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生忘死救親人 王治恩

《捨生忘死救親人》‖王治恩

願親人早日養好傷

《捨生忘死救親人》

胡榜賢等口述

王治恩執筆

1935年10月,紅軍轉戰途中路經大村時,將兩個不能隨軍的重傷員留駐在大村貧苦村民劉永福、李月婷夫婦家中。其中一個戰士叫胡清振,年齡21歲,另一個年齡19歲。為了確保兩個紅軍傷員的安全,劉水福夫婦把他們藏在自家窯洞中一個拐窯中,而且趁夜深人靜時挖了一個深10餘米的地洞。為了兩個傷員,劉水福一家人寧肯自己吃糠咽菜,也要給傷員吃好的增加營養,並四處求醫,醫好了傷員的傷口。一個月後,劉永福為傷員換上了乾淨的衣服,準備了充足的乾糧,親自護送他們闖過了國民黨豫陝邊境保安團的關卡,交給了駐紮在洛南三要的紅軍部隊。

. 時隔10年之後。1946年9月的一天下午,中原解放軍大部隊路經大村,在村中宿營,有男女戰士300人左右,其中有傷員10餘名,村民們熱情的接待了他們。當天晚上,大村的各家各戶都住著中原解放軍,他們在河灘支起了行軍鍋做飯,在河中捕魚做菜,對村中人秋毫無犯。第二天早上出發時,他們把兩名行動不便不能隨軍行走的,重傷員留在了劉永福、李月婷夫婦家中照管。兩個傷員當時被安置在趙連成院宅的兩間房屋中,與劉水福的住宅地相隔一座院子。中午,李月婷給他們送去了飯菜,待李月婷走後不久,兩戰士因傷勢過重,又不願給部隊和鄉親們帶來更多的麻煩,便拉響了身上的手榴彈,英勇就義。

劉永福一家人兩次救護紅軍、中原解放軍傷病員,使當時的國民黨保安團對他們恨之入骨,視為眼中釘、肉中刺。1947年元月,蒲陣溝的楊發春(保中隊隊長)帶領保安隊多次來到大村,揚言要殺劉永福全家。當時,劉永福家中共有七口人:妻子李月婷、大兒子劉梨梨、兒媳、小兒子郭幸運(抱養)和兩個女兒。大村(第十四保)保長馬從仁為了不將事態擴大,怕激起民憤,後果不堪設想。便和楊發春商議,將劉永福一人槍殺於東溝後二畝地邊。後村民將他安葬於二畝地對面的背坡跟。 ………………………………………

胡榜賢,男,73歲;趙連成,男,75歲;劉連朋,女,72歲;杜隨社,女,69歲;

均為大村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