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利之辨的財經學說

我們為了討論《秦誓》的一段話,引申了歷史上所載秦繆公的事蹟,作為說明。現在再回轉來繼續討論《大學》後段“

治國平天下”之道的結論。但要重新提起大家的注意,“治平”一段的內涵,我們把它劃分為六個要點。

第一,首先肯定以“孝道治天下”作為大經大法,這是他稟承儒家傳統文化的不變信守。由此推廣,以“敬老尊賢”為“治平”的重點,因此而和順上下左右,終歸於“絜矩之道”,為政治道德的準繩。有關“絜矩之道”的意義,我們曾經在上面講過,就是至公至正的“持平”之道,或者也可說是公正的“平衡”作用。但在古文的用詞,就叫做“秉國之鈞”的均衡作用。

所以第二,就引用周朝中期衛武公“秉國”時期的政績,說明怎樣才能做到如“民之父母”,得到為人民所公推擁戴的榮耀。接著第三,說明既有人民群眾和封疆“國土”,就須明白“財貨”的分配運用,它與國家的權位和民心向背之間息息相關。因此,第四、五兩節,特別提出天命無常“惟(天)命不於常”的關鍵所在

。國家是人民公有的國家,天下是人人的天下。它畢竟不是永遠屬於某一姓某一家之所有,唯“有德者居之”。所以必須“選賢與能”,以治其國,才是真正的“治國”之要。總之,無論為治國平天下,或者為個人私家保有財富,必須要徹底瞭解“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的必然性。最後,第六,再重申政治倫理道德和財貨分配運用的重心,只在於“義利之辨”。

“大學之道”就是這樣的一篇大論。這是曾子稟承“孔門之學”的“明德”外用的極則。但在最後一段結語,也是說明了自三代以下“家天下”的諸侯邦國政治體制,需要怎樣均衡“財貨”和“經濟”關係的“治國平天下”之道的一貫思想。從秦漢以後,便一直為中國儒家學者們“經世治平”、“死守善道”的信條。

講到這裡,使我又習慣性地想起兩句常用的古文感言:“其然乎!其不然乎!”這樣感嘆,也就是表示問題並不簡單,正值得切實研究。不過,在研究討論這一段結語,首先需要簡單解釋一下《大學》的原文。如說: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這是對古代農業社會的農業生產與人口消費來說)。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這也是對古代農業社會經濟,以及兼帶手工業的生產情況來說)。

這確是千古不易的名言。無論是十八世紀的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國富論》,十九世紀馬克思(Heinrich Karl Marx)的《資本論》,二十世紀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的經濟理論,都不能否定他的卓見。

其次,原文便說:

仁者以財發身(這是講,能知仁道的人,因善於運用財富,便可以發展一身的功名事業)。不仁者,以身發財(倘使是不知仁道的人,便只想以他本身的一生的能力來拼命搏鬥,求取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這又是說到當家治國的領導作風,以及領導社會的風氣的重要性)。

上好仁,下必好義。但在古文中的“義”字,它的內涵究竟是什麼?那可又是碰到一個麻煩的問題了!

儒家所講的“義”,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人我之間都得安詳,所以古人解釋“義”(繁體為“義”)字造形的內涵,是從“羊”(吉祥)、從“我”,兩個字義的綜合,是屬於“六書”中的“會意”字的範圍,等於說是“

為善最樂”的意思。但自曾子以後,孟子特別注重“義”字,主張以“義”為先。因此古人便如此註解:義者,宜也。這也等於說是沒有哪一點不合適、不相宜的才是“義”。至於從墨子學說以後,墨家思想的“義”字,就有偏重於人我之間,富於同情心和相愛心的“俠義”之“義”了。我們知道古文對於這個“義”字和“仁”字一樣,都具有廣泛的涵義,可以說只能“心領神會”,不可侷限於文字言語的形式。因此,曾子所說“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是有“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意思,個個好義,當然就有了美善的好結果。

因此,他的原文便有“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這是說明治國者應當不起私財之心。“藏富於國”,“藏富於民”,民富即國富,國富則民強,當然就可以達到一個完全“均富”的境界了。

原文講到這裡,他又引用了“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孟獻子是春秋後期魯國有名的賢臣,史稱其“為卿不驕,禮賢下士,士以是歸之”。他是極力反對在位的權臣們以權謀私、以官圖利的賢臣。古代四匹馬同拉一車叫“一乘”,等於現代人有一部名牌的汽車。“百乘之家”,是古代表示當國者的諸侯們的財富氣勢。“伐冰之家”是古代有權位富貴的人家,派出人手,在冬天下雪結冰的時候斫伐冰塊,藏在地下室保存食物,到了夏天也可以享受,等於現代人的大冰櫃。所以孟獻子就說這樣的人家,他既然養得起馬車和駕車的馬匹,當然就不會太注意家裡還要養小雞生蛋,或養小豬來長大賣錢。這種人家,既然能有“藏冰”的財力,就不會太注意養牛羊來做買賣了。由此上推,有百乘之家的諸侯們,就不會培養專為他們一家“以權謀私”的圖利聚斂之臣了。如果是百乘之家,與其還要培養專門為他“以權謀私”的聚斂之臣,還不如直接培養一些奪權“盜國”的謀士呢!

曾子在引用了孟獻子一段話以後,便說:

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這是曾子著《大學》大論最後結尾的一段話,看來他是針對當時魯國內政以及春秋末期諸侯各國所說的。因為這些諸侯國家,都是胡亂增加賦稅,搜刮民間社會的財富,歸於諸侯私家公室,以充實權位與富貴。同時他也看到當時諸侯各國以及魯國內政爭權奪利的結果,的確是“災害並至”,大多都成為不可收拾的敗亡局面,因此有感而發,坦率提出他的“危(正)言危(正)行”,作為警世晨鐘的名言。

但很可惜的,由於他最後的幾句結語“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卻被秦漢以後歷來讀儒書出身的學者們,硬要用來學做“聖賢”金科玉律的教規,對於“錢”、“財”二字,視為毒害。甚至平時多談這兩個字,就會變成“俗物”。可是,不隨流俗,特立獨行的學問修養,畢竟不易做到。因此,一般的讀書學“儒”的知識分子,大多成為“既要清高又怕窮”的矛盾心理狀態。一旦考取功名,躋身政要以後,既不懂經濟財政,更不懂在國家社會人民之間如何理財致富,而達到富國強兵的妙用。好像都是誤解了曾子著《大學》最後的幾句話,變成了孫悟空頭上的金箍咒一樣,一聽就要頭痛打滾,非常可笑。所以中國有兩三千年豐富記錄的歷史資料,所謂“二十五史”或“二十六史”,好像都是一部人事經歷的資料檔案。

對於財政、經濟、生產、消費之間社會的財經變化態勢,和人事史料來對比,簡直少得可憐。

義利之辨的財經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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