如何“退休”

哈哈,很有意思的解釋:

1、退休的前提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那麼,喪失不喪失,誰來鑑定呢?

2、“提出退休”,原來退不退休不是強制性的,是要勞動者主動提出的;

3、如果勞動者在一個單位辦理了退休手續,然後到另一個單位繼續做工,那他算退休嗎?

4、如果某人50歲離開工作崗位,60歲到退休年齡,那這10年他算工作還是退休?

…………

想明白?想不明白??如何“退休”

如何“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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