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父母很年輕,都不給看孩子,也不出錢,都說不用我們養老,怎麼辦?

米贊


雙方父母很年輕,應該就是五十三四的樣子,現在這樣的父母很多,沒辦法,他們生長在那特殊的十年時間,形成的冷漠的性格。

第一,催婚催孕,等真生了孫輩了,一率甩手掌櫃,拋出一句:誰生的誰帶,管我們什麼事情。

第二,逼急了,會說,哪條法律規定,祖輩要幫兒女輩帶孩子了。

於是,現在一半以上的祖輩,都不給小輩看孩子,也不出錢。而且,口口聲聲說:不用兒女養老。

但實際上呢,不懂親情,只講法律的他們,一旦老了:你不給他們養老,你試試,我告訴你,馬上把你們告上法庭。

建議是:

第一,乘這個時候,把這個事情說開。要麼,把孫輩照顧到上小學,要麼出點兒錢。

第二,如果老人不同意,那也寫,雙方簽署一個不用兒女養老的協議,然後找居委會或村委會的人中介簽字。把不用養老,雙方承諾下來。

第三,等這些老傢伙們,到法院起訴的時候,把這個拿出來。養老,還要給這些老傢伙們養,但這些老傢伙晚年的無理要求,就不要理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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