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黑衣男子搶奪當鋪3條金鍊,一天後即被抓獲

新加坡明地迷亞路一當鋪發生竊案,黑衣男變獨行匪,在頸項、手中“試戴”三條金鍊後竟突然冒出一句“對不起!”衝出店逃逸無蹤,警方一天後將他逮捕。

光天化日之下,黑衣男子搶奪當鋪3條金鍊,一天後即被抓獲

左圖:餐館店員透露,被告潘易德工作不到一個月。 右圖:當鋪職員出示類似被盜的金鍊。(蔡振鴻攝)

根據警方3月10日發出的文告,一名28歲的男子前天下午5時許到上述地點一家當鋪,捲走三條總值超過7500元的金鍊後逃跑。警方展開調查,並通過電眼等掌握了他的身份,在3月11日將他逮捕。

《新明日報》記者昨晚走訪事發當鋪時,女店長蘇女士(68歲)透露,一名身高1.65米左右,身材瘦小的華族男子到店,指定要看“二三十克”重的金鍊,前後逗留了15分鐘。當時店內除了店員之外還有另一名女顧客。

“他當時穿著黑衣黑褲,並沒刻意掩飾自己。”據表示,男子拿起一條金項鍊試戴在身上,隨後左、右手也各拿了一條金鍊。

“突然間,他脫口說了一句‘對不起’,然後就往門外跑去,轉了個彎消失了。”

眾人看到他戴著金鍊往外逃,不禁愣了一下,店員回過神後拍桌高喊:“偷東西!”,卻已不見對方蹤影。蘇女士表示,男子捲走金鍊時還說‘對不起’,或許是心生內疚的原因。

“不過他應該瞭解,這麼做很難逃得過法網。”

被告工作餐館 離事發當鋪不遠

《新明日報》記者輾轉找到被告工作的餐館,發現離事發的當鋪不遠。

餐館店員透露,被告工作不到一個月,平日為人有禮,還坦承自己曾因打架惹上麻煩。

店員指出,被告三四天前向兩名同事分別借1400元和800元。

“他當時是說哥哥遇到意外進醫院,需要一筆錢。不過,他有親口跟別的同事提起自己賭博的事情。”

此外,店員還透露,餐廳樓上的宿舍不見500元。

今早穿黑衣面控

被告是28歲的潘易德,他因觸犯刑事法典第380章偷竊條文下,今早被控上庭。

根據控狀,他於前天下午5時15分左右在明地迷亞路一當鋪偷走三條共價值7797元的金項鍊。

此外,在偷金項鍊之前,被告於中午12點從明地迷亞路第23座組屋二樓一單位偷走現金500元。

被告今早身穿黑色上衣,全程神情淡定但憔悴。

被告主動向法官表示自己不需要保釋,願意直接服刑。

案件延展至3月20日過堂。(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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