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證明"不是人員流動的免檢證書

為了讓企業復工,讓工人流動,情急之下,有的地方想出了一個應急的辦法,就是外出人員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健康人,必須辦理一個能證明自己沒有攜帶病毒的所謂健康證明。把健康證明當作人員流動的免檢證書,持有這個證明的人就可以放心地出去購物,放心地去上班打工,放心地去聚會了,咋一聽,覺得這個辦法還挺不錯,但細細想來卻讓人不能放心。

客觀地講,出臺這項措施的初衷是好的,至少能在與人接觸交流時,證明自己是個沒有攜帶病毒的健康人,不但能使自己放心,而且也能使對方獲得安全感。但是,筆者所擔憂的是,僅僅單憑這個不具醫學檢驗缺乏法律效力的一紙證明,真能讓人們獲得百分之百的健康保證嗎?答案很明顯是不能夠。首先,是證件類型與餐飲行業健康證不同,當下的健康

證明只能證明發證時持有人是健康的,而不能證明他的健康是衡定的。人群是流動的,他的健康狀況在目前的情況下是不恆定的,很可能在某個時間某個場合就染上病毒,成為不健康的人,如果此時他還用健康證證明他是無病的,這顯然是相當危險的。其次,嚴謹的健康證明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去當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各項身體健康指標的篩查與檢查,被證明無任何傳染病史及症狀,方可出具相關醫學證明,再持證到有關部門辦理正規的健康證明。這本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但是,近日網傳許多地方實行持證出行,持證出行的用意毋庸多言,然而,辦證程序卻很不嚴謹,有的不是通過嚴格流程而是簡單地由單位或社區出具了一份蓋著其公章的所謂健康證明,能證明持證人健康的唯一標準,也僅僅是為持證人測量了體溫的安全指標,且檢查的主體有的也並非指定的機構或醫務人員。也就是說,是一個沒有出具資質卻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這樣的證明能證明什麼呢?換言之,有了這個證書就能髙枕無憂,就能把該有的防控手段束之髙閣嗎?

這樣的一份證明與其說這是一份健康證明,倒不如說是一份讓自己安心讓別人放心的安慰證明,持有這樣的證明,如果可以想當然地把應該做的防控措施放棄不抓,不但不能發揮積極作用,而且極易麻痺人們,使人們放鬆對病毒的警惕,除了持有人獲得心理上的滿足外,對病毒防控無太大的積極意義。

既然是一份健康證明,就應擁有出具的效力合規性和證明事項的事實真實性,兩者密不可分,它具有合規的法律效力和事項真實性的權威性,不是隨意想出具就能出具的,尤其是在目前抗疫的緊要關頭,更應該慎之又慎,認真對待,切勿讓前期的努力輸在一張證明上。

或許,推出健康證明並非有些地方有些部門的初衷,而是不得己而為之。實事求是地講,封閉長達一個月之久的時間,人們的生產生活節奏被打亂,工廠不能開工,工人不能外出務工,生產生活物資運不進出不去,給人民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生產與抗疫的矛盾日漸突出。國家也考慮到了這些問題,提出有條件視情況逐步有限地撤卡去堵,以減少疫情帶來的損失,保障基本的生產生活不受太大的影響,確保社會的和諧穩定。但,面對目前的出行難問題,似乎除了開具健康證明成了唯一能讓出具者安心讓持有者心寬,讓用工者踏實的辦法外,還有沒有更好的辦法來確保外出人員的安全呢?

實行個人持健康證復產復工不是唯一的辦法,對健康行業還是必需的,比如支療醫護人員,食品行業從業者,教師等等對健康安全要求更高的行業,但也僅僅是非動態的,

它不能替代鍾南山等權威專家倡導的經常不懈的習慣動作,這些習慣動作包括戴口罩,勤洗手,不湊群,不聚會,不聚餐,不串門,不食用野生動物,不共用生活器具,不亂丟棄廢品垃圾,隨時監測體溫,即發現即隔離救治等,這些規定動作才是比健康證明更有效地預防病毒擴散的有效辦法。復工的工廠,開業的商場,交通等行業還須堅持不懈,不能因為有了健康證明就一證頂百用,而忽視必要的防控工作,不間斷的動態管控始終是健康證明無法替代的。

會不會把健康證明當作一種防控免檢證書,會不會讓人有一證頂百用的思想,從而放棄應有的嚴密防控措施?這是健康證最容易使人放鬆警惕的副作用,誰能保證持有者不會把它當作一張免檢證書而橫行無忌呢?我們更不想看到前期的努力被毀在一張健康證明上。探索風險可控的應對人群流動的有效之策,相信會有比健康證更行之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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