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事服务类企业的风险警示

关于债事服务类企业的风险警示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目的的债事服务机构,此类机构以化解债务双方经济纠纷为噱头,不仅收取债务双方高额服务费,还可能存在暴力催收、非法集资等次生风险,使得债务双方经济上雪上加霜。现特向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居民进行警示,请通过正常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债事服务机构的债事服务业务并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开展的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或保理业务,所谓“授权模式”并不能代替监管审批权;

二、债事服务机构的部分营业点以“债事服务”为幌子,并不验证客户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不向债务人索赔资产,仅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名义设置资金池;

三、债事服务机构合作电商渠道价格虚高,返还周期长,存在“跑路”风险;

四、债事服务机构通过“运作手续费”和“商品销售利润”实现盈利的经营模式可持续性存疑,存在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赤水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审核:喻德江 钟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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