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又一次跨省换地方了,社保关系如何处理对自己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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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的观点:从题主问的问题可以看出,又一次跨省缴纳社保了,意味着你已经在三个省或者二个省缴纳过社保。怎么样处理社保关系对自己最有利,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首先每个省的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每个省或者市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通常,一线城市及东部发达地区的省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中部省份其次,西部最低。

社保缴费基数越高,个人缴费也越高,社保缴费基数越低,个人缴费也越低。所以在不同的省份,缴费的金额是不同的。

如果一个人在超过二个地方缴纳过社保,是可以合并在一个缴费的省份(城市)。退休时也只有在一个社保关系城市办理退休,并是你户口所在地城市(户口所在地也必须缴纳社保)。所以,正常是其它省缴纳的社保关系合并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城市。

退休时,不同省份(城市),退休金也是不一样的,缴纳基数高的省份退休拿的退休金也多些,即缴纳的多拿的多。所以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是,年轻的时候在缴费基数低的省份缴纳社保,快退休时到缴费高的省份(城市)办理退休最划算。但是实际上会有很多人想这样做,于是很多省份(城市),规定在一个地方缴费不满10年不给在当地退休的做法。希望各位还是事实求是的安排好自己的社保关系。也希望帮助到大家。


小古说财务


〔职说社保〕观点 : 跨省换工作,如何处理社保最有利?注意,走之前要着急做领取社保补助这件事,不要着急做社保转移这1件事,才能把社保的损失降至最低,避免吃亏。



跨省换工作,哪两个社保补助可以领取?

第一个补助是失业津贴;

以北京市为例,只要同时满足【连续正常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和单位辞退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在离职次月申请领取失业津贴。

领取失业津贴的标准为:【城镇户口】职工累计失业保险缴费前4年,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津贴;从第5年开始,按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村户口】职工,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失业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累计缴纳5年城镇职工社保的王先生为例,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可以领到13个月的失业津贴,即1536×12+1563×1=19995元;如果是农业户口,也可以领到5个月失业补助,即1372×5=6860元。

第二个补助是医保返费;

只要工作期间,公司按月为您正常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医保局就会返一笔钱到你的医保存折里面。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参保人的年龄,按照固定的比例,遵循【当月生成账单,次月扣款,次次月返费】的原则进行返费,可以支付买药费用,可以自行提取。

还是以缴费5年,缴费基数固定6000元,46岁的王先生为例,其医保存折累计返费为6000×4%×12×5=14400元。

小结 : 跨省换工作,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还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所以,如果缴费5年的王先生,临走时不领取失业津贴和医保返费,就相当于最多亏了19995+14400=34395元,您说亏不亏?


为什么跨省换工作,不要着急转社保?

因为,如果符合工作地办理退休条件,跨省换工作把社保转移走了,就不能再按工作地标准领取养老金,同样的缴费基数、年限和退休年龄就可能少领养老金。

1.工作地办理退休条件是什么?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为例,女工人是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是60周岁)

②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非连续缴纳,全国缴费都可以合并累计,且包含视同缴费年限)

③养老保险账户属于工作地一般账户;(男性参保人50周岁之前、女性40周岁之前首次在工作地参保,就属于一般账户,否则属于临时账户)

④退休前工作地累计缴纳满10年;


2.如何确定退休地?(“234”原则)

“2”,即退休地选择的2个节点:

第1个节点是,非户籍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够不够【10年】的节点;

第2个节点是,养老保险账户是不是【一般账户】的节点,即男性50岁、女性40岁之前在非户籍地首次新参保,才属于一般账户。

“3”,即退休地选择的3个原则:从长原则、从后原则、户籍地优先原则。

“4”,即退休地选择的4项规定:①在户籍地缴纳在户籍地办退休;②不在户籍地,在最后缴纳10年地办退休;③不在户籍地,但最后缴纳地不足10年,转原缴纳10年地办理退休;④所有缴纳地都不足10年,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3.工作地标准养老金比户籍地高多少?

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我们不难看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四大关键因素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和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也就是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相同,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就只有【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了。若工作地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户籍地,选择合并到【工作地】办理退休,就比户籍多领养老金。


以赵大爷为例,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缴费基数是工作地历年社平工资100%,缴费年限是20年,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0万,工作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7000元,户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为4000元。

①工作地办理退休:

基础养老金=7000×(1+1)÷2×20%=14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00÷139=719.42元;

②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基础养老金=4000×(1+1.4)÷2×20%=9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00÷139=719.42元;

小结:就算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都相同,退休地不同,【退休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就会不同,退休当月养老金就差440元/月,一年少领5280元。

写在最后的总结:

跨省换工作,社保这件事急不得:如果

工作地社保缴纳满10年,暂且先不要转移社保,待退休前一年确定好退休地再决定合并,统一标准领取养老金。

跨省换工作,社保这件事要急得:失业津贴和医保返费,跨省换工作前一定要领取,否则社保转移了,就没办法领取,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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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说社保


在我国在多个城市缴纳过社保的处理方法就是转移社保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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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之前一定要找好工作,做到无缝衔接。这样子每次你跨省过后,可以将外地社保转移到新城市。这样子,医疗可以马上享受住院报销。否则就会断开,需要在新城市重新缴纳半年才能药店买药,一年才能使用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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