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女拿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男拿三分之二,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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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里说的老年人再婚可能指领证再婚,如果这样,女出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男出退休金的三分之二是不可行的。因为,既然结婚了就是一家人,那样出生活费就成了合伙过日子,如果一方有了病钱谁拿;家里添置东西钱谁拿;那一个家里出了事需要钱谁拿;两个人出去旅游钱怎么个拿法;人情事故需要的钱谁拿…。所以,两人既然领证结了婚,在经济上就不能分那么清,要想过好日子白头到老,就应合二为一,不要对对方有戒心,两人对婚后怎样生活商定好,钱财由一个人主管,否则,婚姻是长久不了的。社会上就存在很多这样的例证。

有这样一个有退休金的老人,老伴去世后因孩子沒成家一直没再婚,孩子成家后,经人介绍找了个有退休金的老伴,也领证结了婚,婚后他把退休金卡交给老伴说:“孩子结婚另立门户了,就咱俩过,我把退休金卡给你,生活你安排吧”,老伴开始还不接,说:“你拿着吧,你也有用钱的时候”,老人说:“卡你拿着我用钱你还能不给?”,就这样,老伴把退休金卡收了。他们结婚己十几年,任何事情都是商商量量,生活过的有滋有味。

还有一个有退休金的老人,退休后外出干活遇到了一个有退休金的寡妇,两人谈的投机,慢慢产生了感情,最后领证结了婚。结婚后两个人在钱上都很计较,男的每月只给400元生活费,意在女方也有退休金,也应出生活费。女的就有意见,给朋友学舌,在朋友的的说合下,随着物价的上涨,男方提高到拿500元、800元,就这样,生活维持了二十余年。后来,男方半身不随了,女的就些变心了,男的说以后给1500元,两个人的矛盾渐渐加深了,隨经好心人的劝解,因为他们结婚后的处事方式就不是一家人,结果还是离婚了。

由此可见,老年人再婚后好不好不是谁拿多少钱可行不可行的问题,是再婚后如何对待对方,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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