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买了个住宅新房,买后才通过其他业主发现土地使用年限还剩29年,有哪些影响?

285979457


没有影响。

可能你这个盘是旧盘,二十年前房开买的地,但地很大,房开没开发完,然后慢慢地修,慢慢地买,到现在土地使用权就只有三十年了,因为你的房是房开最近修的房,所以它现在交给你的还是新房,这房继续使用三十年存在任何问题,但是三十年后,如果要买卖,那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其实真的没有选择,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商品房的特殊属性,即地段不可替代性。就是在这一个地段,只有这一个盘可以选择,没有第二,如果你看中了,只有选它,无它选。这也是说明了商品房买卖先天不对等的原因。房开商深知这道理,所以,很多房开可以捂盘惜售,慢慢卖,尽量卖个高价,反正有人来买的。

而且象题主所说的这情况,就算你先知道只有三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你用这个与售房人讲价,他也是不理你的,一句话,爱买不买,就这价。

那我们来分析下三十年与七十年的区别吧。

其实,我们任何人买的房都没有七十年的,从房开拿地到你买房,其间时间最快应是XX园的速度,可以达到一年半,这时你房子的年限是68年,一般情况,房开拿地到卖房,都是三五年,不管怎样,你买的房,都是没有七十年的。不过象题主这种拖了四十年的,确实是个奇葩,但房开确赚翻了。

那我们买的房不论七十年,还是三十年,总有个期限,到期又怎么办呢??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七十年。当时并没有出台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

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是自动续期,不是无偿续期。

所以,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土地是自动续期,不有你去交钱,还是可以自由居住,但是,如果要买卖或者转让话,可能会受限了,至于怎么受限,可能再过十几二十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会制定出来指导。



纯叔无聊


国家都说了,住宅七十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无阻碍延期,所以不用担心,没有任何影响。唯一影响就是四十年房龄有些老了,需要注意维护。


津门楠哥


商服用地40年,商住两用50年,纯住宅70年产权,现在70年产权的本身就少呀,还有就是就算产权年限到期,需要买卖也只是如果需要贷款,银行才会关注你的产权年限,全款买卖也并无影响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