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今后能否有机会进入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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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成不了事业编制,但在公务员事业编制招录的时候会对社区工作者有适当倾斜。

01.社区干部和村干部一样,不可能列入事业编管理。

社区属于自治组织,由社区自行管理,社区和农村一样,设置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等“两委”干部,既然农村干部入不了事业编制,社区干部也不可能进入事业编制,何况是社区聘用的其他工作者。并且,社区入编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也是不同的,现在很多事业单位都在改革逐步取消,不可能再额外把其他自治组织列入事业编制序列。

02.各级公务员事业编招录时,会专门针对社区工作者设置招录岗位。

当前,很多地方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岗位会优先考虑社区工作者。比如,北京市2019年6月份发布《关于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专门为部分区的事业单位招录优秀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可以通过参加考试直接成为事业编制干部,并且,由于是只针对社区工作者招录,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所以考试竞争的程度还是比较小的,只要你用心备考,由社区工作者转为事业编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03.除了聘用社区工作者外,社区完全可以打造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既节省开支又能提供管理水平。

对于群众自己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而农村和社区是群众自我管理最直接的地方。那么,除了聘用社区工作者统一开展服务以外,各个社区完全可以组织那些大爷、大妈或者有志于为社区服务的年轻人,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伍。这样的话,社区一方面可以节省开支,另一方面,志愿者作为社区的一员,在社区管理方面,肯定会更加用心,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总之,社区工作者不可能入编,想要进入体制内工作,只能是通过自己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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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如果能进入事业编,我想现在。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不愿意在社区做事情的人了。我是黑龙江省伊春的在我们的社区就有许多。从居民里抽调上来的,为社区做工作的那些外雇人员。他们每个月拿的工资都是非常低的。而且干的事也就是统计居民的户数。居民的家庭状况的。平时也没有什么事,都是在干着一些帮助政府上的事。 这些社区工作者也大都是来自于,当地的贫困家庭的人员或者是在家无业的家庭妇女等。我认为他们是不会进入事业编的。但是为他们涨点儿工资,我觉得还是很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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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想要直接转事业编基本不太可能。

第一、政策不允许。现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逢进必考,想不通过考试入编,根本不可能实现。除非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但这种方式普遍要求比较高,要么有高学历,比如硕士博士,要么有高职称,起码中级以上职称。在社区工作的人能够满足这样条件的,基本没有。

第二、形势不允许。到2020年,事业单位要基本完成分类改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大体可以保持现状不变,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在进行必要的人员分流后,能够转为企业的,都要推向市场,以减少机构编制,压缩行政事业单位成本。这是大趋势,国家的目的是控编和缩编。在这种形势下,社区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转事业编的机会。社区工作人员本来就是很大的一个群体,如果转为事业编,意味着国家又要增加很大一笔的财政负担,与当下的改革形势背道而驰,显然不太可能。

所以,社区工作者要想进入事业编,还是老老实实去考试吧。如果考试实力够硬,别说事业编,就是公务员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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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基本没有机会进入事业编制。

1、性质不同。社区是自治机构,和村是一样的,社区是民政部门备案注册的,事业单位是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成立的,两者的来源不同。社区工作者是合同制,不是体制内人员,受《劳动合同法》管辖,而事业单位人员是由人事管理条例管理,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2、社区人员构成不同。有一部分社区人员是从行政事业单位调动、提拔、调任而来的,这是社区成立时性质不明、管理不清造成的,这类人员,多半挂在同级民政或者乡镇、街道办下面,属于临时安置措施。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存在,使得大家对社区性质和工作人员的身份理解比较含糊,造成了一定误解。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多是为居民就业、医疗等劳动保障服务,与事业单位非常近似。还有一个原因是国家对村一级自治组织的负责人有各种各样的安置政策,包括村“两委”负责人工资待遇、养老保障等,以及大学生村官的项目人员安置,也让人对社区工作抱有无限希望,其实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村一级组织在“三农”工作范畴之内,是国家重点扶持照顾的方向,社区不在其列。

3、事业单位改革趋势。事业单位在2020年前分类改革完成,机构编制都要减下来,2018年事业编制减少20%,这个趋势是不可逆的,事业单位人员分流难度很大,更不要说再增加负担了。

社区工作者想要进入体制内,除考别无他法,考也有资格、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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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笔者认为,首先题主这个问题得分2个层面来解答。

1.以笔者所在的城市杭州来举例,社区工作者中的领导(社区书记、主任)干满2届(每届3年,共6年),各城区是有单独招聘岗位的(公务员),几率是相当大的一般(4进3,或者4进2)。

2.如果是普通社工的,是没有单独招聘的,是要自己考试的。如果从政策上讲,全部晋升事业编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目前,事业编制正在改革,好多事业单位正在转岗,转为企业单位,现在的事业编制收缩的很厉害,单独放开口子也不太可能。杭州的社区工作者有差不多1.5W,试想一下,一下子多1.5W事业编,对财政的压力是有多大。

所以,笔者认为,社区工作者进事业编,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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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有机会进入事业编的,不过概率比较的小。今年南京某街道就有一人通过内部的考试,成功获得了编制,就以后的发展来讲,后期这种名额可能会慢慢变多。

其实,报考社区,无非是因为这些原因原因,离家近,工作相对稳定,加班少,方便顾家。对于有意向考编的人来说,社区工作者是比较好的一个跳板。那些规章制度完善的社区,待遇也是相当不错的。

与其想着通过社区内部进入编制,不如自食其力,在社区工作的同时,备考公职类的考试,笔者周围很多人,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考上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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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就是临时工,合同工,没地位,没编制,没身份!随时可能开除!最关键的是没有任何上升空间,事还巨多。打个比方,不要说要弄各种会议记录,各种信息,做各种表格就是辖区内发生火灾就追你的责任!就是个背锅侠,还能随时扣你绩效,工资!总之就是低三下四的职业


二手的少年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助组织,不是政府组织,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对社区事务和自身利益的自我管理,维护自身权益。政府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社区任职,社区不能有事业编制人员,保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独立性和群众性,社区工作人员是服务社区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非财政供养人员,不能调任事业单位,必须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且没有照顾政策。

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独立性,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干扰社区民主管理的权益,可以给予社区帮助和指导,不能将政府工作人员派入社区工作,要保持社区的独立性和自主权,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党的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社区业务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

所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不是政府组织,更不是一级政府,是独立运行的群众性组织,不允许公职人员在社区内任职,不得改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不能把社区组织办成政府的一级组织,不具有任何行政权力,更不会有国家公务员编制,当然也不会有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一旦有国家工作人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就不再是社区居民的自主组织,违反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很多人,包括社区工作人员,都不清楚自己的工作性质,因为街道和民政部门把大量的工作压进了社区,让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很大,干了好多不属于自身的工作,因为社区经费来源少,街道和民政给了资金帮助,拿了钱干活就成为了惯例。这几年政府也在社区工作上,给予了资金帮助,提高社区办公环境,让大家感觉社区好像是政府的下属组织,其实这只是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的帮助,一种误解。

综上所述,社区就是居民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其社区工作人员就是服务社区的人员,由社区自己产生,自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是永远不能调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完全不是一个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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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社区工作者转为事业编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有机会成为事业编制的。

社区工作者应该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他们是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也是社区居民自治性组织,与政府是无关的,而且严禁政府工作人员介入社区事务,并且禁止其干扰社区民主选举等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是不可能转为事业编的。



但是现在有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在公务员、事业编招聘当中,专门定向招聘社区党支部书记与主任,为一些又能力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提供了进入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机会。目前,大部分还是只针对书记与主任选拔,相信会在不久之后,将单位扩大到社区工作者,为广大社区工作者转为公职人员疏通渠道。



即使不能转为事业编,现在社区工作者也已经开始受到重视。如今,很多地方已经开始为社区工作者发放工资、购买养老保险等,对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进行有效保障。虽说当下的福利待遇还不是很好,但是随着社区的发展,肯定还会为社区工作者提供更优质、更完善地工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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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小公


概率不大。我国事业单位正在改革过程🀄️,从改革的导向和目前的分类方案来看,未来把社区工作者纳入事业编制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第一、事业编制人员总量已经偏大!目前我国有事业编制人员9600万,其 🀄️在职6000万,退休的有3000万!总量太大,财政压力就很大了,所以整体上减少失事业编制数量是大趋势。但是减少现有人员哪有那么容易,那么怎么可能随便新增事业人员呢?

第二、事业单位改革将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现在分为参公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以前有一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基本企业化,公益二类其实也是企业化的发展方向。像高校啊、医院啊都是公益二类。这个导向说明什么,能靠市场力量解决的,没有必要让财政供养!

第三、社区工作整体来说,技术、科技含量不足,人员素质要求也不高。同时工作区域和范围都很局限。从工作性质来说,正好可以用于吸纳不易就业的人群参加工作,或者居住在社区周边的人就业,完全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工作职能!没有必要把社区工作人员变成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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