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17项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3月4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7项举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保障体系,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要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依法快速受理,快审快判,最大程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紧急措施。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功能,重点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联防联动、快处快调,确保疫情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落实依法防控工作责任,加强督察督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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