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日租房內驚現“針孔攝像頭”,租客和房主打了起來

市民宋先生在大連經營日租房業務,在檢查一處出租房時,發現煙感器內被人安裝了針孔攝像頭。於是他找到租客秦某,兩人爭吵起來。期間秦某將宋先生打傷。隨後宋先生將秦某告上法院,索賠各項損失9600餘元。2020年2月法院對此事作出判決:秦某賠償宋先生各項損失1000餘元。

宋先生是大連一家日租房經營公司的負責人。他在對公司的日租房煙感及線路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其中一間日租房煙感器異常並且煙感器上裝有一個針孔攝像頭,隨後他找到租客秦某,詢問緣由。秦某上前搶奪宋先生手中的煙感器,期間將宋先生打傷。

大連日租房內驚現“針孔攝像頭”,租客和房主打了起來

資料圖

宋先生經診斷,為腦震盪、右眼鈍挫傷、多處軟組織挫傷、左外耳道炎。而秦某對此則辯解稱,煙感器中裝有針孔攝像頭不屬實。“我當時跟他要煙感器看看,對方就給我了,我沒有打人。”秦某稱。

此後宋先生將秦某告上法院索賠各項損失9600餘元。法院審理認為,宋秦兩人產生爭執,相互廝打,公安機關已受理,但未有明確處罰意見。本案事發原因在於宋先生一方懷疑秦某在租用房屋的煙感器上安裝了攝像頭,將煙感器摘下而引發,但並無據證明案涉煙感器安裝了攝像頭,也無據證明宋先生在未經租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有權摘取煙感器並帶離現場進行檢查,因此雙方對發生糾紛均有責任,秦某對宋先生受到的合理損害應承擔50%賠償責任,宋先生自身也有一定過錯,應當承擔50%責任。

近日,法院判秦某賠償宋先生12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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