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自治區醫保、財政、民政三部門聯合出臺政策,完善我區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部分人群看病產生的合規醫療費用,最高可按100%比例獲救助或報銷。
該政策於11月1日起施行。
1 救助對象包括孤兒等四類人群
根據自治區醫保局、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民政廳三部門印發的《關於完善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我區醫療救助對象包括四個類別的人員,分別為:
●一類人員,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類人員,為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三類人員,為城鄉困難低收入家庭成員;
●四類人員,為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這其中,一、二、三類人員是重點救助對象,四類人員由各地根據籌資情況逐步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救助對象在常規住院醫療、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專項醫療、門診醫療方面,享受有關救助政策。
2 一類人員合規費用可100%報銷
該通知規定,在常規住院醫療救助上,對困難群體不設起付線。
困難群體生病住院,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補償(報銷)並扣除社會定向醫療捐助資金捐助後,剩餘的合規醫療費用計入住院醫療救助。
在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方面,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19種疾病被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
如果救助對象經過常規住院醫療救助後,剩餘應該由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在當年累計仍超過2萬元的,超過2萬元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也能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
以上情況中應計入醫療救助的費用,根據患者所屬人員類別的不同,可按80%~100%不等的比例給予救助,其中一類人員可獲100%比例救助。
3 門診醫療救助也不設起付線
門診醫療救助方面,根據此次出臺的政策規定,患有全區統一規定的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患者,以及納入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救助範圍的患者,需要長期藥物維持治療的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城鄉低保對象,可以獲得門診醫療救助。
上述人群到門診看病,門診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補償(報銷)並扣除社會定向醫療捐助資金捐助後,剩餘的合規醫療費用計入門診醫療救助,根據所屬人員類別的不同,救助對象可獲得剩餘合規醫療費用80%~100%比例的報銷。
患重特大門診特殊慢性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救助對象,其門診合規治療費用,也可以按規定比例獲得救助。
老有所養 幼有所依 病有所醫
政策越來越完善
我們的日子也越來越好
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的
脫貧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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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黃鵬輝
中共靈山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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