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二套樓房是前夫留下房子動遷來的,我又再婚了,想把房子留給女兒,怎麼處理?

淖瑪


首先,拿出證明材料證明房屋產權是你婚前財產:不動產登記時間、不動產產權證和現在結婚證(主要是結婚時間)。

第二,你和女兒一起帶上材料和身份證,到國土資源局房地管理中心,辦理不動產轉讓登記手續;辦為女兒重新辦不動產證。

當然,這樣辦理有些麻煩,中間涉及到房價評估、各種費稅。我可以教你一絕招,手續簡單得多:首先,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在不動產產權證上加上女兒名字;過段時間,再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去掉自己名字。這樣,房屋產權就變成女兒了。


江曉01


無論房屋買賣,還是贈予,都必須要繳納評估費,公證費,以及國家規定的一切稅費。子女接受父母財產最省費用的是,繼承父母的財產。

如果你想把房子贈予給女兒,只需要去房產交易中心辦贈予更名手續就可以了。但是,將來你女兒要考慮賣房子的話,稅費是非常高的,你這點你要考慮清楚。

再婚房子是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只要在房產證上沒加上現任的名字,婚前財產永遠歸個人所有。除非你離開了人世,個人財產可以當做遺產被現任和女兒平等繼承。

要想把房產留給女兒,保住女兒對財產的權利。我給你個建議,最好去做公證,到公證處就行了,這樣做簡單,只要寫明這兩處房產是屬於女兒的,現任就得不到一粒瓦片,對以後房產的交易也沒有任何影響。


老蔣閒言


您好!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這裡有個前提:這兩套房子確定完全屬於您個人的合法財產。

您再婚,打算把房子完全留給女兒,需要您考慮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是打算給女兒個人,還是給到女兒家庭。題主並未提到女兒是否結婚,這個問題是需要考慮清楚的,因為您本人就再婚,離婚對於財產分割是個挺大的事兒。第二,費用。給的方式不同,涉及到的費用也有比較大的差別。

您留給女兒有三種方式,生前賣給女兒、生前贈與給女兒、去世後繼承給女兒。結合上面的兩個考慮點,分別說一下:

生前賣給女兒

這種方式下,可以通過“賣房”的形式,把房子賣給女兒。這種方式下,相當於產權徹底變更了。注意,如果女兒結婚了,買賣的結果通常是作為家庭共同財產;如果未結婚,未來是可以作為女兒個人合法財產存在的。

從費用上,看房子是不是滿五(首先,您肯定不唯一了),那麼您出售的話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或者房子買賣差額的20%);如果不滿兩年,還要再繳納5.6%左右的增值稅;女兒作為買方,如果之前沒有房子,買一套的話要繳納1-1.5%的契稅;如果再買一套的話,第二套要繳納3%契稅。

具體辦理上,帶著房產證、本人身份證明、女兒身份證明等材料,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交易過戶。

生前贈與給女兒

這種方式下,好處是可以贈與給女兒個人,不管女兒是否結婚。這裡的費用是需要繳納3%的契稅、合計0.1%的印花稅。比較保險的做法是,去公證處做一個生前贈與公證,然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變更房本產權人。

當然,如果未來女兒要將這些房產再次進行售賣的話,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將房產繼承給女兒

這種方式下,是指的母親去世後,由女兒繼承母親的遺產。但是這裡有個前提,必須是遺囑繼承。因為再婚,如果去世後,法定繼承人不保證一定只有女兒一個人,這種情況下房子就不能完全給到女兒;另外,如果走法定繼承的話,女兒繼承下來的也是屬於女兒家庭共同財產。

所以,可以生前訂立一份遺囑,指定女兒個人作為這兩套房子的唯一繼承人,只要合法有效就可以。

這種方式下,通過訂立自書、代書或者公證遺囑等的形式均可。

未來繼承的時候,需要的是繼承公證費用,基本在政府指導價格的1%左右。但是跟生前贈與一樣,如果再次出售的話,還要徵收20%個人所得稅。

建議

根據題主的情況,我的建議是,如果不考慮女兒再次出售的話,您可以考慮將這兩套房通過贈與或者繼承的方式給到女兒。一是從費用上,其實您發現買賣的話並不便宜,因為無論對於您還是女兒,都不算是一套房了,而且如果再加上地方有限購的話,還買不了;二是從產權人上,這兩種方式的結果都是可以給到女兒個人,無論女兒是否結婚;三是從風險上,贈與、遺囑是可以撤銷的,在某種程度上是能夠保護您個人利益的。


一紙家書


前夫的房子因動遷,變成你名下的二套房,如前夫已去世,並無遺囑,那麼該兩套房雖在你名下,應視為是你和女兒的共有房,所以從繼承角度講,各人一套。帶著有關手續,變更一套給女兒。建議另一套仍留在你名下,繼續歸你所有。避免日後自己一無所有。如實在想贈與女兒,也不必馬上交付。寫一份附條件的贈與書與女兒,待條件成就再贈女兒不遲。如你執意馬上要贈與女兒,也是可以的,和女兒攜帶有關身份、房產等證件去房管部門進行贈與變更登記。親人間房屋的贈與變更登記,無需房產稅的,頂多一些手續費吧。如果前夫仍在世,那麼兩套房應視為你們離婚時,你分割來的房產。房產全屬你所有,但怎麼處置,我上述建議你參考。


依山傍水758


我認為:

先把你前夫留給你的房產權屬搞清楚,為房產能順利交易和過戶鋪平道路;

房產具備交易和過戶的條件後,你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女兒。

01

動遷房的權屬類型

(1)農房

農房的權屬類型,指的是土地的所有權為集體所有,房產為房屋所有權的房子。

①農房過戶

依據國家政策規定,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成員,農房可以進行交易,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後,辦理農房變更登記。

如果你名下的房產為農房,且已登記到你的名下,想轉讓給女兒,假設:女兒外嫁到城裡,戶口也遷入了城市,成為城市戶口,你名下的這二套農房房產是不能轉讓給女兒的。

(2)房改房

房改房的權屬性質,指的是土地的取得方式為劃拔、房產的權屬為房屋所有權的房子。

①房改房權屬的取得

它分為二類:

1)房屋被徵收前未房改

在沒有還遷之前,你前夫的房產還沒有進行房改,這個時候,房產被徵收了,還遷到你現在的安置小區。

如果是這種情況,先由你的前夫所在的單位牽頭,按照房改政策對房屋進行房改,將資料提交到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

2)安置房還遷前,原有房屋已取得了房產證和分戶土地證

也就是說,房屋在沒有被徵收之前,該套房產已經完成了房改,且已取得了房產證和分戶土地證。

3)完成交易和過戶

你和前夫如協議離婚,且約定房改房歸你所有,你和前夫共同攜帶離婚協議書原件、身份證、離婚證、房產證和土地證,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將產權轉移到你個人名下。

4)房改房交易前,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標準

因房改房的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拔,在交易前,需先轉變為出讓方式。

拿我們本地的房改房來說,假設:還遷房所處的土地級別為一類地,土地基準地價為4690元/平方米,土地證上記載的分攤面積為15平方米,則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

4690×15×10%=7035(元)

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才能辦理房改房的交易和過戶手續。

(3)自建房

自建房的土地取得方式與房改房一樣,均為劃拔方式,因此,在交易和過戶前,也要補繳土地出讓金,所不同的是,數額更多。像上例,土地級別、土地分攤面積都一樣,則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

4690×15×50%=35175(元)

也就是說,自建房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比房改房多出40%。

02

將名下的房屋產權過戶給女兒的方式

房產的權屬發生轉移,一般有三種,分別是繼承、贈與和交易。

從題主的內心真實意圖看,是想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給女兒,不含女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贈與,如果想省錢,也可以選擇繼承的方式。

由於前面已經將你前夫房產的權屬進行了分析,這裡,就假定二套房產都已經過戶到了你的名下,然後,再分析如何將房子過戶到你女兒的名下。

(1)贈與

①為什麼首選贈與方式呢?

我考慮了以下五個方面的因素:

1)將房產贈與給你的女兒,贈與合同中有一條明確約定:“所贈房地產由受贈人一人所有,不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

2)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如果贈與合同中明確了財產只歸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麼,它屬於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3)贈與合同已不需要採取公證的方式,由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格式文本,贈與人和受贈人只需共同到不動產登記窗口進行簽字,辦理交易和過戶手續就行了,手續很簡便。

4)如採取繼承的方式,可以省錢,但是,二套房產一起繼承,哪怕女兒現在和今後名下沒有住房,如需轉賣其中的任何一套房子,按照現在的國家稅法規定,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贈與沒什麼區別。

5)從繳納契稅的角度看,如二套住房的建築面積都未超過144平米,按照稅法規定,贈與方式下,契稅只需按照稅務機關評估系統價格的1.5%繳納。

打個比方,二套房產,一套建築面積為120平,另一套為100平,要繳納多少契稅呢?

假設:周邊的二手房房價是8000元/平,安置房的房價為6500元/平,稅務機關的評估價格一般在6500元/平的基礎上打7.8折(這是我結合工作實際,再加上專業分析而推算出來的結果),即:5070元/平方米。

第一套房契稅:

5070×120×1.5%=9126(元)

第二套房契稅:

5070×100×1.5%=7605(元)

合計:16731元

因為贈與,房子沒有增值額,所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過去的營業稅)的情況呢?

這裡分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假設該套還遷房被徵收前,就取得了房產證和土地證,增值稅滿2年的起算點就從房產證上的時間為準;

第二種情況:還遷到安置小區才辦的不動產權證,只要滿了2年就可以免徵增值稅,起算點以不動產權證上的時間為準。

03

結語

你名下的二套樓房打算留給女兒,首先,房產需取得了不動產權證,在這個基礎上,才談得上通過繼承、贈與或者交易的方式給自己的女兒。

如果是農房,城鎮居民與農戶之間不能買賣和交易;房改房的贈與,先補繳土地出讓金後再交易和過戶。


我是@江南的文蘊世界,喜歡讀書、思考和寫作,與您一起探討房地產話題,共同成長。


江南的文蘊世界


房子誰也別給,都租出去,辦個公證,你死了在給女兒,還的寫上沒女婿份,這樣對自己好,你女兒要沒結婚給了女兒,是女兒自己的,要是結了婚就成女兒和女婿的了,把房給女兒有風險,你在婚後若干年後老頭先死,他兒女就的敢你出門,你住哪,的給自己留後路,


手機用戶50773992611


首先房子需你是唯一合法繼承人。你前夫走之前他的父母均已去世,無其它子女。如果你女兒本就是你前夫的,這兩套房子本來她就有份,你給的只是你的那部分。如果女兒是現在老公的,你這樣做那就證明你老公應該還有其他子女,因為沒有你就沒必要這麼做。建議一套辦理贈與,另一套辦理公證遺囑給你女兒,兩套均指你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其實再婚方有子女的話,而你特別喜歡你女兒,個人建議直接兩套採用贈與的方式算了。因為再婚久了,不能保證你繼子女不會打你這房子的主意,贈與了打消他們這個念頭。贈與後已經辦理了房產過戶應該是不可撤銷的。遺囑繼承是可以撤銷的。不過有一點要注意下的是,假如你女兒不是一個特別有主意的人,比較本份,未婚且無小孩的情況下,又聽不起以後的老公忽悠,那就建議先只給一套,另一套辦理遺囑繼承。


不會游泳的魚753


從長遠看,你還是給自個留個餘地和退路……給女兒一套……給自己留一套……以後的事誰能說的清楚呢???半路夫妻以後的日子和生活……會更辛苦努力……你前夫的產業理應分點給自己的女兒……你要是全部都給你女兒。如果將來有什麼變化,你的退路就是你還有個窩窩屬於你自己……


清晨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幾個問題,你和前夫有孩子沒有,你說的想把前夫的財產留給的這個女孩是誰,是你前夫的,還是你現任老公的,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那麼你就應該把你前夫的東西,分給孩子們一份,如果這個女孩是你和前夫的孩子,那麼如果你現在有房有車條件又好,而孩子生活中遇到了麻煩,你可以過戶更明,把房子給孩子,如果女孩是現任帶來的孩子,那麼不管從法律道德人倫上來講,你還沒這個權利支配,不管怎麼說,這是你前夫房子拆遷後,分配給你前夫的房子


用戶曾維


你在婚就不要領證就是了!!!這樣給不給女兒以後都是她的!但是你領證了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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