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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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根据“百日安全行动”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部署,为全力保障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海口交警与城警、治安警等多警种联动,组成联勤整治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在整治过程中,海口多警种联勤小组在全市重要路段和重点场所周边路段设置整治卡点,重点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鬼火”摩托车违法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乱象。


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为扩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效果,海口交警邀请省市多家媒体记者随警行动,警媒联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海口交警联合派出所、城警在金龙路与玉沙路路口,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优化海口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进行专项整治,对不佩戴头盔、逆行、走机动车道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体验教育。


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3月7日、8日两天,海口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201起,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572起(含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5950起)、查扣“鬼火”摩托车7辆、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622起。


海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

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40元罚款的处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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