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之日記


根本原因誰都不服誰!非得找個外人來,管著他們,欺負他們才舒服。這就是原因。


文東1999


我親身經歷過組建業委會的事情。我覺得很困難!一是物業的阻撓,物業把業委會視為一隻對立的組織,二是業主素質參差不齊,不團結,總覺得人能為我,可不願意我為人人。說多了都是眼淚。業主就活該受物業的蹂躪!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的話是真理


梅茗


我們小區也這情況,原本挺順利的,十幾個報名的最後推出六個!按道理講也是順理成章成立了,而我們之所以是因為現在物業不管事,因此成立的初衷是換一家物業!可原物業慌神了,把小區破井蓋,衛生等需要整改的整了一遍,想以此留住民心,更可惡的是小恩小惠的賄賂幾個老太婆及幾個他們親信,到處謠言說以後錢給我們收去了啥的,最後在物業授意下他們又硬是找到社區說之前就十幾個人選舉不公平,要從新選舉,他們也加入了候選人,如此就僵這裡大半年了……


土匪583


業委會成立了,就有監督物業管理不到位的權力。你動了物業公司的奶酪,物業公司當然要設防讓你成立不了。物業公司跟街道社區早已定下攻防聯盟,所以沒有特別過硬的關係,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根本得不到所在社區及街道辦事處的同意。就是有百分之九十的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也很難成立。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鳳毛麟角。基本上是事業單位自己的小區有業主委員會,社會上的小區基本沒有。

一個物業,每年能賺取多少利潤?能為小區業主辦多少實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一個兩千戶的小區,每年的物業費在500萬之間。你從入住第一天看見的小區環境,十年都不會有任何改變。小區裡環境及路面狀況,都是開發商建造好的。聰明點的物業老闆還會做做表面文章,讓花草樹木看起來鬱鬱蔥蔥,不至於有落敗現象。特別貪的物業老闆,恨不得把所有的物業費一併裝入自個腰包。

我所在的小區地下車庫,原本里面是燈光照明不錯,地面也很乾淨。現在若大的車庫,燈火黑暗,只有兩三隻燈亮著,地面的灰塵,人走過去踩著浮灰,都能噴上褲角。從來沒有人去清掃。

對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業主們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但就是成立不了,問個究竟,總是說上面不同意,不符合成立的條件……

物業公司只拿錢不辦事,在咱們這都是正常現象!


曹力76404736


物業本身應該是服務公司,結果成了管理公司,這就是根本所在,業主買了房子,本來是請的是保姆,結果請了個祖宗管自己。能沒有矛盾嗎?加上很多物業公司的人素質普遍比較低,處理問題簡單粗暴,所以業主和物業之間矛盾糾紛成了社會問題!取締物業迫在眉睫!


一抹時光清淺


一.是因為物業利潤大,而且風險小,如果院子大的光停車費一項就是大收入,如果有公用商鋪或活動室的更不用說收入會更多,所以都不願意配合。二.制度層面還沒有完全實施,沒有意識到物業是做服務,管理是以服務為基礎。三.大家都感覺小問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沒有這種概念,所以還需要有人引導,尤其是政府社區,居委會要積極引導。

四.如果成立業委會,所有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通過招投標形式才能入駐服務,原來開發商遺留的物業企業未必能通過招標入駐。



蘭州駱老師


根本原因在於大部分成立業委會初衷動機不純!很多都是為了從中再撈點好處而去成立的,不是從根本上為業主著想而去成立的。造成的結果是更加重了業主們的負擔!

因此是:既有的物業反對,業主們也不是很贊成,因為業主們知道那幾個業委會的組織者心裡想著什麼、想得到什麼、心中那點小九九那點心思是看的明明白白,所以……


現實生活Z


大家對成立業委會都有很強的牴觸感,其實你沒有參加只是聽說或猜疑,讓感覺左右了你。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一年多,運作一切正常。成立業委會首先這部分業主你得團結,有正能量感,有奉獻精神,真心樂意為小區健康發展辦實事,最重要一點你不是為錢和好處而來。小區想成立業委會的業主你得有群眾基礎,平時在小區大家都熟悉,能得到大家認可。首先在小區進行成立摸底,將你們的想法和小區情況上報社區,讓社區充分了解小區現狀,知道你們成立業委會的目的。對社區而言很樂意小區成立業委會,業委會的成立會幫政府解決小區的很多困難,是架起業主,物業,社區工作的重要橋樑,社區會全力支持你們的工作。但組織者也會為此付出大量時間,精力,和經濟,還有部分業的不解。只要你們想真心成立,就現在政府的政策不是很難。


海曲正能量


業主和物業不可調和的矛盾,主要發生在交房之前,前期物業公司查驗承接小區,是在業主沒有參與的情況下進行,直接剝奪了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等入住以後,又因為物業的誤導,把質量和不完善又拋給了開發商和建築商,事實上,物業查驗承接以後,從法律上已經沒有開發商的事情了,即使有問題,也是物業公司沒有嚴格查驗承接造成的,物業公司多數在忽悠業主。打一個比方,你到4S店買車,車出了問題,4S店推託說是生產廠家的問題,要讓你找廠家去,你樂意嗎,你把錢交給了4S店,他愣讓你找廠家有道理嗎。你跟物業公司簽了合同,也交了物業費,出了問題,讓你找開發商,有道理嗎,很多媒體和物業故意把這個環節帶偏了,這就像是物業公司從開發商進車,你再從物業公司買車,車出了問題,4S店不負責,讓你找廠家。因為很少有人知道查驗承接的重要性,查驗承接是開發商對小區的法律主體向物業的交接和切割,物業查驗承接以後,從法律上來說已經沒有開發商的事情了,如果非說有的話,那也是物業和開發商之間的事情


非誠勿擾16239171


這種物業在上海,大家怎麼看,二手房貶值百分之十,應該取締物業,交社區街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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