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纖維製造業煤炭深加工等10行業排汙許可申請核發技術規範發佈


化學纖維製造業煤炭深加工等10行業排汙許可申請核發技術規範發佈

據國家生態環境保護部官網3月6月消息 為加速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健全技術規範體系,指導各行業排汙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煤炭加工—合成氣和液體燃料生產》(HJ1101-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化學纖維製造業》(HJ 1102-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專用化學產品製造工業》(HJ 1103-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日用化學產品製造工業》(HJ1104-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醫療機構》(HJ 1105-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環境衛生管理業》(HJ 1106-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碼頭》(HJ 1107-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羽毛(絨)加工工業》(HJ 1108-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水產品加工工業》(HJ1109-2020)、《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飼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業》(HJ 1110-2020)共計十項技術規範。十個行業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功能近日將正式上線,屆時相關行業排汙單位可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正式申報排汙許可證。


煤炭加工—合成氣和液體燃料生產行業對於我國能源戰略具有重要意義,排汙許可技術規範適用範圍不僅包括常壓煤氣化工藝的排汙單位,還包括採用加壓煤氣化工藝的現代煤化工排汙單位。根據煤化工行業汙染特徵,聚焦氣化爐週期性開停車等非正常工況、廢氣無組織排放、廢水蒸發塘等重點管控環節,明確了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實際排放量核算、合規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汙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細化了廢水去向的填報要求以及廢水、廢氣、工業固體廢物汙染防治的運行管理要求。規範實施後,對提升煤化工行業汙染防治水平、推進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具有重要意義。

化學纖維製造業是我國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產業,根據該行業具有品種門類多、各品種生產工藝和特徵汙染物迥異的特點,排汙許可技術規範一是將特徵汙染物納入監管體系,如粘膠纖維排放的二硫化碳和硫化氫,錦綸和滌綸工業絲簾子布製造過程排放的甲醛,腈綸纖維排放的丙烯腈等;二是通過梳理各種類型合成纖維排汙單位執行的汙染物排放標準,明確許可限值確定方法;三是明確化學纖維製造業汙染防治可行技術和排汙單位自行監測要求。該技術規範的發佈有利於提高化學纖維製造業的精細化管理水平。

專用化學產品製造工業產品及原輔料種類繁多、產品更新換代快、生產工藝多樣、以批次或間歇式生產為主,結合上述行業特點,排汙許可技術規範按照產品用途分類,分別規定了以主要典型產品類別命名的生產線單元、公用單元的產排汙情況和許可管理要求,篩選確定了重點管控的主要排放口,將炭黑、木材熱解產品等排汙單位的主要生產工序的廢氣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以及木材水解產品、工業用脂肪酸等排汙單位的廢水總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本技術規範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了專用化學產品製造工業汙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對推進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摸清行業底數、提升行業環境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


日用化學產品製造工業包括肥皂及洗滌劑製造、化妝品製造、口腔清潔用品製造、香料香精製造等子類,該排汙許可技術規範明確界定了管控範圍,根據各子類汙染物排放情況調查,將以油脂為原料的肥皂或造粒製造、香料製造等排汙單位作為重點管控對象,其排放口作為主要排放口,同時針對洗衣粉製造高塔噴粉工藝熱風裝置廢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混亂的問題,明確許可限值確定方法。


《醫療機構排汙許可技術規範》根據醫療機構排汙特點和環境管理特徵,聚焦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細化廢水類別、產汙環節、汙染物種類的填報要求以及廢水、醫療廢物的運行管理要求,明確可行技術以及自行監測等環境管理要求。該技術規範用於指導醫療機構申請許可證,並按照許可證實施規範化環境管理。


10項排汙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具體內容見附件: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03/t20200304_76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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