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新材“高送轉”後九連陽 專家:“擦邊球”式炒作遠離為上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7日電 (吳亦涵)年關將至,上市公司高送轉再度成為了資本市場關注的熱點。

  12月26日,美聯新材股價收漲1.91%,自美聯新材發佈《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之後,該公司的股價已經走出了一波“九連陽”的上漲態勢。

  有業內人士指出,儘管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加強股票流動性的一種方法,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高送轉方案往往淪為上市公司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的手段,投資者對於類似公司更應謹慎對待。

美聯新材“高送轉”後九連陽 專家:“擦邊球”式炒作遠離為上

12月16日以來美聯新材股價走出“九連陽” 數據來源:Wind

  披露股本轉增預案後,美聯新材走出“九連陽”

  12月15日晚間,創業板上市公司美聯新材,披露了今年A股首份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下統稱分配預案)。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黃偉汕提議,擬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2.4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75元(含稅),送紅股3股(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股。

  在該預案披露之後,美聯新材股價連續5個交易日收穫漲停,此後的四個交易日又累積上漲10.11%,截至12月26日收盤,美聯新材股價報24.50元/股,較公司披露分配預案之前的股價,已經上漲了77.28%。

  值得注意的是,美聯新材在分配預案披露的前後,存在著限售股解禁以及公司股東減持的情形。並因此引來了資本市場對美聯新材是否存在股價炒作的質疑以及監管層的問詢。

  美聯新材的公告顯示,2020年1月4日,美聯新材共有合計佔公司總股本比例達69.33%的限售股將迎來解禁,其中包括了此次分配預案的提議人黃偉汕等公司重要股東所持有的股份。

  此外,在分配預案披露之前,美聯新材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段文勇已經披露了減持計劃,擬自2019年12月18日的6個月內減持美聯新材不超過82萬股股份。

  在美聯新材發佈分配預案的當晚,深交所在第一時間下發了問詢函。要求美聯新材解釋。公司在發佈分配預案6個月內,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情形,並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拉抬股價、配合相關股東在所持股份期滿後減持的情形。

  不過,深交所第一時間的問詢並沒有澆滅市場炒作高送轉概念股的熱情,此後美聯新材的股價仍一路上漲。對於深交所的問詢,美聯新材表示,公司的分配預案符合相關規定,與公司的成長性相匹配,不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並表示收到了公司實控人黃偉汕、總經理張朝益、持股5%以上股東張盛業不減持的承諾。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經過自查之後,美聯新材發現,除公司已披露的段文勇先生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張朝凱亦計劃在未來6個月內減持股份不超過48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2%)。

  

高送轉成監管重點 美聯新材“擦邊球”行為遭質疑

  A股市場上的高送轉,指的是上市公司高比例向股東送紅股或者轉增股票,而公司股價則按照送股的比例做出相應的下折。股東權益事實上並不會因此而增加,對於上市公司的業績也並無影響。

  在過去幾年,高送轉概念股曾是A股熱炒的題材之一,彼時發佈高送轉方案的許多上市公司,股價均在短期之內快速上漲。不過,與炒作一同出現的,是高送轉概念股的種種亂象,不少上市公司股東在公司股票被炒高之後就迅速減持套現,還有的上市公司,因為送股的比例過高導致股價大幅下折,從而讓公司在此後長時間面臨著因股價低於1元面值而退市的風險。

  2018年11月,上交所與深交所均發佈了《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文件》,明確了上市公司高送轉的定義,並對上市公司進行高送轉做出了相關的要求。

  深交所規定,高送轉是指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公司每十股送紅股與公積金轉增股本合計分別達到或者超過五股、八股、十股。按照這一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美聯新材每十股送九股的預案,實際上並不符合深交所對於“高送轉”的定義,也因此不需接受相關條件的制約。

  根據指引,在上市公司相關股東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屆滿前後三個月內,以及提議股東和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相關股東”)在前三個月存在減持情形或者後三個月存在減持計劃的上市公司,均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此外,指引還明確,高送轉公司的每股送轉比例不得高於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同期淨利潤的複合增長率、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於1元,且其送轉後每股收益不得低於0.5元。

  上述的高送轉規定,美聯新材均難以符合,但僅因為少送一股,美聯新材並不需遵循高送轉規定,也因此,美聯新材的分配預案被不少市場人士質疑是一種“擦邊球”行為。

  專家:高送轉公司動機難單純,投資者遠離為上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上市公司轉增股本,主要是在公司業績的增長超過股本擴張的情況下,通過送股增股,來攤薄股價,以吸引中小投資者,增強公司股票的流動性。

  董登新指出,一般來說,一家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遠遠超過股本擴張的情況十分罕見,因此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上市公司高送轉的動機大多並不單純,很容易變成上市公司利益輸送、內幕交易的手段之一。

  “在過去,一些上市公司會以高價向機構投資者定向增發股票,而這些機構投資者之所以會高價認購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因為其得到了上市公司高管將在定增後發佈高送轉預案、從而炒高股價的承諾。這就是屬於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董登新舉例稱。

  此前,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正式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後亦公開表示,嚴重背離公司經營業績的高送轉,往往容易偏離權益調整的本源目的,雖然滿足了市場中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但大多數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可能利益受損。

  對於界定上市公司高送轉的問題,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彼時亦提及到,有不少意見傾向於對高送轉採取更加嚴格的界定和監管措施,比如接近高送轉界定比例的也應納入監管約束範圍等。對此,我們理解,指引已較為充分地平衡了送轉股的正面作用和負面影響,過於嚴格的規定,可能限制上市公司的股本管理空間,對上市發展和資本運作產生不利影響。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胡崗對中新經緯記者指出,過去,在上市公司發佈年報前後往往都有一次炒作高送轉概念的時間窗口,但事實上高送轉行為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僅僅是一個“噱頭”。而去年監管層相關指引發布的背後,正是對上市公司高送轉這一概念炒作行為,以及背後隱藏的信息合謀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所進行的制度性約束。

  在胡崗看來,對於如今一些上市公司接近高送轉界定比例轉增股本的“擦邊球”行為,監管層仍需加強管控,而對於穩健的投資者來說,相關股票的炒作更應遠離為好。(中新經緯APP)

  (文中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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