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怎樣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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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業主怎樣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業主按照《民法總則》、《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權利和權利義務關係,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法定程序,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即可。

 

但如果要保證法院能夠受理案件、法院進行審理,業主就要確保起訴案由與物業公司有關(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起訴是案件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業主起訴物業公司“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下面就詳細說說以上有關內容:

 

一、關於起訴的程序和流程

1、寫起訴狀,首先將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寫清楚,然後列明訴訟請求,最後把事情原委寫清楚。

2、帶上起訴狀(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證據原件及複印件到當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後,回家耐心等待。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給原告送達舉證通知,被告的答辯狀;如果不予立案,那麼就要找找原因,是什麼原因法院不予受理,在考慮是否補充材料、繼續起訴。

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B、有明確的被告;

C、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D、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備註:下面附有法院審判流程,供朋友們參考。

 

二、起訴案由

(一)法定案由

安裝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民事案件案由 規定〉的決定》(法〔2011〕41號)第一次修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主要有以下幾類:

1、確認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效力糾紛;

2、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3、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包括:業主專有權糾紛、業主共有權糾紛、車位糾紛、車庫糾紛);

4、業主撤銷權糾紛;

5、業主知情權糾紛。

(二)具體解說

以上第1、2點就不多解釋,解釋下其他幾點:

1、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主要是物業公司侵佔業主公共利益的侵權行為的糾紛,如:物業公司佔用架空層、侵佔地面停車位、侵佔全體業主所有的地下車庫車位等利益;或者將利用業主共有所有權(公共區域)謀利、但不見公共利益歸於業主等侵權行為。

2、撤銷權:就是物業公司越權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公共制度(屬於按法律規定應由業主大會決定的事項),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3、業主知情權:主要是採用酬金制管理模式,物業公司沒有按法律法規要求向業主公司財務收支情況,或者利用公共區域產生的利益,未向業主公示;及其他侵犯業主知情權的行為。

(三)不屬於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

這主要是指與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沒有直接管理的糾紛,如:

1、房屋公攤面積不清;

2、房屋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約定;

3、合同約定地下車庫產權歸於發展商,業主不認可;

4、樓上高層單位的高空拋物造成是傷害;

5、樓上樓下相鄰業主之間因滲水造成的糾紛;

6、其他業主或租戶飼養犬隻造成業主受傷的糾紛。

以上,這些不屬於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業主向法院起訴物業公司,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業主起訴應當準備的證據材料

到法院“打官司”最重要是什麼?不是律師、不是媒體輿論、不是自身受到多大傷害,最重要是“證據”!打官司就是打各自的證據,誰的證據充分、誰的證據力強,誰就能打贏官司!

1、什麼是證據

證據(evidence)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判過程中,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形成的證據鏈再現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依據充足的證據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的種類包括: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鑑定意見、勘驗筆錄。

2、業主證據的收集

對於證據的收集,一般而言《物業服務合同》、服務承諾、公示公告等證據,業主比較好收集,對於發展商聘請的物業公司、購房合同附件中就有物業前期服務合同的內容、也有服務質量的約定;至於其他如服務承諾、物業公司的通知公告等,業主採取拍照等方式取證就行了。

業主如因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合格,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要及時拍照、錄像,留取相關證據。

但對於物業服務質量的取證,比較麻煩和繁瑣,但這也是關鍵性證據,業主必須要有證據才能證明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合格。建議:可以對物業服務採取拍照、視頻監控的方法取證,如:夜間保安睡覺、外來人員不詢問不登記、保安巡邏頻次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清潔時間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3、關於聘請律師的建議

律師是專業法律工作者,對於處理法律訴訟有天然優勢。但考慮到訴訟成本方面的因素,老周建議業主們可以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但證據收集建議由業主自己負責。



老周聊物業


物業,成披著合法外衣的黑幫黑社會組織。它具有小區的電價、水價、天然氣、熱力、網絡運營商進樓等等各種攤派費用的壟斷權,具有強權專橫的地位。一些物業大量僱傭社會閒雜人員,武裝化!名曰保護廣大業主,實際是對內專制鎮壓工具,一旦遇糾紛,指派所謂的保安進行騷擾、恐嚇和威懾,惡性事件層出不窮。所謂的物業又是頂層設計的一大敗筆,它並不是業主的僕人,只是開發商豢養的惡狗,它只追求本集團的利益最大化,服務拖拖拉拉,整天絞盡腦汁提高收費或增加五花八門的收費項目,強制性的抬高百姓的生活成本,成為和業主對立的社區惡勢力組織。

物業,最擅長的什麼呢?答案是“卡脖子”,老百姓大多數深有感觸,卡脖子壟斷就是黑社會組織的最基本的手法。

要想解決物業病根問題,首先要解決社區自治權的體制性問題,沒有自治權就沒有自己的組織,一盤散沙,任人宰割。掌握了社區自治權,廣大業主組織機構就能有權聘請或驅逐物業,或成立自己社區服務組織。有的社區自治組織還乾的有聲有色,比如不斷有社區自治組織用年底經費結餘請廣大業主吃團圓飯聯誼活動的新聞,成為讓人羨慕的美談佳話!吃飯事小,社區鄰里和諧事大!彌合了一點城市中人與人之間“進屋關門”冷漠孤島的社會現象。也有一些社區自治後自己搞的沒人管、髒亂差的現象,可因地制宜,自己搞不好那就自己聘請服務質量好的物業公司進駐嘛!

關於自治權,中華民族有幾千年的傳統經驗可循借鑑,皇權不下縣。


正直筆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合同》,看物業公司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

只要有確鑿證據物業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據證據來來判決物業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沒有證據也可以起訴,反過來是承擔誣告法律後果。


楊君波2018


問題描述的過於簡略,你要以什麼案由起訴物業公司?難以給出過於詳細的回答。


從各地法院受理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來看,業主通過訴訟方式來維權,往往受到多重限制。

凡是涉及公共管理權糾紛的案件,各地法院基本有統一的立案原則,即必須由業主委員會作為訴訟主體主張權利。

就是說,不管是單個業主或多個業主聯名,因為其不能代表小區全體業主的意志,因此不能作為適格的訴訟主體提起訴訟。

而且即便是業委會作為原告,法院也會嚴格審查其訴訟資格,主要看是否事先召開了專題業主大會並得到了相應的授權。


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因為物業公司的管理行為或某些措施,致使你的人身或財產受到了侵害,你就可以選擇以“違約之訴”或“侵權之訴”。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起訴的程序第一步是立案,你要準備書面的起訴狀,並按照《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應規定,根據具體的標的額交納相應的立案費。

然後由法院向物業公司送達相關材料,並通知你具體的開庭審理時間。


而能否獲得勝訴的關鍵,主要在於你向法院提交的證據。

就是說,你所提交的證據必須要證明:你的人身或財產受到的侵害事實,與物業公司的管理失當,二者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


海風116067626


小區業主建個業主群,達成共識,物業公司幹得好,發物業服務費,幹得不好,物業費扣發,趕物業公司滾蛋!


文字老窖


業主可以通過自己的組織業委會來告知物業公司改變服務態度,完成合同約定,也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依法訴訟,業主也可以自然身份起訴物業公司,就好像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依法追收,雙方權利是平等的。

可以搜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若干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


蘆吉航


難的很 物業都是當地黑社會承包的 有傘


靜空


如果告物業有你受的,你不想在這個小區混了嗎?你這是找死的節奏,你知道物業的背景嗎?他們可沒有好人 ,希望你考慮清楚再做決定,如果你是武林高手也行,10個8個的人打不過你,這樣不用怕,不然以後你別想清靜了。


大海傳媒


這個是一項訴訟權利,隨時可以進行。但為減少業主訴訟成本,建議先蒐集好相關證據、明確訴訟理由後,再行起訴。


沃盾法務


我現在就面臨這個情況,房子租給別人半年,封閉式小區人家搬走了物業盡然不知道,說是偷著跑得,人家把家都搬光,物業說偷著跑,不知道,這樣安保真無語,接著告訴我欠五個月管理費,這五個月,欠費這麼多月,盡然沒有和業主聯繫繳費告知業主欠費,反正你要繳費,他們一句話,我們得服務只對業主,所以只問業主要費用,我說你這五個月有一次催費信息給我也好呀😁這幫土匪物業後面是誰?我們清楚得很,小屁民無可奈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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