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四川天府新区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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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A类区域)购房资格要求:

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购房资格评估

楼长社保满4年,且最近缴费在天府新区,符合天府新区购房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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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15限购新政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请看这里↓↓↓

自2016年底至今,成都楼市调控的思路一以贯之。从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离,再到摇号购房,调控工具先后上阵。关于成都各区县现在的购房资格我们可以先来看一看成都的限购时间轴:

2016年10月1日

  成都迈出楼市调控第一步,规定个人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县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且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提高至四成。购买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房产需当地户口或1年以上社保。

 2017年3月23日

  成都首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并在此前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限购区域扩大至11个限购区。同时,废止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不能交叉购买。

 2017年4月12日

  成都限售限贷政策提上日程。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限购区域首套房、首套房贷款结清的二套房按三成首付;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按四成首付;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二套房,按七成首付。三套房以上不能贷款。

 2017年11月16日

  成都迈入公证摇号时代。成都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

 2018年3月31日

  成都推出公证摇号选房中刚需优先的政策,即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2018年5月15日

成都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关于限购区域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南区购房条件,房管局官方回答如下: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户口(户籍迁入拟购房区域满两年或虽未满24个月但以在拟购房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12月社保的)或在拟购房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的。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一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5.15”新政出台后,许多购房者仍对政策执行有疑问。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5.18日,市房管局再次进行权威解读。

购房新政实施后,2016年10月1日以来实施的住房限购政策是否执行?

答: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如新政实施后,原2016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自然人可以新购1套商品住房的规定,调整为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来认定购房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购房新政实施后,原有政策规定与新政不冲突的,原有政策继续执行。如原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继续执行。


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是否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答:不计入。


拍卖住房是否限购?

答:拍卖取得住房的,须执行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含法院调解书)取得住房的是否限购?

答: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继承、遗赠、赠与是否限购?


答: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是否限购?

答:共有人之间的份额买卖不属于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份额纳入限售范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方可转让。


共有产权的房屋是否计入购房人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答:计入。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单位为其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1)王某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能。因为王某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2)王某能否在武侯区购房?

  答:不能。虽然王某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但其工作单位不在武侯区,未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在金牛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后又在青羊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近期因工作调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

(1)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已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能。因为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且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2)如王某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不能。因为王某不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虽然其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谢某为武侯区户籍,入户未满24个月,在武侯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家庭名下无房,谢某可以在哪些限购区域购房?

  答:谢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外的区域购房。因为谢某具有武侯区户籍,虽入户未满24个月但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具备上述区域购房资格。


刘某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入户已满24个月,在锦江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家庭名下无房,刘某可以在哪些限购区域购房?

  答:刘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购房。


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后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

(1)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且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满12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张某户籍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所以能在金牛区购房。虽然张某购房时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但不具有该区域户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能购房,所以张某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2)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张某能否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均不能。虽然张某的户籍在金牛区,但其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且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不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同时,张某户籍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时虽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未满24个月,不具备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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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15成都购房新政出台后,有资格购房的人口断崖式减少,其中一大部分是属于天府新区的。要购买天府新区的房,需具备:

1.没有天府新区户口的购房者,需要有连续24个月的社保且属于天府新区社保,注意:社保的首位需购房者所在公司缴纳。

2.有天府新区户口的,但户口未满2年的,需在天府新区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注意:社保的首位需购房者所在公司缴纳。

3.有天府新区的户口且户口满2年的,那就具有购买天府新区的房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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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2018.5.15成都在住建委约谈后,对原有的成都3.23限购政策进行了补丁操作


如果想在成都天府新区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没有成都市天府新区户口,但是在天府新区工作,并且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即可在天府新区和远郊区县买房

2.有成都市天府新区的户口,但是入户时间不足两年,需要在天府新区具备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

特别注意:连续缴纳社保是指在购房当月前一个月开始倒数24个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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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人才入户、家庭无房、在成都交纳社保已超过24个月,高新区缴纳社保10个月。

第一种,如果你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恭喜你,可不受户籍、社保限制,但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应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对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要求;

第二种,在高新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了社保12个月以上的;

第三种,在其他已经缴纳了24个月的区域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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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回答您这个问题之前,小东家先给您说一下四川成都最新的限购政策,也是就成都的5.15购房限购政策。

具体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5日

相关原文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98815&tn=6

看了此次的限购政策,我们了解到限购政策划分非常细,所以在确定是否有拟购房地区的资格之前,我们必须了解购房人的一下情况:

一、购房人的婚姻情况【单身(离异后未再婚且无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已婚/离婚后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是离婚的情况,还需要了解离婚是否满2年,未满2年的话还需要清除离婚前家庭在成都22区域的房屋套数。

二、户口地址及时间(户口迁入大成都范围以及迁入拟购房区域的时间)/最近1年或2年缴纳社保情况(公司缴纳)

三、整个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娃娃)在成都22区域内的房屋套数。

(22区指的是: 高新区、天府新区// 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金堂县、大邑县、新津县、蒲江县;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简阳市)

所以,您的问题还需要假设前提:(一)假设您现在是一直未婚的单身人士,且在成都22区域内都没有住房。 那么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已经拥有4年的社保了且最后一个月购买社保的公司注册地在天府新区(前提:近2年的社保必须是公司购买的,个人名义参保的不算)您现在可以用2年社保的方式来购买天府新区的房子。也可以用天府新区户口(不满2年)+1年的社保方式购买天府新区的房子。

(二)假设您现在已婚,配偶在成都无房或者只有1套房的情况下,您也是可以购买天府新区的房子的。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您!请关注“小东家”,十余年专注于高端别墅、电梯豪宅,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至诚的服务态度,已为上万位高净值客户与企业家,提供了最优质的房地产配置和住宅安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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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6904124671534


你好,根据成都市购房资格认定,如你已经成年,购房资格是以你家庭情况为准,不论户口本上有几个人。

你是社保转移到天府新区后并且可以开具天府新区稳定就业证明, 如果你现在是未婚,需要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才能在天府新区购住房;

如果你现在已婚,需要在大成都范围内房产数量≤1套,才能在天府新区购住房; 如果你现在离异,则需要看你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和离异时间是否满两年和离异时家庭房产数量而定,详细可以根据条件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成都购房通-资格查询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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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5.15新政的规定,在天府新区买房,需要天府新区户口满2年以上或者天府新区户口加一年天府新区公司的社保。
单身最多买一套,成年且已婚的家庭最多可买两套。
如果是单身,已经有一套房,那不能再买。
如果已婚,另一半无房,则可以再买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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