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國家大力支持農村土地流轉,朋友們對土地流轉有何見解?

東津小駿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一問題。

你提到的“這幾年國家大力支持農村土地流轉”正確的理解應為國家鼓勵農民在依法的前題下在平等,自應,有償的原則下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包括轉讓,租憑,合作,互換,入股,

所謂大力支持有點不妥,因為土地流轉當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風險,土地流轉后土地糾紛時有發生,土地流轉存在什麼問題?什麼風險,什麼糾紛?讓我從下面幾點來描述,

當前好多人對土地流轉並未理解透澈,自認為流轉後的土地可以為所欲為,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比如流傳到手后土地改變了原農業用途,私自搭建非農業用途的設施等,一些地方在未批准的情況下利用耕地修建農家樂,山莊,產房。我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流轉後的土地所有權不變,只是使用權變更,流轉後的土地農業用途不能變更

流轉後的土地存在什麼風險呢?主要是耕地長期流轉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人如果下崗和找不到新工作,生活將面臨困境,成包出去的耕地得到的流轉費可能養活不了自己。因為隨時間推移,物價可能飛速的上漲,而流轉合同期間是不可能漲流轉費的。

流轉後的一些糾紛問題,由於多數農民法律意識淡簿,只是口頭合同,時間一長,最易發生土地糾紛,造成不必要的人際關係緊張。

綜合以上所述,土地流轉要因地適宜,不能亡目,如果要想流轉耕地也要結合自身實際,比如自己找不到什麼事情幹在把耕地流轉這就不對了,建議在自已有穩定行業的情況下可進行土地流轉,流轉期限不能太長,一般兩年籤一次合同較好,在簽約土地轉包合同時一定要注意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在土地使用上原有用途不能變更,流轉期不能太長,書面合同字跡清析,內容不能超越國家《土地管理》中的有關規定。

以上是本人關於土地流轉的幾點看法和見解,不妥的地方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點評。


河水淌響


我很榮幸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家就在農村,這幾年也親眼見證了土地流轉的發展過程,在這裡談一下我的切身感受吧。首先說一下什麼是土地流轉,土地流轉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簡單講就是農戶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接下來我分別說一下土地流轉的優點和出現的問題:

優點:

一、由於現在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思想意識的轉變,很多農村人,特別是年輕人不願意在家裡固守幾畝田地,他們更願意到城市裡面尋找更多的就業機會,但是家裡的土地不能荒廢,土地流轉後,農民不但能夠獲得流轉收益,還能沒有後顧之憂、更加安心的在城裡打工或者經商。

二、可以實現土地的集約規模化生產,大大提高產能,原來的土地都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勞作,這種生產方式已經不符合時代的發展,只有集約生產、規模經營,才能有利於機械化耕作,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

3、農民流轉土地的方式靈活,可以以轉包、出租、轉讓、股份合作、託管等多種形式進行流轉,農民將土地變成了資產,拓展了增收的路子,而且流轉協議到期後,農戶能夠自由選擇繼續流轉還是自己耕種。

4、國家大力倡導城鎮化,土地流轉可以引導大批農民進城安家工作,推動房產、交通、醫療、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設施的建設,併為城市和工業發展提供充足的勞動力。

農村土地流轉的優點顯而易見,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也發現了不少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土地流轉手續不規範,目前農村裡面親戚朋友之間流轉的比較多,因為彼此之間認識或者熟悉,所以口頭協議較多,形成正式文字的流轉協議很少,一旦出現問題,容易糾纏不清造成經濟糾紛。

二、農村土地流轉多以小規模、短期流轉為主,土地規模不夠造成機械化耕作的優點凸顯不明顯,流轉時間短難以對土地進行有效的長遠規劃,土地生產力提升效果不佳。

三、土地流轉保障機制不完善,土地關係著農民的生活來源,很多人因為擔心轉讓出土地後沒有保障,因此轉讓的熱情不高,對土地流轉的態度更加謹慎。同時土地流轉缺乏平臺和流轉市場的支撐,造成信息不通暢,很多時候會出現轉不出去或者租不到的情況。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全部看法,謝謝。





農鄉禎子


我國實施農村土地改革,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至今已有四十年,調動了農民種田積極性,與此同時,國家持續不斷地加大對農業的投入,興修水利,並對中低產田改造,農業科研化肥、農藥、除草劑及農業機械化的逐步運用並提高,提高了農業生產力,糧食的連年增長有庫存,確保了市場上糧食供給。


要想人們生活及經濟收入水平的提高等數據及事實表明,農業是基礎產業,也是微利產品,無農不穩,無工不富,新時期再次深化農村土地改革,逐步實施農村城鎮化,讓農村更多富裕的勞動力走出鄉村,農民才能增加經濟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從而可以縮小城鄉差距。

再分析國家近幾年開始的農村土地改革政策,實施農村土地“三權分置”,農村的土地屬集體所有性質,農民依然有自己的承包權,現在政策上允許農民把自己承包的耕地流轉承包給外人,可以獲得轉包流轉給外人的租金收入,這也是我國農民人均耕地少,自己家庭小規模承包地農民在農村種植糧食經濟收入少,能保留承包權,放棄並流轉種植權,可以外出打工、做生意等,能找農業外更高的收入。



其實,土地流轉不過是新名詞,據我實際瞭解,在我所在的江蘇江都區早在二十多年前農村的耕地當地有不少鄉村集體農民耕地,除分給留有家庭人口的口糧田外,集體其餘的耕地招租安徽及江蘇連雲港專業種植大戶來承包,簽訂承包期5~8年後可續承包,由於種植大戶能吃苦,有種田技術經驗,也由於當時的糧價及農資及用工成本低,糧價的不斷上漲,十多年間的專業承包大戶種田收入也不低於在工廠企業或做生意等。


其實,農村人均耕地少,農業種植各項投入多,一家一戶小規模農業種植經濟經濟收入微薄,現在更多的農村人,特別是年輕一代,願意流轉自己家庭的承包地,以期能安心外出進工廠企業或搞其它二、三產業等,還可以得到流轉土地的租金收入。

不過,從近幾年各地農村土地流轉,也發現了一系列的現象和問題,簽訂流轉合同不規範化,少部分基層缺失有法律公證的流轉合同,承包租金支付不及時到位支付給農戶,鄉村組織缺少耕地及租金監管,一些缺資質、經濟能力薄弱的流轉大戶因為意外天氣自然災害或糧價下調,糧食產量減少,為此延遲或單方面想減少租金,更有極少數流轉承包大戶提前放棄承包耕地而跑路,而留下了很多的後患,這不能不引起相關職能部門和農民朋友的重視!


老農話三農


現在種地的主力還是50年代的人,等過幾年這批人不再種地後,年輕人又不種地,你那就會造成大量耕地荒棄。所以現在需要支持土地流轉。

土地流轉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實現土地資源生產力的最大化。

土地流轉不是簡單的土地集中,土地的性質,種植何種農產品,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這樣才能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

土地流轉面臨的解決兩個問題。沒地農民該幹啥;承包了土地掙錢嗎。

應該確定土地的性質,確保農民安心發展畜牧業養殖業或者種植果樹,蔬菜。

鼓勵年輕人或者村裡帶頭人 承包土地,生產特色的優質農產品。


夏雨清風


這幾年國家大力支持農村土地流轉,我來說一下,我的認識,農村土地流轉對於農民來說好處是比較多的,許多農民因為土地流轉的政策,從而獲得比較大的實際利益,國家對土地流轉也是非常重視的,只要對農民有好處的,都是好的政策,那麼,什麼是農村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的好處都有哪些?下面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什麼是農村土地流轉

農村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好處都有哪些

在土地流轉實踐中,必須要求各地區原原本本貫徹落實黨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搞大躍進,不搞強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揮。特別要防止一些工商資本到農村介入土地流轉後搞非農建設、影響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產等問題。要注意完善土地承包法律法規、落實支持糧食生產政策、健全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加強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土地流轉規範有序進行,真正激發農民搞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積極性。

1.有利於資本進入農村,通過大規模收購或租用土地,進行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2.農民的土地可以變成資本。這使得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或經商的農民通過轉讓土地獲得補償,有利於他們在城市安家立業。對於繼續留在農村的農民,他們可以通過土地承包權入股農業企業,取得土地租金與分紅收入。

3.加快城市化進程、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隨著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權問題得到解決,一部分農民將離開農村,轉變為城市人口,併為城市和工業發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勞動力。

4.農村宅基地改造為耕地、擴大耕地面積。農村現有的宅基地一般佔地較多,隨著農民轉移到城市,宅基地可以改造為耕地,這會緩解耕地資源緊張的情況。

5.隨著農民搬遷到城鎮,城市化進程加快,將會推動房產、交通、醫療、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設施的建設,可以繼續確保經濟高速發展。





老杜的幸福小生活


土地流轉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是我國由農業大國向工業、製造業大國邁進的一個過度,隨著農業機械化的普及農村剩餘勞力突出 ,這一部分剩餘勞動力外出打工加入到國家建設、工業製造業的隊伍,而農村的留守老幼病殘不適應機械化操作,必須讓有農業知識有經營頭腦的人把土地集約化管理才是今後中國農業發展的的方向。


巴山夜雨14966677


土地流轉這幾年挺多的,五大連池農村這方面做的很好,主要是市裡領導也很重視,政策在各方面出臺一些政策法規,指導農民和合作社,在土地流轉承包都有正規合同,甲乙雙方責任明確,並對土地的流轉價格,也有指導,過高地價和不合理竟爭也是不允許的,這樣合作社和農民權益都有保障,如果有究紛,也得按合同說話,所以幾年過來,都很少有矛盾產生,合作社經營土地掙錢,農民得流轉費也落得個清閒自在,倒出身子打工也掙錢,我看這樣挺好,我的土地也流轉啦,挺高興的,就這些看法,不知題主滿意嗎?


龍龍6576


大家好,這幾年我們本地區實行了土地流轉,我個人覺得挺好的。國家的政策非常科學,本地的村民也都反響很好。這裡詳細的給大家講一講:

(一)我們村裡土地流轉,人家企業首先就把租金給了村裡人。我們都詳細算了一下,覺得土地流轉比自己種植還要好一些。原來的時候由於需要經營土地,根本沒有太多的精力務工、經商,現在手裡拿著錢,反而更加踏實了。

(二)國家大力支持土地流轉,這幾年承包土地的企業一般都是規模化、科學化種田。比我們自己種植土地要好許多。省下來的時間可以打工賺錢,一舉兩得。承包土地的企業地裡有很多活要幹,他們會在當地找一些勞力,促進了村民的就業。我們村裡有好多的鄉親,土地流轉之後離開了農村,轉變成了城市人口,他們在城市裡也可以找到工作,非常好。

(三)通過土地流轉,完全改變了村裡的居住條件。原來的時候分散居住,土地浪費嚴重。現在集中連片,為我們國家的國土事業做出了貢獻,這真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兒。

(四)土地流轉過程中,也有一些弊端。我們附近的一些地方土地流轉期短,流轉價格底,有些企業的發現能力不夠,有的土地出現了撂荒現象,違背了國家的好的政策。

(五)有些村民的認知不到位,心中有一些守舊的觀念。他們認為土地是農民的根本,他們不懂得土地產權的商品化是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社會分工精細化和產業化發展的必然結果,因此阻礙了土地流轉的進程。

綜上所述,我覺得土地流轉的過程中雖然有許多問題,可以肯定的是,土地流轉是我們國家發展的必然趨勢,有能力的企業對土地實行集約化的生產,更好的釋放了勞動。


東津小駿


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義深化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歸屬明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農村產權制度,完善市場化配置資源機制,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性障礙,推動農村資產資本化,加快促進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根本轉變,著力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和新型城鎮化進程,探索破解“三農”問題的有效途徑。二、探索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確權後建立土地流轉新機制過去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以來,推進了農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一定程度上實現農業增強、農民增收,但沒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轉機制,大多數農民以租賃形式把土地提供給公司或業主開發,農民每年收取固定資金,也沒有建立農民持續增長機制,農民參與積極性不高,土地流轉的效益不明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後,我認為要以此為契機,建立健全一套既能增強業主信心、加大農業投入,又能持續增加農民收入、發揮農民自主性的土地流轉新機制。一是政府引導農民成立合作社,作為一個村、組範圍內代表村、組的土地所有權主體,以這種合作社行使所有權人的權力,並代表全體合作社成員的意志與其他主體發生關係。至關重要的是,這種產權主體是農民在自願原則基礎上的一種集合選擇,與生俱來地存在著委託代理關係、代理租金、剩餘索取和用於投票的民主政治機制,可以迫使代理人把自己的名義用目標函數與全體合作社成員的福利目標函數聯結和集成在一起,從而使農民在土地上的權益實現和權益保護掌握在農民自己手中;二是政府引導合作社與其他主體建立利益分配機制,在確保合作社成員土地基本收益前提下,與其他主體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聯合體,這樣既增強外來業主投資發展信心,又能充分發揮農民自主性。這種機制的建立,必將大大促進土地快速、適度規模經營。三、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後對產業發展的思考我認為,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成功實施,可為推動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提供資金和人力資源支持,將有力推動現代農業和第三產業的快速發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將依法確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也將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農民依據土地權屬證書,一是搭建土地流轉平臺,可以向金融機構或社會融資,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動力;二是可以以土地作價入股、委託他人經營的形式,使農民轉化為農業工人,或者跳出土地,從事二三產業;三是通過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加快土地流轉速度,促進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我們要充分發揮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帶來的有利條件,依託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打造生態農業旅遊觀光基地,帶動以農家樂為主導的第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四、探索完善農村基層治理制度,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障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必將促使農村社會深刻變革,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進程。如何進一步深化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後的基層治理制度和結構,以適應農村社會發展;如何建設“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與壯大集體經濟相結合;如何把“民主監督”落到實處,實現幹部勤政務實,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是我們農村基層黨組織必須面對、思考的問題。我認為,一是在政府指導和引導下,由村(社區)黨支部組織召開村民大會,選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選舉產生黨群聯席會、監事會與村委會共同組成村(社區)黨支部+黨群聯席會+村委會+監事會的“2+2”新模式。黨群聯席會對村上的重大事項和決策進行討論、表決,黨群聯席會議定的事項由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交由村委會執行;監事會不僅對村委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還對村委會成員和全村的財務收支進行監督,並收集民意向村支兩委反映,監事會同時接受村民代表大會監督。這種“2+2”基層治理結構和模式在政府和村民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樑,由過去的政府主辦型變為群眾自發型,激發了村民參政、議政的激情,調動了村民參與管理村事務的積極性;二是在政府組織和指導下,在明確土地經營權的基礎上,可以將土地經營權“股份化”組建村(社區)農業生產聯社,整合村(社區)集體資源,對集體土地實行統一規劃、開發和經營,並將土地的經營、流轉收益同資產經營權益一起納入股份分紅的範疇,必要時候,政府注入啟動資金作為村(社區)農業生產合作聯社的股份與其他主體合作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來發展農業產業,農業生產合作聯社所得分紅可作為合作聯社成員再分配和村(社區)公益事業開支。這樣在“2+2”基層治理結構模式下,黨的執政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和諧民主,又壯大了集體經濟組織,實現農民持續增收,幹部在監督下又更加勤政務實,社會一片欣欣向榮





內衣睡衣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土地流轉的的好處如下:

有利於資本進入農村,通過大規模收購或租用土地,進行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農民的土地可以變成資本。這使得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或經商的農民通過轉讓土地獲得補償,有利於他們在城市安家立業。對於繼續留在農村的農民,他們可以通過土地承包權入股農業企業,取得土地租金與分紅收入。

加快城市化進程、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隨著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流通權問題得到解決,一部分農民將離開農村,轉變為城市人口,併為城市和工業發展提供充足、低廉的勞動力。

農村宅基地改造為耕地、擴大耕地面積。農村現有的宅基地一般佔地較多,隨著農民轉移到城市,宅基地可以改造為耕地,這會緩解耕地資源緊張的情況。

隨著農民搬遷到城鎮,城市化進程加快,將會推動房產、交通、醫療、教育及其他配套生活設施的建設,可以繼續確保經濟高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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