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来源:思想思潮(ID:sxsc2018)

苟活于世,

每日每夜身体和心灵都饱受折磨?

还是一了百了,

从此长埋于黄泉之下,不见天日?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也是个没有答案并且没有好坏的选择。

无论选择哪一种,

好像都没有救赎之路。

……

我不知道我是带着怎样的心情来写下这篇文章的。

害怕?愤怒?失望?或者怨气冲天?

也许有人会劝我不要太过愤世嫉俗,也不要太过悲观厌世。

我想说的是我的愤怒一点也不夸张。

当你听完我接下来要叙述的事情,你就会理解我此时此刻写文的心情了。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图片来自电影盲山

拐卖---是我今天文章的主题词。

“拐卖妇女”这个词最近频繁地出现在我浏览过的文章里,让我猛然间意识到,拐卖的危险从来就没有因为文明社会的极大进步而销声匿迹过。

相反,那些拐卖人口的人贩子甚至无情地利用人性的善良而变得越来越猖狂。

相比于“儿童拐卖”,更加骇人听闻的是“妇女拐卖”,在“妇女拐卖”中又有更多的“女大学生、女研究生被拐卖”。

对于每一个被拐卖的女性来说,拐卖的那一刻就是噩梦的开始,而这个噩梦永远不会终止。

如果现在设想一下被拐卖后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你尝试着逃了很多次,尽管每次重新被抓回去的时候你都会被毒打,但是最后你成功地逃出来了。

几多波折,你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你贪婪地大把呼吸着熟悉的空气,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庆幸的是,你是如释重负的,你的人生还可以继续。

不幸的是,你的心已经有了裂痕,时间的确会让伤口愈合,但是愈合以后,一辈子都会留有丑陋的疤痕,让你每次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第二种,你的逃跑没有一次成功,但是你还不愿就此结束一生,于是你选择了逆来顺受。

你把这一切看作是自己的命。你觉得从来都不是你在选择命运,而是命运在选择你。

你接受了与人贩子做交易的那户人家,接受了那个所谓的“老公”将他的器具粗鲁地插进你的身体里。

时间就这么过下去,在那个交通闭塞的大山里,你彻底成了一个繁衍后代的工具。

直到老死,你也还是在这座大山里,一生一世都没有走出来。

第三种,刚开始的时候,你用尽各种方法想逃出去,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

那时的你甚至只是一个还没有好好谈场恋爱的,那么充满青春活力的大学生。

骄傲如你,你不堪忍受这样的羞辱,你选择了自杀。

你用自己的死保留仅有的尊严,也盼着这血淋淋的教训警醒那些不择手段的获利者。

遗憾的是,你的死没有换来他们的回头是岸,因为他们早已变得铁石心肠。

反倒是你,你那么漂亮,那么善良,你的人生本该那么美好,现在这一切都破碎了。

是的,无论哪一种结局,你的人生都因为这个转折变得灰暗。

甚至是结局最好的第一种,也会让你想起来不寒而栗。

就如那些瘾君子无法戒掉毒瘾一样,即使他们经历过最痛苦万分的戒毒过程,也仍会反复地复吸。

而你,戒不掉这样的痛苦,时间也没有抚平你的伤痛,只会让它在记忆深处不断地加深,加深……

尽管这是我个人设想的结局,但是真实的结局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1988年,“女研究生被拐案”轰动一时。

一位上海名牌大学的女研究生,在做社会调查时去了郑州,她就是在郑州被拐卖的。

你很难想象吧,仅仅2480元,人贩子就把她卖掉了。

虽然我不是特别能体会当时的2000多是什么样的概念,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培养一个研究生是多么不容易,尤其是在那样的年代。

一个充满未来的知识女性,就这样被冷血的人贩子用2480元卖给了一个弓腰驼背的中年农民。

接下来,就是女研究生被迫结婚,被迫与农民上床。她的哀求,她的绝食,根本没有人在乎。

在这样的大山里,似乎没有法律,而她也沦为了一个繁衍生殖的工具。

30年来,这样的惨案仍旧在不断地发生着,从来没有停下来过。

从3月8号开始,我就常常能在微博上看到一则改编自真实故事的漫画。

题为那个被拐卖的女大学生,请求世界忘了她。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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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原来善良不仅仅会帮助到别人,也会伤害到自己。

这种伤害,往往是最致命的。

因为“拐卖”一词的重新火起来,自真实故事改编的有关妇女拐卖的电影《盲山》再次被大多数人评论起来。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对她来说逃出去太难了,因为逃出大山的路只有一条。

第一次,她已经逃到马路上了,但是因为没有钱,司机不让她上车。

等待第二辆车的时候竟等来了抓她回去的人,结果她被抓回去毒打了一顿。

回去后,为了钱,她不惜卖掉自己残破的身躯。

第二次,她有了钱,逃到了镇上,甚至都坐上了去县城的车,没想到最后车还是被拦下了。

司机不听她的哀求打开了门,有些善良的人想拦住他们,却被他们以“这是他老婆”为由制止了。

就连交警,也对“这是老婆犯精神病了”的说辞信以为真。

她割腕自杀不成,又被救了回来。

仿佛老天就是要让她活着忍受屈辱。

她尝试着写信回家,邮递员却偷偷把每封信都交给了他“老公德贵”。

尽管好不容易信被寄出去,但是当父亲带着警察来接女儿回去的时候,警察都奈何不了这些村里的人。

父亲被毒打,白雪梅为救父亲,不慎拿刀砍死了德贵。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个悲伤的结局。

但我记得电影的最后,白雪梅仿佛是深深叹了口气,我想,她也为自己高兴吧。因为她终于得到解脱了。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常埋于地下 ——被拐女孩,谁来救赎我?

曾经我们一度以为那些无知的妇女才是人贩子的拐卖对象,如今看来,拐卖的发生,其实与学历无关。

反而我们这些单纯的大学生成了他们容易下手的对象。

他们利用人性的善良,去做最邪恶的事情。

在拐卖犯罪中,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追诉时效制度,规避掉了应付的刑事责任。

从抓获的人贩子来看,他们往往持续作案,有的甚至长达几十年都在危害社会。

为此,“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建议把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诉讼时效从侵害行为发生开始算修改为从危害后果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或者是直接取消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诉讼时效,绝不让任何一个拐卖犯罪分子消遥法外。

我根本不敢去想象每年全国,甚至于全世界各地妇女被拐卖的案件有多少起,一定十分骇人。

如果真的有天堂和地狱,我想那些社会的毒瘤注定都是要下地狱之人。

特别失望社会的黑暗竟然让越来越多的不敢去做善良的人了。

不是我冷漠,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善良。

这样的情形,真叫人唏嘘不已。

“我不愿苟活于世,宁愿长埋于地下。”

也许对于大多数被拐女性来说,这是更好的选择吧。

被拐者的假想自白:

我不愿继续苟活,亦不愿一了百了。无论哪一种选择,我都是万般不情愿的。

可是,伤痕累累的我已经太累了,我支撑不下去了。

我想长埋于地下也是一种解脱吧,也许黄泉路上,还有志同道合的人与我相伴呢。

我相信我并不孤单,只是可怜那些爱我的人。

我的父母,我的朋友,我不忍看见他们任何一个人流泪。

抱歉了,我走了,爱我的人不必为我难过,我想我会到达天堂的,我也会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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