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锐卓等5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锐卓等5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郭锐卓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18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定罪和量刑的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公诉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锐卓等5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2019年12月1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郭锐卓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杨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王宝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8万元;其余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锐卓等5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文字: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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