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龍門縣永漢鎮大埔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黃海華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廣東省龍門縣永漢鎮大埔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黃海華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黃海華,男,55歲,住廣東省龍門縣永漢鎮大埔村

身份證號碼:44132419650407****

執行案號:(2020)粵1324執21號

執行法院: 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1324民初789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黃海華應當償還申請執行人黃雪光欠款120306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執行費1705元。

因被執行人黃海華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黃雪光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2日依法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黃海華因拒不向本院申報財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相關線索舉報,請聯繫主辦法官:廖法官,電話:0752-786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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