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明明忘記了一個人,自己經過某個熟悉的地方會讓你心頭一顫?

張進娣


在生活中有這樣的感覺,明明忘記了一個人,在某個熟悉的地方會想起曾經愛過的人。人都是感情動物,處境生情!如果能很快忘記一個曾經愛過的人,就說明你沒有真正真心的愛過那個人。既然彼此相愛了,忘記就需要時間。找個工作讓自己忙起來,讓你自己的生活過的充實一些,也許就不會想那麼多了,沒有誰對不起誰只有誰不懂的珍惜誰,人的一生當中並非只有愛過的那個人,好好調整自己的心情迎接新的感情。相信時間真的能淡忘一切!相信自己一定會走出來的。


善良的娜娜


會產生這種感覺證明心裡還愛著或者說曾經愛過某個人,所以當你經過你們一起曾去過的某個地方,自然會百感交集,心頭一顫!人都是 感情動物,只要自己經歷過這種刻骨銘心的愛情,可能都會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歷和感覺吧!覺得自己會忘記,強迫自己去忘記,但是一經過曾經熟悉的地方,相處的場景、回憶瞬間就湧上心頭!

莫名讓我想起陳奕迅的一首經典老歌《好久不見》,裡面的歌詞: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象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著你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cherry諾姐


所謂忘記,只是不想再記起,那些曾經的回憶被塵封在心裡的某個角落,而那熟悉的感覺就彷彿是把鑰匙,一旦那扇門打開,回憶總會噴湧而出。

得不到跟已失去總是被認為是最遺憾與珍貴的的東西,殊不知把握眼前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回憶之所以美好,是因為它只是回憶,偶爾想起就好,念舊是好事,但人要活在當下。



哈利胖胖


這個熟悉的地方讓你心頭一顫,說明你根本就沒有忘記那個人。心理學有個觀點就是人的記憶不會消失也不會忘記,只是你會選擇性的想起。那個明明忘記的人只是忘記於你的表面記憶,他肯定還是神藏於你的內心某個角落,等你四處遊蕩,突然睹物思人,讓你在猛然記起。人這個動物就是很奇怪,想要忘記的忘不掉,不想忘掉的卻記不起。記憶就像是一杯老酒,醇香撲鼻,喝後卻又讓人頭痛腦裂。但是這種感覺讓人卻欲罷不能,總會躍躍欲試。這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是一種從腦中升起的雲霧,讓你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那個人。

是否忘記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你能忽然想起,既然有了這種心頭一顫,那就讓心裡敞開,去享受這種情景帶來的感覺。



摸黑的人





觸碰陽光687




搬運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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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字花花


相信每個人都體會過這樣的感受,明明已經忘記了一個人,在經過某個熟悉的地方會讓你心頭一顫!其實,這個人雖然已不被你記起,但依然藏在你內心的最深處,曾經存在過是沒法抹去的!



陌上飛雪舞


這種情況是人之常情,叫觸景生情。

你所在某一環境經歷的好的好不好的,這種事情的記憶會留在你的大腦中,而你慢慢的因為瑣事而忘記了,但是記憶的片段並沒有消失,當你重回某個地方,這種記憶片段會被觸發的。



忽圖


從未忘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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