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由新野“北上”和“南下”哪個更危險?


石小生

建安十二年(207年),時駐兵新野的劉備經徐庶“走馬薦諸葛”後,和關、張三人北上宛城“三顧茅廬”,但“襄陽說”學者卻一致認為:“建安四年(199年)以後宛縣基本上為曹操控制,躬耕地若在宛縣,很難想象劉備會頻繁出入敵佔區而招賢納才、三顧茅廬”,即絕不會“北上”到“敵佔區”自投羅網,而只能“南下”到隆中去。

對“襄陽說”的這種猜測,我認為未免太主觀、太現代了,從當時形勢和史料記載來看,這種推測是不成立的。

第一,當時南陽不是曹操佔領的“敵佔區”。

劉備三顧茅廬是建安十二年(207年),《三國志·武帝紀第一》記載,建安十二年曹操全年的行程為:“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還鄴……秋七月,引軍出盧龍塞……八月,登白狼山……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九月,公引兵自柳成還……十一月至易水……十三年春正月公還鄴。”這清楚地表明該年全年曹操都在鄴以北的冀北、遼西作戰,而南陽此前是在劉表的控制之下,前文餘先生所引用的史料也證明了建安八年(203年)曹、劉的軍事分界線在宛縣以北的博望、葉縣一帶,宛縣不是“敵佔區”。至於建安十二年宛城是在誰的佔領之下,未見史書記載,但曹軍主力不在南陽則是明確的。劉備屯新野,距南陽不足百里,如曹軍駐南陽,雙方自博望之戰後的四五年間沒有再發生軍事衝突是不可思議的。

另外,《三國志·魏書一武帝紀第一》載“(建安)十二年春二月……(曹操)將北征三郡烏丸,諸將皆曰:‘……今深入徵之,劉備必說劉表以襲許。萬一為變,事不可悔。’惟郭嘉策表必不能任備,勸公行。”此事《三國志·蜀書二先主傳第二》也記載:“十二年,曹公北征烏丸,先主說表襲許,表不能用。’這些記載說明此時劉備認為曹操北征烏丸,許都空虛,正好可以抄襲曹操老窩,勸說劉表襲擊南陽北方200公里外曹操的老巢許都,可惜劉表胸無大志不同意,沒有采納。說明宛城以及南陽郡其他縣此時仍穩穩地掌握在劉表手中,最起碼當時曹操、劉備兩軍之間必然有一個距離相當大的軍事緩衝區。

另外,據史書記載,曹操取得東征烏桓的勝利後轉而南征荊州前,遣“于禁屯潁陰,樂進屯陽翟,張遼屯長社”(見《三國志·趙儼傳》)。《三國志•張遼傳》也載,“時荊州未定,復遣遼屯長社”。同書《樂進傳》載,“荊州未服,遣屯陽翟”。潁陰(今河南許昌縣)、陽翟(今河南禹州市)、長社(今河南長葛市)這三個地方都在南陽郡外,說明這些準備進攻劉表的將領都部署在許昌外圍,而南陽此時尚在劉表控制之下。另外,《三國志•荀彧傳》載,建安十三年(208年),“太祖將伐劉表,問(荀)彧策安出。彧曰,今華夏已平,南土知困矣。可顯出宛、葉而間行輕進,以掩其不意。太祖遂行。會表病死,太祖直趨宛、葉。如彧計”。這些記載表明,直到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發動征討劉表的戰爭前,宛、葉仍在劉表的手中,若南陽在曹操控制之下,他為何不屯兵宛、葉?如此,就不存在“顯出宛、葉而間行輕進,以掩其不意”的問題了。

是年秋七月,曹操南征劉表。《三國志·曹洪傳》載:“曹洪……別徵劉表,破錶別將於舞陽、陰、葉、堵陽、博望,有功。”這些記載更有力地證明了舞陽、陰、葉、堵陽、博望諸縣在建安十三年(208年)秋七月前屬劉表地盤,決不是曹佔區。這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事情。南陽郡外的舞陽尚被劉表所佔領、控制。葉縣、堵陽、博望也牢牢地在劉表手中,那麼劉備在建安十二年(207年)到宛城三顧草廬有什麼不可能的?如果進一步探討,自葉縣至新野之間史書沒有記載是劉表的哪位別將在駐防,那會不會就是駐防新野的劉備的前沿防區呢?如此,劉備到南陽城外臥龍崗三顧茅廬就更是順理成章之事了。南陽一帶成為曹佔區則是次年“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陽,劉備屯樊。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備走夏口”(見《三國志·武帝紀第一》)。此後的南陽,包括襄陽才都成了“曹佔區”矣。

第二,對劉、關、張三人來講,當時“北上”宛城去三顧茅廬根本不存在什麼危險。

退一步講,即便宛城為曹軍所據,當時軍閥佔地也僅限於守城,盤查也僅限於城門,城郭之外,如不有意設伏,即便軍隊也是暢通無阻。這樣的記載很多。新野至宛城騎馬不足半日行程,加上地形平坦,路曠人稀,據《後漢書》載:南陽郡繁盛時37縣只有243萬餘人,平均每縣不到7萬人。魏晉之後,人口銳減。《宋書》載:南朝新野郡領縣5,只有14793人。南陽郡領縣8,僅38132人,每縣平均5000餘人,比現在的西北地區還少。劉等三人化裝成行商,在沒有現代圖像技術和曹操又沒有通緝他的情況下,不進宛城,僅到城外的7裡的臥龍崗,有何不可能?

再退一步講,就算到宛城有危險,求賢若渴的劉備難道就如“襄陽說”所推測的那樣“必不敢去”嗎?“劉備有英名,關羽、張飛皆萬人之敵”(《魏志·程昱傳》)。關羽在曹軍腹地尚能“千里走單騎”、“過五關斬六將”,敢“單刀赴東吳”,《三國志》也記載其“策馬刺(顏)良於萬眾之中,斬其首還”。張飛長坂坡“據水斷橋,瞋目橫矛曰:身是張益德也,可來共決死!敵皆無敢近者”。周瑜密疏孫權時曰:“劉備以梟雄之姿,而有關羽、張飛熊虎之將。”(均見《三國志》)且不說曹軍此時尚在河北、遼西,就算曹軍在城內,劉備三人就不敢到城外七里嗎?遠的不比,同期的孫堅亦是一位英雄,初平三年,“(孫)堅徵荊州,擊劉表。表遣黃祖逆於樊鄧之間,堅擊破之,追渡漢水,遂圍襄陽,單馬行峴山,為祖軍士所射殺”(見《三國志》)。孫堅在兩軍對壘時尚敢“單馬行峴山”,到敵人佔領的城外偵查地形,劉關張這樣的英雄在曹軍尚在河北時就不敢到宛城外的臥龍崗嗎?“必不敢去”這樣的推測對劉關張三人來講,簡直就是一個“笑話”。

第三,如劉備三人當時南下到隆中,因“擅興法”的存在,其危險性反而比北上宛城大得多。

秦漢期間皇帝和各地軍閥為牢固掌握將領和軍隊,把握戰機,以取得戰爭勝利,普遍實施一種著名的軍法“擅興法”。該法規定:駐防將官未經天子和上級主將的號令私自出兵,或者將官私自出界、離部,都要遭到軍法的嚴厲制裁。《漢書·元勳表》載:“侯李壽坐為衛尉居守,擅出長安界,送海西侯至高橋……誅。”李壽乃京師宿衛軍官,未經許可私自離開長安城送客,依軍法被處以死刑。這項法令直到漢末軍閥混戰乃至三國鼎立時期仍在執行,軍閥們對各自的率兵將領和士兵仍然控制得極為嚴格。劉備來到荊州後,從軍隊到駐兵地乃至軍糧的供給,無一不是從劉表手中得到的,事實上已經成為劉表麾下的部將,自然處處受其節制。況且新野之地北有強敵曹操,南有“帶甲十餘萬”的劉表,而劉備自己勢單力薄,根本不敢輕舉妄動,“備時羈旅,客主勢殊”,只能老老實實地寄人籬下,駐在漢水北的新野為劉表防守荊州的北大門。

而此時作為劉備的上司劉表,儘管對劉備是“以上賓之禮待之”,然而並不信任他,此中主要的原因是劉表“憚其為人”。劉備自起兵以來的10多年裡,始終沒有爭取到自己的固定地盤,掌握的軍隊數量也不多,他先後投靠過曹操、袁術、袁紹等人。由於他暗中培植個人政治勢力並發展自己的軍事力量,最後不是被人驅趕出去,就是他叛離對方。因之時人如曹操、孫策兄弟等人都罵他是“奸猾”之人,劉備的朝三暮四劉表心裡頗為清楚,而劉表在性格上又恰恰是個“外寬內忌,好謀無決,有才而不能用,聞善而不能納”的心胸狹窄之人。所以他對劉備表面上雖然“厚待之”,但在內心裡卻是很不信任的,“然不能用”、“不甚信用”、“表疑其心,陰御之”。看《三國志》,劉備的防區顯然在漢水北樊城至博望一帶,漢水南的襄陽、隆中則是劉表近臣蒯越、蔡瑁等人的防區,寄人籬下的劉備自然懂得違反“擅興法”的結果,故只能忠於職守,在劉表指定的駐軍範圍內活動,不敢越雷池一步。如建安七年(202年),“劉表使劉備北侵至葉”,建安八年(203年)劉表“使(備)拒夏侯淳、于禁等於博望”,說明劉備的軍事行動是受劉表節制的,沒有劉表的邀請他絕不敢私自外出到他防區以外的軍事重地襄陽去的。試想,鮮衣怒馬的劉、關、張三人由新野到隆中,首先要渡過襄陽北邊水闊流急的漢水,戰亂年代的渡口,肯定有劉表關防和探報,此前,劉表的主要幕僚蒯越、蔡瑁欲借劉表宴請劉備之際欲殺之,而剛剛馬躍檀溪躲過一劫的劉備,再到襄陽城下倒真是需要三思而後行了。所以,劉備違背“擅興法”私自到襄陽近郊的隆中去三顧茅廬,在劉表的眼皮子底下和諸葛亮密謀取代劉表,奪取天下的“對策”,則是更為危險地舉動。所以,劉備到襄陽的危險要遠遠大於南陽。

從這一點來看,劉備三顧茅廬之地絕對不可能在襄陽隆中,而只有可能在新野以北的宛城郊外臥龍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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