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繁文:解讀北京《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文化企業發展措施》

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首都文化企業生產經營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北京市委宣傳部會同市發改委、財政局等16個部門,於2月19日出臺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包含28條具體措施。筆者有幸參與了該政策的前期調研,對部分內容提供了意見建議,全程觀看了政策發佈會的直播,現簡單談一談對《措施》出臺的幾點感想。

一、精準,應疫情影響下文化企業之所急

《措施》出臺的目的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北京市文化企業的影響,那麼首先要摸清楚文化企業受影響的深度和廣度,瞭解哪些文化行業、哪些類型文化企業受影響較大,研判受影響的時長等等。北京市委宣傳部對此做了紮實的前期研究,對全市3000多家文化企業進行了調研,掌握了文化企業面臨的突出困難和迫切需求,進而有針對性的制定政策措施。比如,針對調研中文化企業提出的緩繳社保、房租減免、融資費用補貼、貸款延期等核心訴求,分別在《措施》第7、9、19、20條提出延遲繳納文化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房租、給予文化企業貸款貼息、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等支持。同時,在第1、2、3、5、6、25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藝演出、影視劇院、會展、旅遊、文博等細分行業以及中小微文化企業給予更大力度的支持。

曾繁文:解讀北京《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文化企業發展措施》

二、務實,政策的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強

《措施》提出的28條舉措內容具體,時效性強,責任單位和資金來源明確,政策諮詢和申報渠道清晰,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例如,第5、6、7、9、10、21、23、25條內容非常具體,量化了政策支持的範圍和力度,使得文化企業很清楚自身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條件以及能夠得到多大的支持力度,而責任單位和監管部門也很清楚政策應該怎麼執行;第1、2條均提到“確保上半年資金撥付到位”,明確了資金撥付時間,將給予文化企業及時的資金支持。另外,28條政策均明確了責任單位,而且在政策發佈的同時,對外公佈了每條政策措施諮詢聯絡單位及聯繫方式,使得文化企業可以第一時間聯繫主管部門諮詢和申請政策支持。

三、扶優,重點支持有發展前景的受影響企業

28條措施中,既有延繳社保、金融支持等面向所有文化企業的普惠性政策,也有針對優秀文化作品、優質文化企業、有發展前景的文化企業的特殊性支持政策,與筆者在《新冠肺炎疫情對旅遊業的影響及應對措施建議》一文中提出的“提供普惠性和差別化相結合的政策支持”相契合。例如,第12、13條提出,“對優秀舞臺劇、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出版物以及網絡視聽作品等開設綠色通道,擇優予以扶持,確保如期上市發行、上線播出”;第20條提出,“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文化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第22條提出,“支持金融機構提升優質文化企業票據融資的便利度”;第27條提出,“‘一企一策’支持龍頭文化企業發展”。

四、創新,培育文化科技融合新興業態

疫情期間,由於大家閉門不出,以網絡遊戲、網絡視頻、數字音樂、知識付費等為代表的“文化+互聯網”新興文化業態取得了爆發式增長。北京市委宣傳部等文化產業相關主管部門準確捕捉到了疫情給文化產業帶來的新變化,在《措施》的第三大部分提出“培育產業發展全新動能”,與筆者在《新冠肺炎疫情對旅遊業的影響及應對措施建議》一文中提出的“鼓勵企業開展疫情期間適宜的在線旅遊、旅遊文創產品電商業務”相契合。例如,第15、16、17條提出,“重點扶持開發一批5G、AI、8K超高清、智慧廣電、智慧文旅、‘互聯網+中華文明’等應用場景建設項目”,“加快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充分利用5G、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園區科學管理水平”,“大力促進網絡教育、網絡遊戲、數字音樂、數字出版等新興業態融合發展”。

五、面廣,涵蓋多數文化行業和各類文化企業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破壞性強,涉及面廣,除網絡遊戲、視頻、音樂以外的多數文化行業深受影響,大、中、小、微各類文化企業以及文化產業園區均面臨較大困難。因此,《措施》的支持範圍也較為廣泛。從行業來說,《措施》明確指出適用於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且在北京註冊的所有文化企業,並且對電影、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新聞出版、演出、會展、劇院、旅遊、文博、圖書、實體書店、印刷企業、藝術品以及新興文化業態制定了專門的扶持舉措。從不同類型企業來說,既有面向中小微文化企業的“房租通”政策,也有面向大中型文化企業的“投貸獎”政策,還有面向龍頭文化企業的“一企一策”以及面向文化產業園區建設運營管理機構的市級園區認定傾斜、資金支持和智慧園區建設政策。

曾繁文:解讀北京《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文化企業發展措施》

六、前瞻,既著眼當前又兼顧長遠發展

《措施》中的部分內容(以第一、二部分的11條政策為主)主要是為了減輕疫情對文化企業的影響提出的,而多數內容既考慮了近期抗疫應急的需要,又兼顧了文化企業的長遠發展需求,具有較強的前瞻性。例如,《措施》第三部分對文化產業新動能的支持、第四部分對文化金融的支持、第五部分有關提升文化政務服務水平的內容,符合北京市文化產業的發展特點和長遠發展方向,必將對北京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和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

以上是筆者對《措施》的幾點淺見。同時,筆者認為《措施》在文化新業態、文化金融、文化產業園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略欠具體。不過在政策發佈會上,北京市委宣傳部趙磊副部長表示,除了此次發佈的《措施》之外,近日還將印發實施《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文化產業“投貸獎”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北京市級文化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等系列政策,期待這些專項政策的出臺。希望《措施》及系列專項政策能夠高效實施,真正幫助文化企業渡過難關,化危為機,取得更好更快發展。


本文作者曾繁文,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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