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想喜歡,但怕了。”

/寫在最後/

我聽過很多等式。

太喜歡=容易受傷=容易被追到=失去主動權=更卑微

甚至連朋友都對我說:“你太喜歡他了,太容易得到的東西,不會被好好珍惜的。”

我也想過,對愛情越在乎的人,是不是得到的反而越少。

我曾經解不開這道謎題,在深夜裡刷了一遍又一遍的知乎。

直到我翻到一個答案,印象很深刻,答主說:

去年抽獎的時候,我抽到了一部小汽車,全家人圍著這部車很開心。

但其實,我們家有一部豪車。

你說,我們是更珍惜中獎率極低,難得幸運的小汽車,還是更珍惜豪車。

很多事情的道理其實都挺簡單的——

會不會被珍惜這件事,與你易得與否無關,只與你是誰有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