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在單位幹十五年以上退休有退休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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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5年的,實際上已經不是臨時工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是屬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了。

但是雖然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你應該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還是無法辦理退休手續的。

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退休條件有兩條。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如果同時達到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總之,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到達單位工作的三十天內,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你在單位工作了15年,早已超出臨時工的概念,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有理由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補繳,只有補繳了養老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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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開始了新的社保改革,用人單位都需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對於臨時工來說,在單位幹了15年以上了,退休之後會不會有退休金呢?

第一:臨時工

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5年的,實際上已經不是臨時工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是屬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了,但是雖然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應該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員工,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還是無法辦理退休手續的

第二:退休條件

《社會保險法》對於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給予了明確規定,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要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所以退休後能不能有養老金並不是看你工作了多久,而是要看是否有繳納社保和繳納的年限,所以臨時工在單位工作了十五年以上,必須要確定單位有為職工繳納社保十五年以上,退休後才能享受養老金

第三:社保規定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到達單位工作的30天內,必須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你在單位工作了15年,早已超出臨時工的概念,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有理由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補繳,只有補繳了養老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第四:單位情況

單位做臨時工期間,單位是不是給你繳了養老保險費,是不是繳滿15年了,如繳滿15年了,到退休年齡時是可以領取到養老金的,即使你在單位幹了四十年,單位沒給你交社會統籌金20%,你個人8%也沒交,社保部門就沒有你的帳戶,何來60歲後有你的退休金

第五:申請補繳

如果單位未按法律規定為職工繳納社保,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諮詢是否可以補繳,若可以補繳,瞭解清楚相關政策後與單位協商進行補繳,如果單位不願意補繳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地稅部門反映相關情況,若不能補繳,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並可以向法院起訴

最後,不管是什麼情況,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希望大家都能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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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答案:無論是臨時工或者是合同制員工,只要單位給其繳納社保滿十五年均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如果在一家企業工作了15年,但企業沒有給該員工繳納社保的話,可以進行仲裁,要求該企業為員工補交社保,只有補繳社保以後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

什麼是臨時工?

臨時工這一說法應該是在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的叫法,當時所謂的“臨時工”泛指在政企單位裡面非正式僱用的勞動務工人員,他們最大特點是通常以日薪計酬,沒有節假日。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兩類。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或者最基層的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但又薪酬報酬較低的一類崗位。

但是從2008年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從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籤。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什麼是退休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它是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保條例》對於退休金的規定:

退休金即為養老金,他的領取條件是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達到退休年齡(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社保繳納: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在一個月簽訂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就應該繳納社保。

勞動者在政企或者民企單位上班15年,如果該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為你補繳社保,只有社保補繳了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注意:以單位的名義是可以進行社保補繳的,但同時按照規定該員工也需要承擔社保補繳的一部分(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勞動者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在一家企業工作了15年,(企業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保)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如果勞動者所在的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話,員工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的手段要求企業必須給你補交社保,只有補繳社保以後,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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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紅衛


臨時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幹滿15年,現在退休了,有沒有退休金?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該人按法定年齡退休時,卻沒有退休金,想要主張自己的權力。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要想領取養老金,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按法定年齡退休,即男滿60歲,女工人滿50歲,幹部和自由職業者滿55歲。二是養老保險繳費必須滿15年。如果已經退休但沒有養老金可領,證明在崗時未繳納養老保險,或者養老保險未能繳夠15年。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無論是企業人員,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合同工、臨時工,在參加工作當月起,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其建立社保賬戶,按時足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這是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也是勞動者依法應該享受的權力,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更不能因為是臨時工或者合同工,就漠視勞動者的權益。在法律面前,所有勞動者一律平等,公平公正享有權力,沒有正式職工和臨時工、合同工之分。

另外,在機關事業單位幹滿10年以上,就屬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幹滿15年退休,無論何種身份,何種情況,與單位有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為勞動者提供社保保障,包括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單位違規沒有繳納,或者沒有按時、足額繳納,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訴,要求查處。社保部門經查實後,強制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補足未繳納的社保費用,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滯納金、利息等費用,如果違法情形嚴重,還要承擔一至兩倍罰款。個人只需要按照規定,補足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即可。

如果對社保部門查處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社保部門的調查和結論,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職言管語


有!但是,不是由社保部門統籌發放的,是企業內部參照有關政策規定,自行擬定的標準支付的所謂“養老金。”

1985年國家實行百萬大裁軍,我單位也安置了10名軍轉幹部,這批軍轉幹部的家屬都是無業人員。為了減輕他們的家庭生活困難,公司專門為這些人辦理了招工手續,可是由於年齡偏大,超過35歲的就沒有被錄用,怎麼辦呢?從照顧的角去考量經與本人協商,為這些人辦了特殊用工手續,簡稱為:“無固定期計劃內臨時工。”

這些人50歲之前,和其他的工人一樣,享受著工資福利待遇,可是到了50歲該退休了,卻無法享受正常人退休的待遇,其主要原因是勞動部門沒有正規的錄用手續。無固定期計劃內臨時工,屬於企業內部行為,應由企業自行解決。企業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按當地最高標準,給她們辦理了“企業退休手續,”

現在這些人大部分已經過世了,但仍有一兩個人仍然享受的當年企業內部制定的待遇,儘管現在退休人員已連漲15年養老金,這些人每月還是領取,經過多次上訪後才得到的不足400元養老金。



天老大11


我認為,臨時工在單位幹15年以上有無退休金,關健還得看你是否參保繳費滿15年及以上。

否則,不管你是什麼身份,即使你是單位的正式勞動合同制職工,如果因故比如停薪留職,或屬於“兩不找”人員,因無工資而沒有按時足額繳費,或者累計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及以上,按現行政策規定,也是不可能享受到基本養老金待遇的。

在計劃經濟時期,用工制度是十分嚴格的,職工的身份屬性尤為關健。那時的臨時工只能按約定拿到一定的勞動報酬,不可能享受單位固定工,較為優惠的相關待遇。至於享受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待遇,那就更加遙不可及。這就是說,那時臨時工在單位乾的時間再長,也是不會拿到退休養老待遇的。

在建立繳費性養老保險制度的今天,在養老待遇同在職繳費緊密掛鉤的政策條件下,在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必須年齡條件與繳費年限雙達標的前提下,經人力資源和社保部門批准,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很顯然,臨時工在單位幹15年以上甚止更長,如果沒有個人繳費年限作為基礎或者後盾條件,是不可能按規定拿到基本養老金的。這是任何人都不可違背與逾越的一條政策紅線。


劉正民


自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現在無論在編還是非編人員,都統一繳納養老保險,繳滿十五年到退休就可以拿到養老金,在職時繳的時間越長,額度越高,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越高。你在單位工作了十五年,只要單位按正常幫你繳納社保,不管你是什麼身份,退休後都可以領到養老金,這點毋庸置疑。

即便單位沒有繳納,只要有正常但履職手續,比如勞動合同,在職證明,也可以要求單位補交,拒不補交的,可以向勞動人事部門投訴,一旦查實,單位不僅必須全額補交,還可能面臨處罰。這是勞動合同法和社保大賦予你的權利,不要怕影響不好因此下崗而不敢投訴,單位不把你當回事,你還在意單位那麼多幹嘛?

除此之外,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職工在單位搞難十年以上,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拒絕,確因崗位問題無法聘任的,在雙方協商同意的前提下,單位可以解聘,但必須給予經濟賠償。你在單位幹了十五年,儘管不是正式工,依然受勞動法保護,該爭取的權益必須爭取。


80後小公


我國《勞動法 》1995年1月1日就已實施,其中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完善的《社會保險法》是2011年7月1日實施。

你在單位既然幹了15年,根本就不能算是臨時工,應該是合同工,即使是臨時工,如果單位沒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應該補上,但是,男,必須達到60歲週歲、女,必須達到50週歲才可以退休。當然也是根據你本人的意願,補繳保險單位繳一大部分,自已也要繳一小部分,對於你個人這是一筆挺大費用的。如果你不想交繳,就享受不到退休金。

如果單位不給你補繳,首先到勞動監察投訴,確認事實。然後到勞動仲裁申述,要求補繳各項保險和解決退休手續、建立檔案。


鄉村老農有話說


想拿到退休金,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職工本人已經交納社保並滿十五年。二是到退休年齡正常退休。

退休年齡正常退休這個,很好理解,男同志全部是60歲退休,女同志根據身份不同,幹部是55歲退休,工人是50退休。其他特殊工種不在這裡討論。

題主在這裡明確給出了一個條件:臨時工。嚴格意義上講,現在已經沒有臨時工這個說法了,所謂的臨時工,應該有兩種情況,一是勞務派遣員工;二是沒有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不管是哪種情況的臨時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工單位都要為他們交納社保的。有的用工單位,不是按照勞動者的工資收入交納,而是按照最低基數交納的,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社保入稅工作現在正在開展,隨著這項工作的深入,這種情況以後是會避免的。

也有很多單位是不給勞動者交納社保的,一種情況是提前和勞動者商量好,不交社保,部分折現給勞動者。另一種情況是矇蔽欺騙,故意不交。勞動者遇到以上兩種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一定會保護勞動者利益。

所以說,不管是你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你到了正常的退休年齡,並交了十五年的社保,就能領取養老金了,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錦瑟談職場


中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不承認臨時工概念,用人單位用工一個月以後必須跟使用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簽了勞動合同之後,你就是單位的正式員工,所有待遇按正式員工標準執行。如果你在這個單位已經工作了一年以上單位還沒有跟你簽訂勞動含同,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上班,那麼根據現行勞動合同法你就變成了單位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你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跟單位其他正式工一樣,別人有的你一分不能少!

你現在問得是在單位幹十五年以上有沒有退休金?根據我本人的瞭解,現在單位用工都比較正規,五險一金雖難全部保證,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必須為職工繳納的,如果單位為你繳了養老保險,你達到了退休年齡,(男6O,女5O,女幹部55歲)就一定會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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