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 落实“3443”措施推动拆危治乱取得明显成效

拆危治乱工作开展以来,文县各级党组织精心部署谋划,广泛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带头参与,认真落实“3443”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拆危治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文县: 落实“3443”措施推动拆危治乱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三个保障”,确保有人抓。县委高度重视拆危治乱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拆危治乱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4名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拆危治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4个专责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拆危治乱工作。同时,由县委常委任组长,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住建、扶贫、发改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4个督查验收组,开展督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有力促进了拆危治乱工作。二是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拨付奖补资金3000多万元,为推进拆危治乱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纪律保障。坚持在拆危治乱一线锤炼党员干部过硬作风,掌握干部政治品格,考察和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拆危治乱工作中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对一些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和组织处理,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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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四支力量”,确保有人拆。结合乡村实际,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拆危治乱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乡镇党委统筹协调,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拆危治乱。305个村级党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上下联动,形成狠抓拆危治乱的工作合力。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力量。广大党员率先垂范,带头拆除自家危旧房,整治环境卫生。动员3300多名党员组建“突击队”368个,带动广大群众采取党群联动、结对包干、以点带面等方式全力推进拆危治乱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帮扶干部力量。积极组织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坚持“不漏一户、不落一间”原则,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拆危治乱底子清、目标明;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户销号。四是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力量。组织全县6500多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积极参与拆危治乱工作,进一步壮大了工作力量。截止目前,全县已拆除危旧房9327户49563间,户均拆除0.81间;拆除残垣断壁3085处7871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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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四个难题”,确保有序拆。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拆危治乱难题760多个,确保了拆危治乱有序推进。一是破解“居住旧房老人搬离难”难题。协调政法、民政等部门,采取劝导、倡议、责令等方式,督促子女在规定期限内劝导父母搬出危旧房,并及时拆除。

二是破解“房屋权属地界不清”难题。协调司法、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采取审核权属、调解、动员等方式,解决权属及地界纠纷;对无产权证的合理房屋所有权,通过打界桩、乡村两级出具证明等方式,化解矛盾,赢得理解和支持,并对危旧房进行拆除。三是有效解决“部分危旧房无劳力拆除”难题。对农村有危旧房的在外工作公职人员,县委组织部函告户主,协调所在单位准假,督促回家拆除危旧房。四是有效解决“部分危旧房户主失联”难题。协调公安、政法等部门力量,成立“依法推进”工作组,配合乡镇排摸,联系整户外出务工农户和“失联”户主,征得同意后,由村级党组织组织力量及时拆除危旧房屋。


文县: 落实“3443”措施推动拆危治乱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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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结合”,确保有效治。坚持将拆危治乱与抓党建促脱贫融合推进,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把拆危治乱与抓党建促脱贫相结合。乡村党组织将拆危治乱与危旧房改造、异地搬迁等工作相结合,有效带动农村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将拆危治乱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协调文旅、住建等部门组织工作力量,深入全县305个村,逐村核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对有价值的大院、古宅等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保护;对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6个村,暂不实施“拆危”。三是将拆危治乱与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乡村党组织既抓“拆危”,又抓“治乱”,落实土地“增减挂”政策,对拆除后的地块及时复垦、植绿,综合开发利用。全县累计清理垃圾9334.42吨,累计复垦土地1282.7亩,强化了农村群众住房安全保障,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消除了视觉贫困,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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