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感动陕西十大杰出人物”、前陕西“首富”高乃则被查

一天学没上过,曾8次向榆林原一把手行贿,超千万

曾经的“感动陕西十大杰出人物”、前陕西“首富”高乃则被查


据陕西省监委消息:

近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

有媒体曾报道,《起诉书》显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陕西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行贿数额最多的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 ( 集团 )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


曾经的“感动陕西十大杰出人物”、前陕西“首富”高乃则被查


人物履历:

高乃则早年是在陕西省府谷县二道街卖豆腐,后有机会才转入煤业和镁电业。

1998 年,成立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

后陕西首富,先后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位列第 91 位、第 85 位、第 15 位,2011 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 198 位。

先后被评为“感动陕西—— 2005 年度十大杰出人物”、“首届西部开发新闻人物”

高乃则出身农民,从小生活贫困,潜意识里有攀附官员、对达官显贵膜拜,存在政商权钱交易,以博取利益。“他受教育程度低,尤其是不具备理性法治思维,他的思维很停留在狭隘的层面,对商人和权力之间关系的风险评估认知能力低。”


曾经的“感动陕西十大杰出人物”、前陕西“首富”高乃则被查


高乃则的企业资产过百亿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斩断围猎利益链

记者还获悉,高乃则在几次被控制期间,“每次都有不适合收押的情况,甚至还有自残情况。”

3月10日,记者注意到,“陕西纪检监察”公众号刊发《高乃则被立案调查释放了什么信号?》一文指出,昔日,伴随着陕北煤炭行业兴盛的天时地利,高乃则由一个卖豆腐的小商户一跃成为陕北首富,并因经常做慈善被媒体和大众关注。然而,因涉嫌行贿,一切皆成过往。

高乃则的通报消息虽短,却释放了强烈信号:“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绝不是一句空话;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由注重调查受贿问题向受贿行贿问题并查转变,让“围猎者”付出应有代价将成常态。

“围猎”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仅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还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必须坚决清除。

高乃则被立案调查,也向企图“围猎”干部的行为拉响警报。据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一办案人员说:“对行贿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将提到和受贿人同等重要的程度,行贿人不仅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不正当财产利益也将被全部追缴。”

律师说法:行贿数额500万以上可判10年或无期

3月10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记者采访指出: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以及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谈及具体的量刑,赵良善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犯行贿罪,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90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中,高乃则行贿超千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对高乃则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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