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名將孫楊的各種各樣的事件


游泳名將孫楊的各種各樣的事件

孫楊


最近被傳得沸沸揚揚的孫楊暴力抗檢被禁賽事件,相信大家都已經看過很多相關新聞,小編梳理了一下有關孫楊的一些事件記錄。

1.孫楊領獎服事件

2018年,亞運會上男子200米自由泳領獎臺上,孫楊穿上了自己代言品牌361°的領獎服上臺領獎,無視安踏為中國代表團製作的統一領獎服,在之後的領獎時雖然穿上了中國代表團的領獎服卻故意遮住了商標。

2.無證駕駛被拘留罰款事件

2013年11月3日下午,孫楊駕駛汽車在杭州市中心與公交車發生刮擦事故。孫楊雖然無事故責任,但因為無證駕駛而被杭州交警帶走調查。知情人透露,孫楊已經不止一次無證駕駛,按照法律規定對孫楊罰款2千元,並拘留7天。

3.孫楊拒絕參加訓練事件

全運會後,浙江游泳隊進行了短期休整,而隊伍重新集結時,孫楊並未報到。此後他不理會領導、教練的再三勸導和催促,且不接聽電話、不回覆短信、不報道行蹤信息,至今仍不歸隊訓練。10月11日-15日,孫楊未經報告和審批,私自前往泰國旅遊,此後,學院一直無法與孫楊取得聯繫,直至2013年11月3日無證駕駛事件發生。

4.孫楊早戀事件

前女友李瑩念也是大美人一位,還是位空姐,有意思的是孫楊奪冠後面對採訪首次公開戀情,戀情公開後緋聞女友就開始與孫楊瘋狂約會,由於耽誤了工作女友被國航開除,自己也多次缺席訓練。公佈戀情看起來沒有問題,不知道國家是否有相關規定來約束代表國家參賽的運動員的這種行為,但是缺席訓練是錯誤的做法。

5.孫楊與恩師朱志根鬧翻事件

孫楊在與朱志根發生矛盾前,已有超過40天沒進行系統訓練了,之後終於現身游泳館,其教練朱志根批其因搞對象而影響了訓練,但孫楊意外地頂撞了教練,聲稱朱志根的訓練方式落後了,不想跟他練了。

6.孫楊第一次藥檢被禁賽事件

2014年11月,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在官網上公佈了當年第二、三季度的興奮劑檢測數據。裡頭有一條端端正正地寫著:2014年5月,孫楊在全國游泳冠軍賽1500米賽後的藥檢中,尿液被測出呈陽性。最後確定其在治病期間的藥物出現問題(據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之後被禁賽3個月。

7.孫楊、霍頓、斯科特領獎事件

孫楊、霍頓、斯科特領獎事件中三個人的做法都是有錯誤的!

澳大利亞選手霍頓和英國選手斯科特在參見頒獎儀式時拒絕與孫楊一起站在頒獎臺上,稱其為藥檢陽性選手(因2014年藥檢被查出來事件),霍頓和斯科特的做法是非常錯誤的,可以拿孫楊曾經藥檢被查出事件說孫楊個人,但是不能拒絕站在領獎臺上詆譭中國國家形象。

孫楊回應“你可以不尊重我,但是你必須尊重中國”,第二次直接指責斯科特是個Loser,含辱罵言論。試問一下孫楊個人能代表一個國家嗎?他也只是國家的一員,允許其展現我們國家的形象,不要把自己個人的藥檢事情捆綁到國家層面,國家的事情自然有專門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孫楊個人沒有這樣的權力吧,其他人的做法對還是錯,國家自有定論,國家也會有相關專門人員處理,國家不會允許個人用辱罵對手的言論來展現國家形象吧。

泳聯的聲明指出,孫楊和斯科特、霍頓都有不恰當的行為,並違反了國際泳聯章程C12.1.3條:任何國際泳聯成員國或成員國的成員都不得破壞游泳運動的聲譽。國際泳聯對霍頓和斯科特給予警告,並指出國際泳聯尊重言論自由,但運動員須通過正確的方式表達。

是否還應該加一句孫楊也得好好檢討自己的言論,將自己個人事件與國家捆綁,國家的事情孫楊個人不能去做決定,也應該給予警告,其個人辱罵言論的表現也應該得到批評!

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一定情況下發生的,孫楊在其中有做對的地方也有做錯的地方,做的正確的事情值得肯定,但是做錯誤的事情也應該得到批評!孫楊還是得多學習一下現任中國籃協姚主席處理事情的做法,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去維護國家和個人的形象才是最正確的方法,不衝動,很理智的去解決發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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