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基層小主管和經理強行要求開工,在當前疫情下是否涉及違法,為什麼?

隱慈


在當前特殊情況下,為確保自己和公眾安全,應遵守國家規定的開工時間,防止疫情交叉感染。因此企業主管或經理不應強制員工上班。如果涉及生產疫情防護產品,在做好生產期間的防護措施,可以開工。


賀和合生


關於企業的復工復產,政府都是有嚴格規定的,具體來說:

1、企業要想復工復產,特別是面對此次疫情,你不光是的準備好相關資料,還得準備好用於疫情防護的各種勞保用品,這樣,才可以去申請復工復產。

2、私自復工復產肯定是不符合規定的。假如你做了,輕一點的讓你停業整頓,重點的,生產營業執照都不一定保得住,在特殊時期,不要和政府犟。

3、如果你對企業私自復工復產不滿,直接可以到屬地鄉鎮舉報或者是主管行業部門進行舉報,都是可以的,非常時期,政府態度肯定很強硬。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貧困山區的亮光


不可以的。尊重國家安排。聽從國家。下達命令。


每天都看每天都看


這個問題有些寬泛,一個企業的復工不是主管或中層經理就能決定的,應該是公司行為,給你一下解答供參考:

1.看你所在企業是否是國家劃定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如果是可以允許提前復工!

2.不是民生保障類企業,結合本地政策,如果2月3號以後企業可以復工,需要準備手續經過企業所在地政府批准後方可復工,那就要看企業是否進行報備審批,政府要求提供的防護措施是否全面,如果不全面你可以向當地政府舉報!

3.如果企業復工手續完備,必須復工,那就自己做好防護。

4.目前疫情給新年帶來一個沉重的開始,我們一方面要配合國家防控要求,做好安全防護,不給國家添麻煩;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理解創業者的艱難,在防護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復工或在家辦公的形式,畢竟我們本身也有生活壓力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