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4個集體、3名個人榮膺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

東莞市4個集體、3名個人榮膺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


  近日,司法部印發關於表彰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對近年來在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東莞市多個集體、個人喜獲表彰:東莞市法律援助處被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東莞市東莞公證處、廣東南天星律師事務所、廣東正航司法鑑定中心被授予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廣東名道律師事務所黃秀娟被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東莞市司法局彭浩強、廣東康怡司法鑑定中心孫巖被授予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個人。

  近年來,東莞市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東莞市公共法律服務知曉率、首選率和滿意率,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目前,全市32個鎮街、588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部符合省的建設標準,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的視頻監控已聯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依託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積極為村(社區)管理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實現了縱向實體平臺全覆蓋、橫向熱線網絡全貫通、各類法律服務資源有效統籌、各項法律服務產品有機結合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網。2019年,東莞市共組織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法律援助人員等法律服務人員1833人次進駐廣東法律服務網值班,為群眾提供線上法律服務;全市三級實體平臺共為群眾提供現場法律諮詢30948人次,受理業務9947宗,辦理工單1104件。

  近年來,東莞市持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優勢,創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和方式方法,積極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

  一是推進示範性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建設。按照省廳關於示範性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的建設標準,加快推進各鎮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規範化建設水平,圓滿實現12個示範性鄉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55個示範性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任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向社會治理末端延伸,與建設銀行東莞分行合作開展“勞動者港灣”公共法律服務共建活動,依託銀行網點開展公共法律服務宣傳。

  二是拓寬公證服務領域。積極組織公證服務資源進駐鎮街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探索以公證機構遠程服務資源進駐鎮街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方式,正式掛牌運營東部公證處鳳崗鎮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完成各公證機構微信、網頁端口預審、預約業務源的實體處置流程優化,組織進駐“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進一步精簡本市各類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統一明確各公證事項最快辦結時限、對不涉及重大權益處分的五大類公證事項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落實服務民營企業措施,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2019年以來,全市公證機構共受理粵港澳大灣區涉企公證案件7900宗,辦理在莞企業金融、經貿、知識產權類公證案件6004宗。

  三是穩步推進司法鑑定。東莞市司法鑑定行業可以為辦案機關和群眾提供的司法鑑定服務類別幾乎覆蓋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類所有的項目,鑑定類別完全能滿足東莞市對司法鑑定的服務需求。2019年,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共為7049名群眾提供司法鑑定服務,為公安、法院等部門提供司法鑑定意見13411份。

  四是健全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從全市數千名律師中遴選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且有2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律師作為全市588個村(社區)的法律顧問人選,並另外成立了一支由398名律師組成的備選法律顧問律師庫,以備替換。聯合東莞市律師協會每年至少舉辦1~2次村(社區)法律顧問集中培訓。每年對村(社區)法律顧問進行兩次評估考核。編印《“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便民手冊》、《便民服務卡》。2019年全市588名駐村(社區)法律顧問累計為群眾提供各類法律服務18517件次,其中,法律諮詢14477件,法治宣傳3010場次,出具法律專業意見書443件,為群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3件,參與調處糾紛236宗,協助所在村(社區)追回拖欠款5859.9萬元,為村組發送追償債務律師函287份。

  五是打造新時代人民調解“楓橋經驗”。協調推動東莞市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建設,指導建立異地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成立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解紛中心、培訓基地、治理樣板”,有效發揮人民調解的基層社會治理“第一道防線”重要作用。加大各駐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業務指導力度與規範化建設,指導全市派出所專職人民調解員為糾紛當事人提供24小時不打烊、365天在線的專業調解服務,

  六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依託鎮街司法分局建立法律援助辦事處,在工、青、婦、殘、醫調委、法院、檢察院、看守所及駐莞部隊等社會團體和單位成立了具有行業特點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區)及有關行業、企業調委會設有法律援助聯絡點(或聯絡員),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構建“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辦事處32個,法律援助工作站27個,法律援助聯絡點(或聯絡員)962人。開闢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對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申請,以及材料齊備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申請,實行當日受理、審查,並快速辦理;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推行預約上門服務;情況緊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事後補辦手續等。先後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法律援助事項結案材料歸檔辦法》等19個制度,全面規範法律援助各項工作,實現案前受理、案中辦理和案後歸檔的全程指導。

  下來,東莞市將進一步健全公共法律實體平臺建設,加大各類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力度,優化各項法律服務供給,努力提升人民群眾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質量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讓法治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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