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酒店怎麼說塌就塌了


鋼結構酒店怎麼說塌就塌了

3月7日19時許,位於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常泰街道南環路的欣佳快捷酒店發生坍塌事故,導致71人被困。截至3月10日16時38分,事故現場已搜救出受困人員62人,其中20人遇難,仍有9人被困。據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欣佳酒店被作為集中醫學觀察點,用以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或有相關旅居史的人員進行集中醫學觀察。


這些天,隨著媒體對事故現場的報道和對欣佳酒店相關問題的披露,人們心中難免產生疑問:理應結實的鋼結構酒店,為何會突然坍塌?對建築裝修改造能否私自進行?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為我們發出了怎樣的警示?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採訪和調查。


鋼結構的酒店為何會突然坍塌?


坍塌建築建設於2013年,佔地約5畝,主體7層,每層1000平方米,樓高22米,為鋼結構建築物。2018年改造為欣佳快捷酒店,並於當年6月開業,酒店客房共計66間。(3月9日新華社)


記者查閱資料獲悉,鋼結構建築是一種新型的建築體系,相比傳統的混凝土建築而言,由於用鋼板或型鋼替代了鋼筋混凝土,鋼結構建築的強度更高,抗震性更好。這一點,也得到了在建築行業從業多年、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劉先生的認同。他告訴本報記者,依據國家現行的建築行業標準,鋼結構建築安全使用年限必須達到50年。


既然是強度更高、更抗震的鋼結構建築,新建不久的欣佳酒店為何會突然坍塌?3月10日上午,應急管理部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欣佳酒店系違法建設,並曾多次違規改建,此次倒塌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何為違法建設?

對於違法建設行為如何處罰?


記者瞭解到,違法建築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劉先生向記者介紹,依據國家規定,建築在施工之前,首先要先送審設計圖紙,確保設計沒有問題後,方能交付施工,施工完畢還要經過專業部門驗收,驗收通過方能交工使用。只有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建築才具備合法性和安全性,而一旦出了問題,就要層層倒查責任。他同時指出,即便設計環節合乎規範,但在施工過程中,如果不按圖施工,存在偷工減料或不依照圖紙要求的標準使用建築材料,也一樣會給建築埋下安全隱患。


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發現,對進行違法建設的建設、施工、勘察、設計單位等建設相關責任主體,有關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對出現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發生安全事故等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另據刑法第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兩高”出臺的《關於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明確規定,以下情形應當認定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其他嚴重後果。


對建築裝修改建能否私自進行?


依據應急辦發佈的信息,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與其多次違規改建密不可分。媒體也報道稱,今年春節前,業主將一樓出租的超市收回並重新改裝。事故發生當晚,工人正在現場施工。


“建築在設計之初應依據建築用途,核算建築所能承受的重量,即荷載。國家規範對此是有具體標準和要求的。也就是說,建築用途與其荷載必須匹配才行。”劉先生告訴記者,對建築進行裝修或改建往往會影響荷載,特別是增加隔層或房板的情況,必須考慮建築荷載的限額,絕不能私自進行。


根據國務院2000年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第15條規定,“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同時,記者諮詢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員獲悉,業主從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實施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改變住宅外立面等行為。同時,室內裝修超過設計標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時,應當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私自進行改造。


記者瞭解到,針對私自裝修改造建築主體工程的行為,《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9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築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坍塌事故帶來什麼警示?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對於被安置在該酒店的人員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真可謂躲得過天災,卻沒逃過人禍。

作為政府指定的隔離點,欣佳酒店本應更規範,更安全,但事實並非如此。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欣佳酒店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名稱為:鯉城區欣佳旅館,於2018年3月28日註冊成立,2018年6月開業。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欣佳旅館不止一次被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處以行政處罰,被處罰原因均為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除此之外,2019年7月,欣佳酒店曾因未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鯉城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這樣一個存在劣跡的酒店,緣何會入選隔離點?當地政府部門在選擇隔離點時究竟依據哪些標準?事故原因查清之餘,這恐怕是人們迫切關心的問題。


記者從今年2月5日人民網發表的一篇題為《武漢市武昌區緊急徵集酒店、招待所籌建新隔離點》的消息中發現,“隔離點以酒店、招待所等為主,最好是非中央空調、獨立房間,房間不少於30個。”


假如這些是政府徵用隔離點的重要條件,是否暴露出特殊時期、面對突發事件時,重硬件忽視軟件、重表象忽視內在的應急管理缺陷?在確定隔離點備選酒店時,相關負責人如果能將欣佳酒店近年來的經營情況、裝修改造情況等進行詳細考察,及時發現酒店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即便不是作為隔離點,對任何違規改建行為,相關主管部門假如能夠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整改,那麼坍塌悲劇或可避免。


希望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能為政府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在日常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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