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李三萬

摘要:在很多影視劇裡都會看到嚴刑拷打的場景,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肯定比影視劇裡的要殘酷得多,普通人絕對是很難忍受的。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在很多影視劇裡都會看到嚴刑拷打的場景,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肯定比影視劇裡的要殘酷得多,普通人絕對是很難忍受的。

首先自然要吐個槽,國產神劇裡,經常會出現審訊犯人的場景。吐槽的點就在這裡,受刑人衣衫整潔,甚至連發型都是整齊的,甩了幾把番茄醬在衣服上面,就算是捱打了。如此肯定是不會招的,連衣服都沒打破,更沒傷筋動骨,要是這樣就都招了,骨頭豈不是也太軟了?

嚴刑拷打刑訊逼供,屬於肉刑,顧名思義就是令肉體痛苦、肢體傷殘之刑。先秦時期,肉刑就是常見的刑罰,如砍腿、去髕骨、宮刑閹割等,到漢文帝時才正式下詔廢除肉刑。但肉刑在歷代還是一直延續下來,在司法實踐中運用得非常普遍,好比百姓上了公堂,先打三百“殺威棒”,有罪沒罪,先讓你吃點苦頭,“老實”了再審;審不了兩句,堂上老爺認為你“還不老實”,馬上從籤筒裡抽出一根紅籤,往下一扔,喝道:“若是本老爺不動刑,諒你也不肯招。來呀,給我重打三十!”兩旁差役便將犯人按倒在地,脫去褲子,舉起水火棍,照那“墩子”上拍去,只一下便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這些還是小菜,真正肉刑的慘烈,在古書中多有記述,比如“掌嘴”,不是拿巴掌扇耳光,而是用一塊橫頭短木,照著臉頰打下去,一“掌”就能把人半邊臉的牙齒打落,甚至造成臉骨骨折。還有夾木,分為夾手指和夾小腿兩種,夾上後兩邊使力一拉,頓時指骨、腿骨斷裂,厲害的會造成終身殘疾。

當代社會已經廢除肉刑,刑訊逼供屬於違法行為。但有些國家也還保留了肉刑,如新加坡就有鞭刑,一鞭子下去,著力處,屁股肉就像豆腐變成豆腐花。受刑時,腰背上要包上牛皮護腰,就怕行刑時萬一打到了腰上,作為保護。而且一次只能挨一鞭,要等傷好後再挨第二下……

看看,這還是公堂上的“行法”,就已經殘酷到如此。若是戰爭年代,落入了敵方手裡,人家必要撬開你的嘴,什麼手段使不上?用鞭子打、用烙鐵燙、坐老虎凳、拔指甲,都還僅僅是熱熱身。你要相信,人類之間互殘時,想象力是沒有邊界的。隨便說出一樣來,都能嚇死人。

而且用刑時首先就是要“去衣施刑”:犯人若穿著厚厚的衣服,一是打不疼,二是沒幾下子,囚服破成了布條,還能讓犯人自己買去?到底得獄方給置辦。獄方不心疼人,可絕對心疼衣服。當然,剝去衣服,還有心理上的作用,將你的尊嚴先給剝了個精光。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可抗日神劇裡,犯人受刑,全是穿著衣服,上下乾淨不說,連個破洞都沒有,這挨的是“按摩打”呀!這就是神劇之“神”處,而絕不是真實的。

但總有一些人,一身鐵骨,或者有其他寧死不招的理由(比如害怕招了,做了叛徒,家人會遭到己方的迫害),硬是能咬碎了牙死扛。這種人雖然少,但往往價值更大。

我們知道,刑訊很容易致人死亡,對這些硬漢(或女鐵人),在硬攻之外,有必要採取一些輔助性的軟化措施,比如告訴他,你招了我給你保密,不止保密,還給你出路,你願意做官,有官做,不願做官,給你金條,如果既不願做官又不願要錢,我們保證把你和家人送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從此人間“蒸發”,開始新生活。就好比美國的“證人保護計劃”。這都屬於攻心之術。人是理性動物,你啟發他用理性思維,他想的越多,心思越活泛,就越容易動搖。而如果一味上刑,可能反而把他逼到死衚衕,甚至一不小心把他打死了。

刑訊逼供是“公刑”,承諾一方代表很權威的組織,他既然答應了,往往能夠守信。守信對他來說,代價更小,卻有利於迅速取得口供。有時候一些重要的情報,稍微晚一兩個鐘頭,都可能失去價值,必須爭分奪秒,而且守信還能起到“優待俘虜”一樣的示範作用,以利於將來對俘獲的情報人員的軟化和爭取。

可以說,一個戰士若不幸落入敵人之手,真是比戰死還要不幸。戰場上,一顆子彈就成英雄,而面對數十種可怕的刑具,英雄卻難當啊!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所以嚴刑拷打,嚴刑逼供這種事情,其實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情,最起碼也是需要有經驗豐富的人在場坐鎮。他們倒不是在乎被刑訊者的生命,而是在乎不能在情報到手前打死人,然後就是鑑別情報的真偽。人的個體,承受傷害的能力,差別尺度很大,而且跟一般想象的不同,這不是那種我們偶爾可以親眼看見的打架,打人那種拳腳傷害或拿個什麼東西打到身上的傷害,所以還沒法根據肉體強壯程度來判斷一個人的承受力。

戰爭中被對方抓住受刑,人是明確知道自己要面臨的問題死亡都不算底線,而我們一般所看見的拷打,死亡多半屬於失手,兩者產生的區別就是戰爭中被抓捕人員平時自己都很難發現的精神韌性,對肉體傷害作用的影響就發揮出來了,而大多數人,這種影響是負面的,大家都知道的一種刑罰,就是朝指甲縫裡釘東西,這種刑罰會讓人非常痛苦,但大家也都會誤會這種刑罰肯定不是那種回當場要人命的刑罰,不是的,恰恰就是這種刑罰,要儘量避免用在身體特別強壯者的身上,原因就在於人的身體強壯,就意味著身體激素水平也遠高於常人,而且知道行刑者可以完全不在乎自己生命時,那種恐懼在還沒有受刑時,精神因素就已經把身體激素水平提到一個嚇人的地步,然後會在感到自己無法忍受的酷刑時爆發,猝死,救都來不及,不知道的人會以為這是嚇死的,其實真不是,不過性質一樣,都是激素惹的禍。

要說這方面,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絕對是頭一號,蓋世太保的酷刑就是把握住了生死的臨界線,就讓你求生不能但卻求死不得,這樣的酷刑,就是意志再堅強信仰再堅定,都扛不住。所以盟軍給派遣到被佔領區執行任務的特工都配發了自殺用的速效劇毒藥。梵蒂岡教皇還為免遭蓋世太保酷刑而自殺的人特意頒佈特赦令。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因此怎麼拷打,讓人痛感持續突破底線,卻又不致命,自古就是很專業的事。還有一個容易被誤會的,是審訊者不怕大多數受苦不過招供的人,而怕那種死都不會招的鋼鐵戰士,其實可不是這樣,對戰時審訊,不招並不意味著堅強,只意味還沒找對方法。他們真正怕的,正是那些招了的人,人在受刑熬不過苦頭招供時,尤其是痛到什麼都招但求速死時,他有個擠牙膏的階段,然後迅速變成竹筒倒豆子,但是且慢,審訊者的目的並不是以玩弄折磨人尋找快感為目的,目的是要情報,要準確的情報,受刑人在擠牙膏招供的階段還有心理掙扎,招供的情報會真真假假反覆,但這也說明這時他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而到了竹筒倒豆子階段,他給出的情報是完全失控的,未必就是真情報,而是他“自以為你需要的情報”,這時他為避免痛苦,會不由自主判斷、猜測審訊者的意思,全力滿足審訊者的需求,哪怕編造!但無論如何,這也是一種假情報。

在民事審訊上,就如古代判案用刑訊逼供,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在後面的進程中逐步糾偏,而軍事審訊得到的情報是沒有這個糾偏機會的,無論是順耳的左傾向的假情報,還是不順耳的右傾向的假情報,都是會對己方行動造成巨大風險和損失的假情報!所以面對一堆招供出來的信息,審訊者依然面對一個複雜的判讀工作,有著巨大的壓力。

那麼作為招供者,生命就是被掌握在這樣無所謂你的性命,自己有著巨大壓力,凡事都很不耐煩的人的手裡,活命的排列順序第一是無論招供不招供,都不能威脅到他們本身的安全,比如審訊者是敵方滲透過來,已經深入我方內線,抓了個舌頭,這舌頭無論招不招,死亡都是必然結果。其次是被捕者本身,有沒有額外價值,這一點在特工戰裡很多,招供那點情報不算什麼,但招供就意味著屈服和投降,一個叛徒,熟悉自己一方的組織結構和工作方式,利用叛徒,可以針對性培訓出破壞力更大的新手。第三是被捕者利用價值榨乾,這時死活就完全看審訊者心情,一般情況,審訊者也不願意自己審訊手段洩漏出去,這種情況能活下來的幾率反而不大。


戰爭年代,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你能挺得住嗎?


至於,用美女色誘,一般不會輕易使用,一旦用出來,也都是為了對付那些地位高、不便輕易動刑,以後還有重大利用價值的人員。對這類人,宜攻心為上,所以才會用美色這樣的糖衣炮彈轟開他的心門。

而一般角色“進去”了,他自然知道要在鬼門關裡走一遭,能不能扛住,已有激烈的心理活動。等提人過堂時,把審訊室的傢伙一亮,他是馬上招,還是熬一熬再招,還是決心不招,立馬就見分曉。

所以,真實的嚴刑拷打,一般人絕對是受不住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