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呼和浩特女子在防疫點“撒潑”被判刑8個月

2月21日,呼和浩特新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對張某靜進行了宣判,一審判處其服刑8個月。這也成為呼和浩特防控疫情期間,首起因為防疫衝突而公開審理的案件。


2月5日15時許,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紅山口村北村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卡點,犯罪嫌疑人張某靜與其男友武某某駕車欲進入該村,與在卡口執行防控任務的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及肢體衝突。隨後,負責該村的派出所民警張某某趕到現場,並用執法記錄儀記錄現場情況,犯罪嫌疑人張某靜使用言語辱罵、挑釁、威脅民警,並將民警手中的執法記錄儀卡扣打掉,後又兩次腳踢民警的腿部,之後被其男友制止。


這段記錄儀視頻在網絡上被多次轉發,引起不少網友的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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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上午,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靜以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

2月21日,呼和浩特新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對張某靜進行了宣判,鑑於其主動認罪態度良好,最後判處其服刑8個月。張某靜在法庭上陳述,當時是由於想見姥爺最後一面,所以才不冷靜的與卡口防控人員以及民警發生了衝突。張某靜也表示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當被問到是否會上訴的時候,張某靜表示要“考慮一下”。


據悉,張某靜可以有十天時間來進行考慮是否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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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源於NMTV農牧頻道以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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