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不對自我消耗不超過30kW的光伏收費

歐盟:不對自我消耗不超過30kW的光伏收費

歐盟理事會、議會和委員會正在重新談判歐盟現行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指令2009/28/EC),對自我消耗光伏收費的規定可能將會有改變。

歐盟:不對自我消耗不超過30kW的光伏收費

意大利的一個住宅光伏系統

與會者上週三同意,取消針對自我消費和直接線路連接的歧視性收費和阻礙性監管框架。該指令將專門針對30kW容量及以下的可再生能源系統。

根據歐盟理事會的公告,這一指令旨在為家庭用戶的自我消費創造一個清晰穩定的監管框架。在此之前,各方已同意加大對歐盟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力度,以便在2030年達到32%的目標。而可再生能源利益相關方的目標則更高,如德國太陽能工業協會BSW-Solar就表示其目標是35%。但無論是哪個目標,在能源、熱力和移動部門中增加光伏的使用量均十分必要。

與目前活躍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相比,自2009以來實施的儲能利用改革迫在眉睫。新的指令將通過對家庭使用的儲能加收額外的電網收費來廢除雙重徵稅。

這一新指令還需歐盟理事會和歐盟議會各自召開會議正式確認。在這此後,歐盟的成員國將在18個月內將該指令納入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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