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時期,九級制實行了四百多年,為何還要實行科舉制度?

九級司法制度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官員選拔制度之一。它起源於曹魏,發展於金代,完全形成於南北朝。這種選拔官員的制度已經存在了400多年。它繼承了漢代的察舉制度,在隋唐時期開創了科舉制度。它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然而,隋唐以後,九品制結束,取而代之的是科舉制度。那麼,取消九年級制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九個等級的等級示意圖

隋唐時期,九級制實行了四百多年,為何還要實行科舉制度?


舊東西的淘汰總是由於許多缺點和過時的原因,九年級制也不例外。事實上,是中小型業主和貧窮家庭促成了九年級制度的誕生,但九年級制度卻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東漢末年,察舉制度腐敗到了極點,完全被壟斷上行通道的強大氏族操縱。這引起了中小地主階級的不滿,他們強烈要求提高政治地位的權利。曹家不是貴族家庭,這使得曹家需要中小地主階級和貧困家庭子女的支持,但與此同時,曹魏家庭又離不開大家庭。因此,曹魏建立了“九品百義”制度,以平衡貴族家庭和貧困家庭的子女。曹魏在保留貴族家庭政治特權的同時,也給了其他人一種提升的途徑。《宋書·恩行傳》序言中寫道:“曹魏建立了九級司法制度,涵蓋了人才的優缺點。這並不意味著皇室是優越和低劣的。”

隋唐時期,九級制實行了四百多年,為何還要實行科舉制度?

“九級制”的建立為政府官員的選拔確立了標準,併為中小地主階級的崛起提供了一些渠道。然而,在“九級”制度下,負責評價某一地區人民的官員基本上來自於強大的氏族,這意味著強大的氏族已經掌握了選拔官員的權利,最終形成了“上品沒有卑微背景,下品沒有貴族”的局面。

可以說,“九年級”制度是一種妥協。曹魏想利用窮人的孩子來攻擊強大的部族,贏得他們的支持。因此,當強大家族的代表陳群向政府提出“九級”方案時,魏溫蒂曹丕欣然同意,這就是“九級”制度的雛形。然而,產生於漢代察舉制度中的九級司法制度在選拔公平方面並沒有取得很大的進步,這引起了強大貴族以外的階級的不滿,他們要求改個官員選拔制度。然而,貴族家庭和卑微的家庭貫穿了整個封建時代。為什麼隋唐放棄九級司法制度,而採用科舉制度,而不是魏晉南北朝?事實上,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在魏晉南北朝的幾次起義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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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制度建立之初,仍有許多高尚而有才華的人,如政治人才王力可道和謝安,他們都出身名門。然而,“九級制”賦予有權有勢的家庭的特權太大,導致他們壟斷了整個政治資源。這些家族的孩子不用努力工作就能登上仕途的頂峰。這使得大多數有權勢的家庭變得憤世嫉俗,不知道如何取得進步。東晉末期,孫恩、魯迅等人繼續發動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儘管這些起義最終被鎮壓了,但它們給貴族家庭帶來了沉重的打擊。

起義基本上是針對貴族家庭和九級統治體系的。皇帝不得不與地主階級和平民農民階級妥協,以限制貴族家庭的權利,減少農民的稅收。隋朝建立後,隋文帝頒佈了“均田制”,解放了依附於貴族的佃農和奴隸。這使得平民中的地主階級迅速上升。他們要求政治權利,獲得了上升的渠道,科舉制度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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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貴族家庭不會坐視科舉制度取代九年級制度,但他們無能為力,因為不僅平民中的地主,而且皇帝都想實行科舉制度。事實上,九級司法制度賦予權力選擇官員給有權勢的家庭和紳士。進入宮廷的官員要麼是貴族家庭的孩子,要麼是隸屬於貴族家庭的貧困家庭的孩子。因此,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強有力的大臣頻繁篡奪和反叛,朝代不斷更迭。這顯然是皇帝無法接受的。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皇帝想要限制氏族的權力,但是沒有氏族的支持,他們是不能這樣做的。隋唐以後,平民地主階級不斷上升。他們要求政治權利,這正是皇帝想要的。因此,科舉制度的實施與其說是皇帝和平民地主之間的妥協,不如說是他們之間的結合。科舉制度將使皇帝有權從氏族中選舉官員,這有利於權力的集中和皇權的加強。

此外,隋唐時期可以用科舉制度代替九品制。還有一個條件是它們都是統一的朝代。魏晉南北朝時期,世界混亂,諸侯眾多。皇帝不得不依附於貴族家庭。西晉滅亡後,司馬師依靠著名的宗族建立了東晉。因此,即使他們不滿意氏族的統治權力,他們也無能為力。畢竟,氏族可以建立或廢除它們。然而,隋唐不同。隋唐是統一的朝代。集權和皇權的集中程度遠不如魏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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