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新冠肺炎防控攻略

一、检查
  1.产检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产检时间是否需要适当调整。


  孕早、中期,如确定宫内孕,无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无特定检查(如系统超声排畸、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等),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
  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28周以上妊娠晚期、出现突发异常状况的孕妇,应及时电话或网络咨询妇产科医生,遵医嘱产检。
  2.产后复查
  孕期及分娩期正常、且产后无异常情况的产妇:
  通过网络、电话和医生商议,产后复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未恢复或有自觉症状者(如血压高、重度贫血等)应规范进行产后复查,以便了解疾病恢复情况,及时处理。
  产后42天内如出现发热、晚期产后出血、腹痛等异常情况,应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就医。
  3.自我监测
  监测体重变化、胎动情况、有无腹痛、阴道流血、流液及分娩征兆等情况,必要时监测血压;
  每日监测体温,有无新冠肺炎可疑征兆(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二、就医
  1、这些症状要及时就医
  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且本人14天内有疫情高发区居旅史或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应去指定医疗机构尽快就医。

  出现异常情况(头晕头疼、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
  2、正确选择就诊医院
  因发热就诊:首诊应去医院的发热门诊排查;
  无发热,且因非产科情况就诊: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
  因产科情况就诊:除紧急情况外,尽量选择建档医院。
  到医院时应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3、就医时做好自我防护
  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避免集中候诊,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孕妈妈和陪同人在途中及医院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人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离开医院后要尽早清洗双手。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手消毒之前,不要接触口、鼻、眼。
  回家后,要妥善处理口罩,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注意防寒保暖,避免感冒。
  三、如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
  1.是否有母胎传播风险
  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新冠病毒感染有母胎传播风险,也尚无证据显示病毒本身对胚胎及胎儿是否有危害。

  如为孕妇感染,出现38℃以上的持续高热,对胚胎组织有一定危害,需要特别关注。
  2.是否继续妊娠
  如确诊了新冠病毒感染,应由多科会诊,综合包括孕周、疾病严重程度等患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3.用药是否安全
  根据现有经验,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
  医生会根据孕妇和胎儿情况,全面考虑,慎重用药。孕产妇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4.可否可以母乳喂养
  建议宝宝出生后隔离至少14天,此期间不推荐直接母乳喂养。排除或治愈病毒感染后,方可母乳喂养。
  四、缓解心理压力
  1.自身
  合理关注疫情,从正规渠道了解疫情和相关防护知识;在科学防护下,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内容,保证营养和运动;多和亲人朋友等沟通,互相安慰、鼓励。
  2.家人
  丈夫及家人应调整好自我情绪状态,合理安排日常生活,保证孕妈妈营养和休息,帮助增加信心和安全感;提醒并协助孕妈妈做好监测。密切关注有无异常情况;接纳孕妈妈当前的情绪反应,多沟通,增加情感交流。(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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