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屬於小微企業嗎?

太原市吳慶山


個體戶是否屬於小微企業要從小微企業的概念來講,同時,也說說今年哪些稅收優惠,是個體戶可以享受的。

1. 小微企業與小規模納稅人:

提到小微企業,主要有三個出處。

(1) 經濟學上小微企業的概念,是由經濟學家郎鹹平教授提出的。它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2) 由統計局、工信部、財政部等發佈的小型微型企業的概念,首先將企業按照行業來分類,然後再按照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將中小企業劃分成中型、小型和微型。小微企業就是指的其中的小型和微型企業。

(3) 所得稅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現在的小型微利企業就是三個標準:資產規模不超5000萬;從業人數不超300人;應納稅所得額不超300萬。

此外,還有一個經常與小微企業一起提到的概念是小規模納稅人,這是一個增值稅中的概念,一般是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

2. 個體戶是哪類,可以享受什麼政策:

對於個體戶,或者是其他的企業類型,是否能夠享受小微企業的普惠政策,還是要看具體的規定,而不僅僅是看是不是小微企業。

(1) 增值稅10萬的免徵規定:這個在通知中有明確規定,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那麼如果個體戶或者其他企業符合小規模標準的,不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就可以享受。

(2) 小型微利企業,也是有比較大的稅收優惠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實際稅率是5%,100萬-300萬的部分,實際稅率是10%。但是,這個範圍是適用於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因此,是不包括個體工商戶的。

所以,稅收中的小微企業普惠政策一般範圍較廣,但具體的稅收優惠一定是針對具體的納稅人的。個體戶是屬於哪一類,是否能享受稅收優惠要有所區分。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朋友,我可以準確地告訴你,個體戶屬於小微企業範疇,而且是構成小微企業最的核心部分。

按照國家對小微企業的定義: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它是我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

而且小微企業成了我國就業重要陣地和貢獻稅費的重要群體,大約提供了80%的就業崗位和60%以上的稅費,是我國實體經濟發展中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所以作為個體戶是光榮的,並不會因此低人一等。

至於你提出的社保補貼,國家已出臺專門的政策規定,你可到當地社區居委會或辦事處諮詢。政策是這麼規定的:只要你是4050大齡失業人員,也進行了失業登記(這兩個條件必須具備),就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批覆後,每月社保繳費後帶著繳費憑據,到辦事處領取社保補貼。你如果覺得你的條件適合,就去辦事處辦理相關事宜。

我現在想說的是,國家在扶持小微企業稅費中出臺了多項優惠政策。僅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徵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這些優惠政策主要有:一是月收入3萬元以下免徵營業稅、增值稅。

隨後,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明確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二是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曾出臺文件,給小微企業送上“精準減稅”大禮包,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再次加碼,

《通知》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助力小微企業儘快成長。

三是小微企業多項費用也減免,除了 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外,國家稅務總局還免徵了有關政府性基金。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通知顯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失業保險費率由原來的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據悉,安排殘疾人就業也將享受優惠。

按規定,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可見,從事個體戶經營大有作為,碰到了如此好的時代,有這麼多優惠政策,完全可大幹一番。祝你事業成功!


開偉觀察


“個體戶屬於小微企業嗎?”——這個問題,簡要的說,個體工商戶基本屬於小微範圍。但是個體工商戶怎麼也不可能歸屬於小微企業中的小型微利企業;如果個體工商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後也就與小微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同一類型。

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清:何謂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究竟包括哪些企業?

最先提出的小微企業概念,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而現時的小微企業的概念已經發生了變化,以稅收領域為例,在近幾年出臺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中,經常可以看到對“小微企業”的減免稅規定,但同時又分別以“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為適用對象。

現時稅收領域的“小微企業”是一個泛指的集合概念,包括但不限於“小型、微型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等特定納稅人,具體應以每項減免稅政策所規定的特指對象而論。

同時,“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這“三小”納稅人概念的外延雖均有交織,但各自的內涵卻完全不同。

小型、微型企業的概念

“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概念並非源自稅收領域,本意是對企業規模的劃型。國家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2011年6月聯合出臺《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印發),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指其中的兩類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

“小型微利企業”是企業所得稅中的一類特定納稅人,完整的表述應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該名詞來源於《企業所得稅法》,但並未對小型微利企業直接作出界定,而是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經過幾次政策變化,2019年度的現行政策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所規定的: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且對應同時符合的其他條件也進行了調整: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的概念

“小規模納稅人”源自增值稅的規定,特指增值稅納稅人中的一類。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取得的銷售額乘以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額。

自2018年5月1日起,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增值稅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現在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免徵增值稅的,仍然只限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而非所有小微企業,也非所有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納稅人。(小型微型企業乃至個體戶都可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三小納稅人”之差異及交集

“三小”納稅人,其外延互有交織,看似好像區別不大,甚至是相互兼之,如有的小型微利企業同時也系小微企業,或者有些小規模納稅人既屬於小微企業同時還屬於小型微利企業。但實際上,三者有完全不同的特指對象,箇中差異很大。

綜上可以看出,“三小”納稅人分屬於不同稅種的特指納稅人。

就納稅人主體而言,“小型微利企業”指企業納稅人而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個人;“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包括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參照企業標準劃型);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既包括企業也包括個體工商戶、自然人個人。還有就是,增值稅所規定的起徵點只適用於個人(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個人)。


《小微企業包括哪些?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請見:

http://m.zjbyte.com/sbfp/finance/article?groupId=6653239270121144844&itemId=6653239270121144844×tamp=1550927690&article_category=stock&group_id=6653239270121144844


稅海濤聲


小微企業是指“小型微利企業”,個體戶可能是小微企業,也可能不是。但是您說的這個店就肯定是小微企業了。國家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體現在稅收政策上而不是體現在社保補貼上。這個店每個月開發票的金額如果小於10萬元是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附加稅的。

如果您再申請所得稅核定徵收,稅負會非常低,很可能每個月的稅費不超過100元甚至為0(如果所得稅不能核定,您簡單做個賬,稅負也是很低的)。


我看您是比較在意社保對吧?關於社保問題,我給您兩個建議。一個是以個人名義到社保交;另一個就是以這個店的名義給要上社保的人交社保。交的時候要把之前斷掉的都補上。


亮之見


個體戶是在工商註冊時的組織形式。從稅務上來說,個體戶的納稅人身份可以是一般納稅人,也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國家對於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是要符合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同時符合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年應納所得額不超過300萬

3、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

這幾個條件是同時符合才是小微企業,如果個體戶是一般納稅人,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那麼就不是小微企業了。

當然一般的個體工商戶都在小微企業的範疇之內,但也不能直接說個體戶=小微企業,還是拿國家的標準去衡量吧。


簡淨軒語


個體戶是小微企業。但是小微企業不是說政府會給你發放補助,而是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收這方便給予優惠,銷售額沒有超過3萬就免徵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所得稅,按20%稅率繳納就可以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