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被堵,打電話對方不接或不來,報警處理不了的情況下,上車挪動過程中發生碰撞,怎麼算?

向陽花先生


被無恥停車堵在裡面,首選的是聯繫對方,當然一般能聯繫上挪車就不至於這麼問了,肯定是聯繫不上,或者對方不能來挪車。於是:

1.求助管理方,如果有管理方的話,其實這才應該是第一步,即使有挪車電話,也應該由管理方去溝通。單位保安啊,停車場管理啊,物業啊,這些人應該負責維護停車秩序。甚至應該備有挪車工具。所以聯繫他們是最明智的。

2.報警。110、122、12123,這兩個電話和一個APP都可以。警方會通過預留信息聯繫到對方,不過也存在預留電話無法接通的情況,比如停機、換號以後未備案等等。於是就是題主說的報警不管用的情況。

3.回到問題上來,即使是被堵,在自己開車過程中剮蹭到了對方,主要責任也是在主動方。也許由於違規停車,對方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但確實開車方的主要責任是跑不掉的。雖然很氣憤,但畢竟規則就是這麼定的,只看向誰颳了誰,卻沒有更細化的誰堵了誰,堵了百分之幾,堵了以後颳了怎麼劃分的判罰。

4.保險應該予以理賠。這種用車過程中產生的剮蹭,在保險範圍內,可以正常報險索賠。

5.所以,理性的分析,被堵了目前真就只能被這麼堵著,除非在不損傷對方車的前提下進行移動,比如找物業聯繫的挪車器。否則找很多人搬起來都可能會對車輛底盤懸架產生影響。

真的遇到這種情況的話,還是非常讓人氣憤的。所以平時停車還是儘量在正規場所停放,起碼有人管,遇問題溝通起來也方便。真遇到了素質差的車主,還是儘量控制情緒,嚴重的話及時報警,即使122不管,衝突嚴重的話110也不會置之不理。對於網上常見的暴力損傷違停車事件,相信其中的主人公都做出了應該負責的賠償。車不是白砸的,大家都是文明人,儘量通過文明手段解決問題,才是正道。


阿文邁數表


4步1個前提

前提:不要跑,一跑就是肇事逃逸。

第一步:

不要挪動車輛。取證,視頻+圖片,全方位無死角,兩部整車的狀況全拍好。

第二步:報警+通知保險公司查勘車損。

第三步:情況比較輕

保險期內,走商業險;維修費不高,可走交強;沒必要,自己出也無所謂

第四步:情況比較重

損失比較大,要求交警和保險公司分清責任主次,該怎樣就怎樣。


總結:

不差錢地話,為了出一口氣隨意;

差錢地話,還是算了,選擇別的出行方式現在也很方便。沒必要花錢又惹一肚子氣。


Auto車探


現在路上車輛越來越多,關於停車難問題,我想很多人都遇到過。尤其是某些無良車主,根本不考慮別人的情況,直接將車輛一停,然後就不管不顧了。所以說,對題主所碰到情況表現理解。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挪車發生刮擦的話,究竟應該怎麼處理呢?我們今天就來普及下這個知識點。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這個問題提得不是很清晰,到底是上的誰的車?自己的?還是對方車輛?我估計應該是自己的車,因為對方的車不至於把鑰匙放在車內讓你來開吧。好,就這種情況,我來說說處理辦法。

一、首先就是打電話報警,然後通知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過來查勘車損。千萬不要想著逃跑,你永遠不知道哪裡有監控或者行車記錄儀對著你,一旦逃跑,無論事故輕重,都直接構成肇事逃逸。不過,在停車位上發生的碰撞,一般都不會太嚴重(把油門當剎車的情況除外)。交警不一定會出警,畢竟情況不嚴重。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會派查勘,道理一樣,情況不一定嚴重。不管怎麼樣,先報警後報保險都是沒有錯的。

二、一定要留下圖片和視頻證據。先不要挪動車輛,下車在發生碰撞的位置多拍幾張照片,記住一定要做到無死角,儘可量在不同部位(包括接觸點、兩車的全景照、不同的角度等)拍照,好讓確認事故責任時有個更直觀的判斷。如果可以的話,也可以拍幾個視頻,以便取證。

三、如果車輛在保險年限內還沒出過險,可以選擇走商業險,維修費用不高的話,也可以選擇走交強險,要是覺得沒有必要,自己直接出錢維修問題也不大。

四、如果自覺損失比較大的情況下,一定要求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分清責任主次,該承擔多少就承擔多少,畢竟停車被堵發生的刮擦,對方車輛也是會有責任的,只是責任多少的問題。能好好協商就好好協商,不能好好協商的,那就走法律途徑。

總之一句話,正面應對積極處理,不要逃避問題。車輛發生刮擦碰撞都是正常的,保持平常心,也沒有必要覺得碰了別人的車,就一副膽戰心驚的樣子。但是還注意自己的態度,畢竟是自己有錯在先,該客氣還得客氣,正常人就會剛開始生氣一會,好好說話,大家都能理解。不過有些人總會得理不饒人,對這種人那就不需要客氣,交警來了該怎麼弄就怎麼弄,用不著覺得自己撞了別人車就低人一等,這隻會讓這種人蹬鼻子上臉。


鴻漸談車


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碰到自己的車被堵住而無法正常行駛,找不到車主或是車主不來挪車,碰到這樣的事既無耐又懊腦,心情可以理解。

但我不理解的是對方把車鑰匙留在車中是怎麼回事,是車主忘記在車內還是別的什麼原因,致使你能啟動車輛?還是挪動你自己的車輛?

把車輛停放的車與車距離過近,影響別人出行,本身該車主素質就有問題,不來挪車就更是不對,但不管怎樣,在報警也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寧可棄車步行或坐別的交通工具,也不能上別人的車,更不能去啟動,否則出了問題你就得擔責,只能通過協商的辦法減少點損失,因為對方也有一定的過錯原因,人都是要講理的嘛!另外,不是你的車直接與別人的車出現剮蹭碰撞,不在你承保的保險公司理賠範圍之內,這個你就別想了。如果是你的車與其發生剮蹭碰撞,就可以走你的保險進行理賠(交強險不夠可以用三者險補充),可以採取以下幾種辦法試一試:

1、該車主可以通過他承保的保險公司走交強險理賠,你可以補償該車主第二年上調部分的保費保額,或協商賠償一部分修車費用;

2、如果修車費用過大,建議通過交警部門來劃定雙方責任,對方不可能一點責任沒有,因為他在停放時沒注意車距,影響了你的出行,其間你也想過尋找車主、報警等措施,也可適當減輕你的責任;

3、對方如果一味堅持要你全賠,可以讓他起訴到法院,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總之,抓住自己有理的一方面,儘量減少賠償損失,如果數額不大,也就幾百塊錢的事,儘量通過協商解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打開車窗看景色


公所周知,機動車是不準停放在道路中央的,尤其是三岔路口或十字路口更要徹底避開,一旦停放便是違規。如果停放的時間較短,並且不一會將車開到或挪到安全地帶的話,最後可以不予追究。但如果時間較長,駕駛員又一直遠離現場,不在現場,並且電話打不通或打通後不接,不來的話,那便是駕駛員違規停放而無視法規了。

對於違規停放導致其他車輛無法通過,造成交通擁堵的行為,可以直接選擇去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但如果車輛中途突然出現了故障而無法行駛的話,最後可以酌情處理。但仍需將車儘快挪到安全地帶。如果一直不挪又遠離現場不見人影的話,最後追起責來照樣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停放的車輛人不在現場時,切莫未經許可隨便上車去挪動他人車輛,一旦挪動不小心而引起刮擦,最後照樣要承擔賠償責任和賠償事宜。至於賠償額的多少,會根據刮擦程度的輕重來定。

當然責任是免不了要追究的,只是最後按責任的大小,來確定賠多賠少。而違規停放肯定要負主責,這一點是跑不掉的。

總之遇到這種情況還是要先報警為好,萬一不報或不想報,也可通過雙方協商來達到解決好問題的目的。但如果對方最後糾纏不清,甚至獅子大口的話,那就只有去走法律程序了。但如果最後有所讓步,並且數目不大,願意私了的話,就直接把錢了事算了。但千萬不要忽略了現場取證,最好直接將現場實況一一拍照下來,到時可作為自己掌握的證據,讓對方無言所答,無理可辨。

從題主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有些地方寫得並不清楚。但只要對方是違規停放,便要承擔主要的責任了。而題主最大的失誤,就是不該在他人不在現場的情況下,擅自上他人之車,將他人之車挪動,並在挪動的過程中不小心刮擦,當然會脫不了干係了。

所以這樣的情況並不多見,偶爾遇到也不能操之過急。一旦過急最後仍然會對自己不利,甚至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需要冷靜待之,需要全盤考慮。至於最後保險公司會不會受理,理不理賠,估計可能性不大,因題主未經他人許可而擅自去挪他人之車,不小心造成刮擦,而不是他人所為,故而題主失理於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與賠償。這一點保險公司肯定是有規定的。所以題主也不要去抱太大的希望了,無非最後免個情而已。可以預料。

在此提醒個別司機,切莫將車停在路口或路的中央,那樣是最危險的,也是不安全的,同時影響了交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需要高度重視,需要認真對待。否則便是自食其果,自討苦吃了。:

同時提醒開車司機,遇到違章停放的車輛時不要心急,應迅速將現場實情一一拍照下來,然後再去選擇報警。但千萬不能未經他人許可而去擅自挪動他人車輛,那樣不僅會失理於人,而且最後自己還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與賠償,對自己極為不利。需要謹慎從事,需要及時報警。

最後希望每位司機,每天都能按規行事,按章操作,按規停放吧。

記住寧停一分,莫搶一秒。開車要細心,停車要專心。認真去對待,進出樂開懷。

但願大家能夠引起足夠的重視,可不要犯同樣的錯誤了。

小心駛得萬年船,謹慎可保一生安。何樂而不為……。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與看法,若感興趣的話,可為山青水秀來個關注和點贊就行了。在此向廣大司機問好!問安!謝謝!


山青水秀167193282


公共停車位算你倒黴。私人停車位3個輪殼鎖+一個收款二維碼搞掂,告訴對方收到車位佔用費之後,自然會派人過來開輪殼鎖。


ForeverO767


最好別動車,想其它辦法。其實我也沒辦法


用戶17699854006


1、一種專拖車的職業即將誕生。

2、一種專撞車的職業即將誕生。


20170710就是我


當然你賠,除非你逃了找不到你


平78514851


你不經許可,就動別人車,有碰傷,劃痕,或出其他問題,責任由你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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