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前女孩去公证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财产全部由父母继承”,对此你怎么看? ?

Crystal小彤仔


我认为小刘的做法没什么不妥,这些婚前财产是其父母疼爱女儿之心的表现,女儿发生意外,这些财产归还其父母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不贪不义之财,不拿乞怜之物,要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下,而不是想着以结婚去占一个女人的财产。



首先,我们先不管小刘是丑还是美,就事而言。

小刘作为家里的独生女,享受其父母的疼爱,这是自然不过的事情,父母总会老去,但是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死后,女儿会不会被人欺负,女儿过得怎么样。

父母做不到照顾女儿一生,只能在自己老去之前,给女儿足够的帮助,让女儿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不用漂无定所。

我相信,每个为人父母的,都会如此想法。

同样的道理,女儿也会想到自己不在了,父母怎么办。

小刘所做的,正是由于这种想法,自己先于父母不在,不能为父母孝忠,不能为父母养老,不能再照顾父母,已经实属不孝了,还把其父母给的财产给带走,更是不孝。


我很理解小刘的行为,我觉得她所做的,并无过错。

我不理解小刘男朋友的行为,男朋友非常反对,请问,你凭什么反对?就凭一句我爱你?

爱情不过一句我爱你,婚姻不过一个小红本。

当我爱你成为历史不再说出时,爱情的消失还会远吗?

当小红本认定无效时,婚姻还会存在吗?


小刘价值2千万的财产,男朋友非要小刘都写上他的名字,实属空手套白狼,一旦写上名字,摇身一变,成了千万富豪。

离婚后,分割财产,男朋友乐开花了,结婚时,一穷二白,只有一句我爱你,离婚后,一富再富,成了人生赢家。

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应当不贪不义之财,不拿乞怜之物,要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下。

现在很多男人已经失去了男人的身份,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一心想靠女人发财,这并不是男人所为,为者,非男人也。

保时捷是女朋友70岁大寿时送的。

虽然只是一个段子,但是实在中,这样的人肯定是存在的,艺术来源于生活。


我一直认为,婚姻尽量做到门登户对,这并不是封建思想,门登户对可以排除婚后很多麻烦。

小刘不跟男朋友结婚是对的,这男朋友九成目的并不是小刘本人,而是小刘的财产,他是想跟那财产结婚,并不是小刘本人。


鬼谷纵横


很理解女主,其实女主的想法很简单,我独生子女,我如果意外去世,我父母怎么办,我的孩子会有爸爸,新的妈妈,爷爷妈妈,我的老公,也会有新的妻子,只有我的父母什么都没有,他们的生活以后怎么保障,我肯定尽我所能多给他们留点,退一步讲,我死了,我父母以后的东西都是我孩子的,我老公的就不一定都是我孩子的了。。。。


Only夭


领证之前女孩去公正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遗产全部由父母继承。” 对比你怎么看?

女孩儿做的没错儿。本来价值两千万的房产就是父母给的,万一她将来有了意外,“还给”父母也是理所应当,男孩儿为什么不同意?

婚姻存续期间,女孩所有房产男孩儿都有享用权,这样他已经少奋斗了三辈子啊?女孩儿只要不出意外,这一切都是他们俩的,难道还不够吗?难道他“盼着”女孩儿出意外吗?

女孩儿要求领证前立遗嘱并公正,也是在变相保护自己。这世道人心险恶,金钱能把很多人变成魔鬼,这不是一试就把男友本色试出来了吗?

别人怎么看不重要,女孩儿的抉择才是王道。

以上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探讨。


烟花烫


中国人就是健忘,忘记前一段时间泰国杀妻案了吗?为了什么还不是妻子的保险金,妻子死了,保险金归谁?保险法是有规定的,指定收益人的归受益人所有,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案按法律法规第一受益人是夫妻而不是父母,所以这就是杀妻案的由来。按照楼主的题目,我觉得女孩做的对,如果感情是真的。你就不会在意她的婚前财产的,她要做婚前公正可以理解,毕竟这是她父母给的钱,自己死了再还给父母根正常,话说有几个妻子死了还赡养岳父岳母的?很多新闻都是妻子死了,拿着收益金娶小媳妇的,哈哈😃讽刺不?


爱要无声无息


从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男女要平等真的太难了。

这个事情如果身份对调一下,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婚前财产公正很正常。

很多狗血电视剧不是经常有这种桥段嘛?富家公子看上灰姑娘女孩,如果这种经济条件相差悬殊的两个人结婚,第一件事就是先做财产公正。

要是不愿意,就会被冠上拜金女的名号。

我认为,女方这样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原因有以下几个个。

一、取之父母,回馈于父母

这些财产是女方父母辛苦攒下来的,本来就是女方父母为了保障女儿的生活赠予女方的。

为人子女有责任在父母年老的时候赡养父母,如果女方不幸出意外了,年老的父母老年生活就没了保障。所以我想正因为这个原因,女方才有了婚前公正遗嘱的想法。

所以,女方这么做我觉得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二、财产可增值,婚后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立的遗嘱是婚前财产归父母继承,而这些婚前财产是父母给她的买的三个商铺,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为学区房)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取得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三个商铺(1000平)一年租金肯定不少,也就是说婚后男方就算不工作,这些租金收入也会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女方真的不幸发生意外了,男方也不会分不到钱。而且如果婚后他们有小孩,我想女方父母也不会把这财产全部拿走,愿意把2000万资产赠送给女儿的父母怎么可能看外孙受苦。

三、男方经济条件差且家庭关系复杂,难保出事后会产生财产纠纷

从问题补充可以看出,男方家经济条件跟女方家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商铺房子是女方父母给女方买的,要是不立遗嘱做公正,真出意外,说不定还会引发一场资产争夺战。

毕竟是2000万不是2000块,在巨大的金钱面前,已故的妻子父母的感情能比过金钱诱惑?我怕是不堪一击。

现在这个社会都很现实,爱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转变为亲情。如果两个人不结婚,公公婆婆、岳父岳母跟你也就是走在大街碰到都不会有交集的陌生人。

谁也不敢保证,一方不幸身故之后,另一方还会继续视对方父母为父母。所以,婚前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好财产分割也是一种保障父母的形式。

所以,我觉得女方这样子做完全没毛病。

我是半夏,一个爱倾听爱读书的二娃宝妈。专注解答婚姻育儿婆媳的那点事。


半夏解忧铺


想不通谈了六年,六年啊,难道这么久双方不了解对方的情况?结婚前就立遗嘱怕死,那就是怕对象图谋不轨,那还结屁个婚啊,除了怕图害,还有离婚的可能啊,如果男方真有图财的能力,难道把财产交给父母就安全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反过来,女方结婚不也要求男方的房产写自己的名吗,怕的是男方故意一脚踹开,世上那来那么多的门当户对?怕死立遗嘱只是一个假设,那就有更多的假设了,结婚一段时间后女的不要男的呢?有些事是没法用常理推测鉴定的!


琅琊卧雪


这男的不能嫁,最简单的一个逻辑,一个很在意配偶的遗产分配的人,这种人就没安好心,他已经十分确定结婚后配偶一定会比自己先死,不然他没必要在意对方对于遗产的分配。哪怕婚后夫妻不睦,该离婚离婚,也跟遗嘱没关系。如果只是离婚的话,现行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字也没有用,但遗产的话,加了名字就存在生前赠与行为,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配偶和父母的话(没孩子),配偶能拿到的实际上为三分之二,有一半作为共同财产先划出去了。所以这个男人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不然何必在意配偶遗嘱,只有自己动手杀人才能确保对方一定先于自己过世。


藍卅


人家是独生女,你只要跟人家好好生活一辈子,人家一家子的所有财产最终会给谁,这个答案想都不用想。

在婚前就开始琢磨人家的财产写谁的名字,居心叵测。人家要去公证自家的财产,已经是很客气的了!

对付这种人更正常的做法是:你只要提出写你的名字,就分手。


bratskid


我觉得这个女孩做得没有错。

首先,婚前得财产本来就是这个女孩自己的,而且是女方父母全款的,男方没有出任何的钱,女孩这么做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女孩也可以完全不用给男孩说这些事情就去公正的。但是女孩还是选择告诉男孩,说明也是相信男孩。

看到补充里说女孩丑什么的。我想说,不管这个女孩丑不丑,如果说男孩因为女孩家有钱,就愿意忍受那么丑的人,那说明这个男的只是想不劳而获。

这个男孩的做法充分说明,他就是冲着钱来的。

首先,他自己家里很穷,关系又复杂,连婚房都成问题,自己看不清自己的情况,反而因为女朋友公正遗嘱而反对,这不很明显就是奔着钱去的吗?

其次,找了个有钱的女朋友,就算人家把婚前的财产都公正了,人家家里那么有钱,你已经是比同龄人的起点高了,还奢求那么多。

这个让我想到韩国三星大公主的遭遇,爱上一个保安,结果全力扶持还得不到人家的感恩。

男方的家庭条件本来也是婚姻里不可避免的一项参考条件,谁敢说结婚的时候不衡量下对方的家庭条件?不看家庭条件也要看看这个人本身是不是靠谱吧。既然女方都不介意,男方还没有点自知之明,家庭条件没法改变,自己的能力总能改变吧,这个时候自己不努力,不去发奋图强的工作挣钱,反而把心思用在人家婚前财产的主意上,还好意思提出把财产加上自己的名字,很明显动机不纯。


小鱼儿叹人生


我支持。婚前财产,取之父母还于父母,没问题。

如果是男生不太支持。女孩子嫁给你,基本上都是准备过一辈子的,冒着生命危险生个孩子,还要姓男方的姓氏。女孩子从婚前的小公主沦落为奶妈,黄脸婆……上要孝敬公婆下要奶娃伺候老公。男生,你是有多伟大才能娶到这样的老婆,别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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