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不要孩子,有工作,男方說離可以,先把他家債還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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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的事情說得也不是很詳細,所以不敢妄言多少。


一.懷孕期間離婚問題。

這個問題,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個規定中,指明女方提出離婚,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受理的。題中女方堅持離婚,男方的態度就是要離婚證先把他家之前的債務還了在才可能同意簽字離婚。說白了,這種情況能在短期內離婚的,還真的很難,因為男方一個字“拖”就能拖死人,因為懷孕、哺乳等期間,一個女的哪有很大的生產能力呢。又拿什麼精力去扯那個債務的問題呢?


二.懷孕7個月離婚,男方不要孩子問題。

可見的孩子一天天見大,男方不要孩子,男方既然說得出這樣的話來,孩子對他來說真的不是什麼生命了,但是對女方來說,真的捨不得,這是生命,只能引產的那種了。還是生下來,以那個男人的態度,應該是不管的,不要說什麼法律,有的時候就是那麼無能為力。


三.先把他家債還了,把彩禮還給他

第一彩禮問題這個事,不知道題主是哪裡的,彩禮是否是讓人舉債的那種這個要理清楚,關於彩禮的裁判還是有法可依的;第二債務問題,這個債務是不是夫妻共同的債務,一定要理清楚,最好能有證據;彩禮給他家還債這個事,說白是是看你的態度吧,他也不能強人所難。


四.平時矛盾沒解決,一點點積累

不知道這個矛盾是什麼樣的矛盾,一點點積累,說明了兩人正常的溝通是比較難的,兩人的瞭解應該也不多,要不他也不說出不要孩子的話。


五.平時錢寧願給他媽,都不願意交給我

他家應該是他媽管家吧,要不他怎麼會把經濟權交給他媽。這只是個人猜測哈。這個人應該是比較聽媽媽的話,也很傳統的人。他媽應該也是一個角色吧。


六.用錢沒有規劃,只會用在小孩身上

用錢規劃問題得看題主的自我界定以及你們的經濟收入了,這個問題個人無法評價。但是後半部分的“只用在小孩身上”,感覺挺呵呵噠,不知道怎麼說,難道夫妻雙方不是共同承擔的嗎?一個人那麼冷酷無趣,難道女人就不是他家的人嗎?只是一個繁衍的工具嗎不過,再次覺得題主跟丈夫的雙方的瞭解不深。


七.怎麼辦

結合雜七雜八的問題。得一步一步來呀。先不管離不離婚,你們都得認認真真地談一下,不帶情緒不能上火的那種,不過基於上面那樣的話都說得出來了,也沒有存在婚姻的必要了;如果是離婚,得保障好自己的權益呀。1.孩子生與不生;2.債務問題,一定要搞清楚;3.離婚的孩子的撫養問題,4.短期內解決不了也要放鬆情緒,別影響孩子。


烏龜小俠


當今社會…環境影響下…一句話不對自己的思維…就想離婚…離婚。

請問感情何存?熱戀又在哪兒?

人生不容易,既然走到一起,包容,理解,多換位思考一下,不見得問題和錯誤都在另一方!

畢竟懷孕七個月了,馬上就要做母親和父親的人了。遇事冷靜冷靜再冷靜!

老年人常掛在嘴邊的五百年緣,才能處成夫妻。

這位男士離婚不要孩子,有點不道德。至於彩禮又如何讓女人來分擔?

生活在一起是一家人!既然有些矛盾離婚了,也不見得走到仇恨路吧?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後最起碼還能做朋友吧。

離婚不是小事,是人生中最慘敗回憶錄。國家提倡和諧,每人都要豁達大度一些,好聚好散。

做不了夫妻了,多留戀昔日的美好時光,寬宏大度做好做人的道理!心在中間,對的起良知,對得起父母,對得起身邊的人。人在做天在看。

願天下人,幸福,和睦相處,幸福美滿!


回顧少年


走法院程序,孩子已經七個月了,不是誰說不要就不要!你堅持離婚就走法律程序,他不要你生下來起訴他遺棄罪,另外要他付撫養費!一次性付清!貸款彩禮錢是婚前貸的,非你債權內,也不是你逼他貸的,另外可以告他騙婚,因為沒有那連彩禮錢都貸款,非你所願!誰願意一進門就欠債!沒有彩禮可以不娶,老孃又不是非你不嫁!婚內冷暴力也是暴力,不給妻子錢花,冷漠對待孕期妻子,還有語言威逼不要孩子等,尋求法律起訴他!他橫比他更橫!只能說你狗眼看走了眼,遇上這種渣男,也不知你的彩禮有多高,幾萬,十幾萬,上百萬?看這渣男素質和你遇到問題的白痴樣。估計也上不了百萬!


一眼知秋


把孩子生下來,把他送人叫人家給你幾萬塊錢也可以啊,我就是二婚,現在老公是頭婚的,我跟他是別人介紹的,我是帶孩子過來的小孩在我肚子也有五個月了,我老公不能生,我懷我兒子就是個意外懷上的,剛開始我也想打掉他,我用了很多辦法就是不掉,我還把肚子撞去碰石頭的,都沒有掉,也是我沒有錢也沒有辦法,後面就讓朋友找個對相嫁給他,讓後就把孩子生下來了,讓後戶口上他們家的,我沒有給我婚禮只半了個滿月酒,現在我小孩都兩歲多了是男孩子,我跟他在一起三年多了,我們沒有辦結證,我覺得把沒有感情的婚姻過著好累真的,因為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他,我這三年也不知道怎麼過的,剛開始他對我還可以的,後面就不咋的了,他很小氣的右摳門得很,對我很小氣,他對他那些朋友很大方,人家沒錢都會馬上跟別人借錢的,我找他要兩三百都不給我,他媽逼兩天給我一百塊錢只能買萊,其他東西不能買,他經常跟我說,說他媽媽一百塊錢可以用三天,說我一天一百塊錢不夠用,說實話現在一百塊錢能幹嘛咯,也買了什麼東西,給小孩子買保尿不溼都買不了,給孩子買雙鞋子也要7八十塊錢的,哎呀不是他親生的對帶都一不樣,叫他給我兒子買玩具都捨不得喲,我現在真的不想和他生活了,孩子他不會給我的,我也帶不走的,像他說的就算我帶走以後小孩子上學也是黑戶,就是上不了學的,讓後我說大不了不上學了,老子花錢去找個人交他學技術唄,只要頭腦零活就行了,現在社會只要會電腦打字那些什麼的,他媽的連錢都不叫給我管,剛開始怕我把帶孩子跑了,在說我帶孩子能去那裡咯,孃家不能回去,孃家媽媽不在了,只有爸爸在有個弟弟他去給別人上門去了的,現在只能烤自己,自己口袋有錢才有安全感的,老公說白了也沒啥子用的,只要有人要我。我會跟他走,我不要彩禮房子那些,只少讓我有安全感的,能把我放在你心裡面就好,不管你去那裡也帶上我,你在哪我就在那裡,你眼睛裡有我,我眼睛有你就行了,我有時候都想帶我兒子跳樓了,他不讓我帶孩子走的話,我和我兒子吃藥死給他看,我讓他什麼都沒有,讓他後悔去吧,我也跟你說過,我說我得不到的東西,他也別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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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七個月,馬上就要當媽媽了,卻很難高興起來。因為你想要離婚。

因為丈夫是個顧大家而失小家的人。他寧願把錢交給母親,也不願把錢給你,那怕你說這些錢可以用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矛盾日積月累,沒有妥善解決,新的矛盾不斷出現,使你們之間出現冷暴力。這就更加重了你堅持離婚的念頭。

此時的男方,不是挽救婚姻,而是提出更苛刻的條件,讓你把彩禮錢拿出來還債。如果協議離婚,還要把家裡的債還清。

這種做法,無疑火上澆油,讓你更加難以繼續這樣的婚姻,就只剩下一個念頭,那就是堅決離婚。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你應該想清楚孩子的問題。懷孕七個月,再過兩個多月就要當媽媽了。如果將孩子留下,離婚後帶個孩子難嫁不說,男人是否會容得下也是一個大事。如果把孩子打掉,那可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而且是一個有生命的肉體,怎麼下得去手呢。

二是你的彩禮錢是給你父母的聘禮,你也為此而付出身體的代價。現在日子過不下去了,他讓你把彩禮錢全部退回,你是否可以接受,如果你不能接受,他不跟你離婚,僵持下去怎麼辦。

三是他讓你拿錢還債。這些錢可能是因為結婚而欠下的。但是,也是幫他家置成了東西的。他家的債務讓你拿錢來還,你不覺得冤枉嗎?如果你不幫他還債,他便以不離婚來要挾你,你可怎麼辦呢?

為了快速離婚,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你只能在利益上做出讓步。退回彩禮,還清債務,然後把孩子拿掉,一身輕鬆的離開這個家門。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十月懷胎,即將臨盆,仍然堅持要和男方離婚,足以可見男方行為之惡劣,讓女方不堪忍受和心灰意冷。最近,我正好遇上這樣一起真實案件,我來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去年,一位女士找到我諮詢離婚的相關事宜。她告訴我,剛結婚時,男方及其父母對她都還不錯,讓他感覺非常溫馨。後來她懷孕以後,男方及其父母更是對她呵護有加,生怕讓她受了委屈,這也讓她倍感溫馨。可是,這一切到孩子出生以後便戛然而止了,真的讓她猝不及防。

自從孩子(男孩)出生以後,男方便開始對她不理不睬,平時都是早出晚歸,回來以後也不怎麼搭理女方。更為甚者,後來女方給男方收拾衣物時,發現其上有其他女人的痕跡。從那以後,女方便開始懷疑男方有出軌嫌疑,刻意觀察男方的一舉一動。一次,男方帶回了一套在工作地點用的床單被套準備換洗,女方趁他不備,發現床單上有男女鬼混過的痕跡。趁男方洗澡時,女方趁機翻閱了他的手機,發現他和前女友一直以來都聊得火熱。

另外,男方父母也越來越不待見女方,平時女方帶孩子,他們就那她不去工作,一天到晚只知道混吃等死;而女方忍無可忍之下去打點零工,他們又罵她不管孩子;平時女方多吃兩口飯,他們都會那她比豬還能吃,簡直就是浪費糧食……諸如此類,讓女方簡直不堪忍受。

後來,女方情緒奔潰向男方攤牌,在爭吵中男方不慎口出真言。據他所言,他和父母一開始就是利用她生個孩子兒子,等孩子出生後便希望她自己主動提出離婚。

這種婚姻已經沒有挽留的必要了,於是女方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當然,女方同時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最後,女方告訴我,遇人不淑還是要早日解脫,開始自己新的人生。如果和他耗下去,對自己也不會有好處的。


冰焰


一樣,今天他抽風,說過年前都要上班

懶得回來了,本來他每週都會放星期天的,還說以後每年工資都存他自己卡上了,說在外用錢和慢慢存買車,結婚幾年了,越來越變得離譜!越來越過不下去了,我又不想我父母擔心阿,不想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長大。


陽光下的星星a


別說女方不用還債,只要收集夠足夠的證據,一半以上的房產和孩子的撫養權都將是女方的!


面對如此渣男,最好是選擇訴訟離婚。

說個類似的案例吧:幾年前,上海女孩小方通過相親認識了男士小潘,兩人都在上海工作,年齡、家境都差不多,算是門當戶對。兩人沒有經過太長的“戀愛期”,只是覺得對方條件合適,就結了婚、買了房子,約定一人一半。


然而,門當戶對也僅是流於表面,兩人在平時的交流中甚至無法做到基本的求同存異。但婚後不久,小方就懷了孕並生下了女兒。

兩人的婚姻狀態並沒有因女兒的出生而有所好轉,反而是愈來愈差。先是小潘的父母重男輕女,拒絕幫忙照顧孩子;再是小潘“失蹤”,不管母女倆死活。小方在帶孩子連軸轉的同時,也堅定了要離婚的決心。


小方火速地聯繫律師,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聽了律師的建議後,小方就開始收集關於“小潘是個徹頭徹尾的不顧家庭的渣男”的證據——小潘“失蹤”的證據,小區裡證明小潘和家人從未“拜訪”過小方和女兒的監控錄像,鄰居的證言。


開庭時,小潘說兩方感情未曾破裂,真要離婚,小方就必須帶著女兒“淨身出戶”,決心是要耗著小方不讓離婚。但是在小方收集的這麼多證據面前,小潘的“感情未曾破裂”絲毫站不住腳。

最終,法院經過檢證,證實了兩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外,也將孩子和房產的三分之二判給了小方,小潘則需要每月支付兩千元撫養費。


其實現實生活中,法院在判決離婚案件的時候難點在於“夫妻關係確已破裂”的認定,因為這種認定過於主觀,不能簡單地依據“不回微信”、“不買禮物”、“忘記結婚紀念日”等事情進行判斷。

但是若是存在“冷暴力”的現象,即兩人“各過各的”、對另一方完全不聞不問,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認定夫妻關係破裂。雖說最終還是由法官裁量,但只要像小方那樣掌握充足的確鑿證據,當然是沒有法官會堅決不判離婚的。


迴歸題目,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又提出這樣不可理喻的要求,完全可以不用理會,法律只是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並沒有限制女方的離婚請求,女方可以直接訴訟離婚,主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據面前,法院一定是會支持女方的合理訴求。


最後,法律君希望大家都能遇見對的人,和諧美滿共度一生,即使真是一時不走運、遇人不淑,也要及時止損,並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故事匯


你這個時候離婚,對你和孩子都是最大的傷害,因為你只有兩條路,要麼離婚後引產,對你傷害極大,我懷我二女兒時就是六個月引產的,引產後離了,最後忍受了身體和心靈雙重痛苦,要麼就是你孩子是單親,我離婚後,我大女兒跟著我,在別人眼裡她和正常家庭的孩子有區別,我們都不敢和她說親爸有關的事,直到她四歲時我在婚了,後爸也對她不錯,感覺也有了父愛,而她的成長也就漸漸得和那些在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差不多了!所以你得考慮清楚!一定三思而後行


shuijingyan888


你現在懷孕期間離不了婚,我和前夫就是在我懷孕時鬧離婚,去了沒離成,後來我找人問了,人家說懷孕期間不給離婚,除非把孩子做了才給離婚,在就是把孩子生了過十八個月可以離婚,我和前夫就是我把孩子生了等到十八個月我們離的婚,我要的寶寶,我媽一直給我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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