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可以让人卑微到什么程度?

大九江的崽


那一年我妈快50岁了。

提前退休从外地回到上海,在一个学校的食堂打工。

每天早晨5点不到就要出门,下午2点回家。每月收入400元。没有任何保障。


没有钱坐公交车,无论刮风下雨,都骑自行车。

她从小养尊处优,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妹妹,虽然在外地的单位工资非常低,但是活特别轻松。那是她平生第一次打工。


因为不干不行,她和我爸的那点工资,给完我生活费以后,就不够他们生活了。


曾经离发工资还有1个星期,他们俩口袋里加起来只有10块钱。


那段时间是她最胖的时候。因为学校大食堂伙食好,比她之前很多年吃得都好。她能一口气吃下4块红烧大排。那段时间也是我家伙食最好的时候,每顿都有肉。

印象最深吃得最多的是大排和肉糜蒸蛋。

这份工她做了整整4年。微薄的工资加低保养活了她的女儿。


有一天烧开水的时候出了意外,不小心把自己的大腿小腿上大面积烫伤,十几个大血泡,疼,发烧,她啥也没干,就自己涂点红花油,休息了一天。接着上班。也不敢告诉领导,怕人家嫌弃她,不要她做了。


后来懂了点医学,我才知道,那时候,曾经有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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