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以為的幸福


如今,我以為的幸福

很多時候,人們覺得不快樂,是因為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比別人幸福”。

曾經,我也曾仰望別人的幸福,比如自駕周遊世界,比如送孩子去名牌學校接受教育,比如去最高檔的餐廳吃飯…

亦或是生病的時候提前預約的VIP病房。

我都異常羨慕,甚至自愧不如。

值得感恩的是,經歷了一些事情之後,時間彷彿教會了我很多東西,也讓我領悟了一些道理。

漸漸發現,每個年齡都有時光賦予它的意義。

十歲的時候,我們可能只想快快長大。

二十歲的時候,我們開始以自我為中心,一心想著脫離父母的管束,儘快染自己喜歡的髮色,穿自己喜歡的潮牌。

三十歲的時候,我們開始被成長告知何為“而立”,然後半信半疑的起步奮鬥。

四十歲的時候,我們被趕到牆角,漸漸接觸了壓力,並試著降伏壓力。

五十歲的時候,我們除了要對抗身體出現的危險信號之外,還要馬不停蹄的為後半生創下條件,於是我們學會了沉默,練就了沉穩。

六十歲的時候,我們體會著角色的轉變,開始調整生命的軌跡,開始一半活給家人,一半活給自己。

七十歲的時候,我們告別愣頭青,一切以大局為重的同時,難得糊塗。

八十歲的時候,我們漸漸放手,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

九十歲的時候,我們感恩…

時光,佔據了我們的生,也佔據著我們的死。

所以,幸福不止源於這種佔據,更源於自己的領悟。

換言之,幸福是自己的事,它不能攀比,不能等價,更不能分享。

幸福終究是一種領悟。

關於幸福,馮友蘭先生曾提出兩種幸福觀,即:相對幸福和絕對幸福,馮先生闡述相對幸福是從《莊子.逍遙遊》中的大鳥和小鳥故事中獲得的啟發,大鳥展翅能飛九萬里,小鳥只能在枝頭飛來飛起,從一棵樹飛向另外一棵樹,他們做自己能做的,愛做的,對彼此來講就是各自盡情展示,獲得各自幸福。

所以,幸福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知乎上用各種例子詮釋幸福,有網友回答,幸福不是目標 ,不是追求 ,是一種感受。

幸福是關乎健康,快樂,平安,善良到好人的一切。

對於乞丐來說,冬日冰天雪地的時候有個地方避難就是幸福。

對於加班的工作狂來說,一杯熱咖啡就是幸福。

對於患者來說,戰勝病魔恢復健康就是幸福。

真正的幸福,從來不是和金錢物質掛鉤,能用錢解決的,都算不上真正的幸福。

而精神層面的滿足與優越感,才是骨子裡的幸福。

所以,對我來說,能在平凡的世界裡做一個平凡的個體,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幸福。

直到今天,我看到更多的不再單單是人光鮮亮麗的一面,更多的是背後的不為人知。

換言之,印度與苦難從來都是結伴而行,你想要多少幸福,一定要付出多少精力,因為幸福沒有捷徑。

但幸福有一個秘訣,就是在簡單中知足,在感恩中善良。

因為良人,是幸福最喜歡交的朋友。

從今天起,活出專屬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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