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離婚了,還有必要在一起住嗎?

竹海飄雪


離了婚不是有沒有必要還住在一起,而是就不能住在一起。離婚前住在一起是“婚姻法”賦予兩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天經地義。離婚以後還住在一起就是非法同居,是不受婚姻法保護的個人行為。離了婚說明婚姻中的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的成分,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才會離婚。已經沒有了愛,沒有了感情的兩個人,怎麼會還能住在一起?如果離婚以後兩個人還能住在一起,那就說明兩個人還有愛,還有一定的感情成分。這樣的離婚是不是有點像小孩子玩過家家一樣,太不負責任了。如此對待神聖不可侵犯的婚姻家庭關係,說的嚴重一點就是對“婚姻法”的不敬畏。千萬不要拿婚姻玩兒戲,愛就深情地去愛,不愛了就痛痛快快地分開。





用戶越來越明白


我是南宮樸邪,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結婚是對愛情的饋贈,離婚則是對生活的失望。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能夠看到很多由結婚再迅速走向離婚的案例。正常來說,離婚以後,大家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但是還是有許多選擇仍然住在一起的。

我們先來說一下,為什麼這部分人已經離婚了還選擇居住在一起的原因。

第一,出於照顧這個家庭的需要。離婚以後,孩子的歸屬自然又是一個話題,這部分離婚的人,選擇兩人共同撫養孩子長大成人,為了照顧孩子的方便,也就繼續選擇住在一起。

第二,則是考慮到社會輿論。我不知道這麼理解對不對。畢竟家醜不可外揚。考慮到彼此雙方父母朋友等各方面社會關係的影響,為了工作,他們只能表面上還是要住在一起,降低來自親朋好友的輿論壓力。

第三,則是有可能因為離婚財產劃定的異議。可能離婚後,女方不能獲得房子,也就意味著掃地出門,但是男方可能會有所同情,可以讓女方暫時的居住下來。

這就是我通過這幾年的新聞報道以及身邊的事情總結出來的幾點。畢竟離婚後還居住在一起的實在是少之又少。所以也在這裡呼籲大家,既然結婚了,就要負起整個責任,不要再去想著離婚的事情了。




南宮樸邪


完全沒有必要住在一起,在法律上你們已經沒有了婚姻關係,隨著婚姻關係的解除,夫妻關係間相互的撫養權、繼承權、代理權,忠實義務已完全不存在了。

離婚後的同居關係也並不合法,現實情況離婚不離家的也不斷耳聞,可能是由於經濟或其它方面的原因吧。

離婚後繼續同居也會給各自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不便,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交了男女朋友,多尷尬啊。已經離婚了,某天又突然爬上你的床,怎麼辦。除非一方念念不捨,想著復婚,這樣也許還會繼續同居。

建議還是不要一起住,總之會帶來非常多的不便和後續問題~


浮生寂滅


離婚了還住在一起,你們真厲害。不想分開就不要離婚,離婚就那麼容易嗎,說離就離?我的耳朵經常聽到別人說:很多時候吵架,動不動就說離婚吧。說的多了反而成習慣了,張嘴就來,另一個人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包容,真到了有一天離婚的時候,你們的心就不會痛嗎?

還有就是離了婚還住一起的,過家家呢?

彼此包容一點點,多關愛一下對方,真正的把對方當做自己的親人來對待。

世界上就沒有最適合自己的,不要總是抱怨。

親愛的們,加油吧


無極神帝沐塵


最好別住在一起。分就徹徹底底,藕斷絲連是對彼此的不負責。除非離婚不是因為感情破裂。



用戶zw子午910


離了婚的夫妻不應該住在一起,既然能住在一起還幹嘛離婚啊?不如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分開居住比較好,這樣再婚方便,誰也不影響誰肅靜!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沒有,成年人做事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結婚離婚也要深思熟慮,萬不得已非離不可就斷的乾乾淨淨,無論情感還是錢財,不要拖泥帶水,害人害己


愛哭鬼的春天


怎麼不可以,現在你們兩愛和誰睡誰都管不著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怕什麼!


小小小歐陽


我認為沒有必要住在一起。因為離婚了,說明兩人沒有感情了,家產和子女都分開,住在一起有何意思呢?有的人在離婚前,兩人矛盾都己不可調和了。甚至都大打出手,傷害都己久了,都不想多看對方一眼了。更不必住在一起。就是還有的感情,因其這原因離婚的,也沒必要住在一起。必定離婚了,各有各的朋友,和交住,住在一起也尷尬。所以離婚了,沒必要住一起了。


國珠13山中鶴


當然不可以,就像被不喜歡你的人退回來的玫瑰,你還可以送給其他人嗎?當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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