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督察組對企業敲竹槓,收受賄賂6億越南盾

越南清化省的5個前督察組成員收受企業6億越南盾的賄賂,幫助企業的逃脫處罰或脫罪。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這不是越南首例國家督察組官員收受企業賄賂的情況,但膽敢頂風作案,在越南嚴打嚴格處理腐敗的當下,這絕對是膽大包天。

3月10日,清化省人民法院對五名前清化督察組官員收受賄賂一案,進行了刑事審判初審。

5名被告包括黎孟河(1962年),阮氏菊(1964年),楊文憑(1962年),阮貴演(1969年),阮興(1976年),起訴罪名是收受賄賂。嫌疑人包括陳玉才(1967年),阮高珠(1985年),起訴罪名是賄賂。還有一名嫌疑人是阮家海(1973年),被起訴的罪名是賄賂及逃稅。


越南督察組對企業敲竹槓,收受賄賂6億越南盾

預計案件審判將持續2天。據越媒報道,該案的幾名嫌疑人原本是企業負責人,為了讓督察組“放一馬”,或者減輕處罰,少繳納罰金,從而向督察組賄賂將近6億越南盾,合約2.5萬美元。

此前,對5名受賄的清化省督察官員的審判原定於2月12日進行,但由於一名企業負責人,也是本案賄賂的發起人),其在拘留期間中風,需要住院治療,導致審批延期。

清化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出,從2019年3月13日起,清化省監察組對清化省紹化縣地區的財政收支及項目投資管理情況展開調查。彼時,督察組組長由黎孟河擔任,並由其分配其它組員的工作內容。

起訴書內容提到,在調查過程中,儘管督察組並非從一開始就打著算盤要藉此對企業“敲竹槓”,但是在收受賄賂的過程中,督察組的每個成員都瞭解被調查單位送錢了。

當企業願意花錢“消災”的時候,黎組長與各位組員交待,所有收到的錢款交由副組長阮氏菊管理和分配。據交代,督察組在紹化縣共收受了5.94億越南盾,送錢的單位包括5家企業及一所學校,希望督察組能夠放過這些單位的“過錯”。

具體來說,起訴書提到2019年4月18日,警方在現場人贓俱獲副組長阮氏菊收受賄賂。阮氏菊在紹化縣人委會二樓會議室的會場,現場收受松森運輸建設公司現金2000萬越南盾,由該公司會計吳氏權交給阮氏菊。

松森公司賄賂副組長的目的,是希望督察組放過該公司的過錯,幫助該公司減少被追繳的稅款。原本按照該公司的責任,需向國庫補繳稅金。


越南督察組對企業敲竹槓,收受賄賂6億越南盾

清化省紹化縣督察組工作所在地

警方在現場搜查副組長阮氏菊的辦公桌,沒收相關財物及文字資料。警方在衣櫃的夾層發現了2000萬越南盾現金,並發現一張字條,上面寫著給安慶公司交1000萬;一張紙寫著2000萬和9900萬分別是海藍公司100,王寶公司20。此外,還發現一件灰色手提包,裡面放有2.5億越南盾,以及7本寫有阮氏菊戶名的存摺,金額達到13億越南盾。

警方問訊的時候,阮氏菊竹筒倒豆子一般和盤托出,稱所有的現金和存款都是企業送來的,還沒來得及分掉就被警方查獲了。

但是,阮氏菊在警局死活扛著,說2.5億現金和總數13億的存摺是她自己的錢,與本案無關。

在阮氏菊被捕之後,4月9日和4月21日,督察組的組長黎孟河以及組員楊文憑,阮興,阮貴演都到警察局報案,申請自首。

清化省警方隨即勘察了黎孟河的住處和辦公室,查獲了900萬越南盾現金夾著寫有“2LD 19”字樣的文件,以及5100萬越南盾。被告黎孟河稱,所有的錢都是督察組組員阮興收受企業的錢分給他的。

警方同時勘察楊文憑,阮興,阮貴演的住處和辦公室,都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物品。


越南督察組對企業敲竹槓,收受賄賂6億越南盾

清化省紹化縣政府

經過調查,警方瞭解到,阮興確實從青草公司收受1.5億越南盾,同意放過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組長黎孟河指示,要求阮興拿出7000萬交給副組長阮氏菊,與此前收到的錢合算再分,而1.5億越南盾餘下的部門由他們兩個平均分掉,各得4000萬越南盾。

隨著幾位督察組案發,涉案的幾家公司及學校,紛紛在第一時間向清化省警方報案,稱是被督察組敲竹槓,並非是主動賄賂。

清化省檢察院認為本案收受賄賂事實清楚,賄賂一方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發督察組,賄賂事實俱在,同樣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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