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湖北,公司復工時老闆說,不能準時回來上班的,就不用回來了
張三,在廣東某公司上班,過年回家,回了湖北
不用說,大家也知道,張三現在還在家呢,不能出門,也出不了門
沒辦法,好好待在家唄。但是,這社會總得運行下去,企業總得復工
關於復工的事情,大家也知道,國務院的延長了一次又一次,簡直大塊人心,
到2月10日,張三的公司正式復工,老闆通知張三,準時上班,不來超過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接到這個通知,張三當場就哭了,因為他居住的小區被封了,不到三月份,不得出去。
早在2月13,老闆就以“拒不服從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開除了張三。
老闆這麼做,有問題嗎?
有問題!
因為人社部老大都說話了,不能這麼做。
那張三該怎麼辦?
其實啊,這個問題涉及到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準確的說,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問題,下面告訴大家怎麼辦
還是以張三的例子告訴大家怎麼辦,有兩種做法。
第一種:張三自己也不想幹了,那就走唄,拿點錢(這個錢必須要拿啊,不拿就冤大了)
第二種:張三還想回去上班,那就等疫情過後,拿著人社部老大的文件,一把甩在老闆臉上,大聲說,你無權辭退我.....
這是人社部老大的文件,送給大家了,拿走不用謝
大家注意了,上面我說的兩種做法,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操作,
要麼拿錢走人,要麼繼續上班。又想拿錢又不想上班的,別說你,我也想啊,不過想想就好了。切記,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選擇第一種,也就是拿錢走人,那到底拿多少呢?老闆隨便給個兩百塊打發你,行不行?
那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關注我,後面教你怎麼分析
還有一點必須要向大家說明,雖然兩種方法隨便你選,但不管哪一種,老闆一般都不會乖乖就範的。
所以說到底,還得靠你自己多多爭取,多多維護自己的權利。
還是那句話: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還有請記住,老闆無情,小編有愛,小編永遠支持你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本次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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